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通宝鉴》之论金
三月庚金:戊土司令,无生金之理,有埋金之忧。故先甲后丁,不用庚劈甲。三月之庚,土旺金顽。顽金宜丁,旺土须甲,乏甲不能立业,乏丁焉能成名。二者少一,富贵不真。
庚金无火,非夭则贫,身弱财多,富贵不久。得丁甲两透,不见比肩,科甲之命。但要好运相催。
甲透丁藏,采芹拾芥。
甲藏丁透,异路功名。
丁甲俱藏,不受庚制。富中取贵,刀笔起家。
有甲无丁,平常之辈。
有丁无甲,迂儒腐儒。
丁甲俱无,下贱之人。
或一甲、无丁、有丙,由行伍而得官职。须见壬癸为妙。
或支成土局,无木,贫贱僧道。见乙奸诈小人。
或支成火局,癸水透,富贵。有丙丁出干,见壬制之方吉,无制残疾之人。
三夏庚金
长生于巳,巳内有戊,丙不熔金,故不畏火炎,丙亦可作用,但先壬水,方得中和。故曰:群金生夏,喜用勾陈。次取戊土,丙火佐之。三者皆全,登科及第。即透一二,亦非白丁。
或一派丙火,名曰“假杀为权”,须不见壬制者,此人假作清高,并无仁义,刑妻克子。有壬制者,又主荣华。壬藏支者,有富贵之名,而无其实。
或支成金局,变弱为强,用丙无力,用丁方妙,故丁透者吉。无丁,无用之人。或丁出三四,锻制太过,其人奔波。
四月庚金:
须用壬丙戌,但非拘执先后,宜分病用药。
剑戟成功,入火乡而反害。金逢火已损,再见火必伤。庚辛火旺怕南方,逢辰巳之乡,又为荣断。 四月庚金:
须用壬丙戌,但非拘执先后,宜分病用药。
剑戟成功,入火乡而反害。金逢火已损,再见火必伤。庚辛火旺怕南方,逢辰巳之乡,又为荣断。 四月庚金:
须用壬丙戌,但非拘执先后,宜分病用药。
剑戟成功,入火乡而反害。金逢火已损,再见火必伤。庚辛火旺怕南方,逢辰巳之乡,又为荣断。 四月庚金:
须用壬丙戌,但非拘执先后,宜分病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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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用壬丙戌,但非拘执先后,宜分病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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