《穷通宝鉴》之论水3
独庚在柱,常人。无甲,刚暴之徒。
乏庚,愚顽之辈。
或时干透丁者,此为化合,助火而不助水。见丁未一理。
或支成四库,乏甲者,名“杀重身轻,终身有损”。
凡水旺多见庚金者,乃无用之人,须丙制之方妙。
三夏壬水
四月壬水:
丙火司权,水弱极矣。专取壬水比肩为助,次取辛金发源。壬辛两透,金榜有名。
或癸辛两出,加以甲透,亦主异路之荣。无甲者,富贵门下之客。
如无壬,木少火多者,又作弃命从财格,因妻致富,癸透者残疾。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弱极复强,须用巳中己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
若见一甲藏寅,与己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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