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从笔迹学的研究对象出发,笔迹学的体系应包括三个部分:书写习惯的基础理论部分;书写习惯的规律特点部分;对于书写习惯规律特点的认识方法部分。
书写习惯的基础理论部分,是运用马列主义哲学、生理学、心理学、解剖学、语言学、文字学有关的原理阐明书写活动的生理机制、书写习惯形成和发展演变的过程,分析书写习惯的特性及其形成的成因。
书写习惯的规律特点部分,是综合运用文字学、书法学、语言学、生理学、心理学、统计学等有关的原理和方法,具体剖析各类笔迹的规律特点及其在构成书写习惯体系中的意义。
对书写习惯规律特点的认识方法部分,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同一认定的系统理论,阐明收取笔迹鉴定样本的策略原则、笔迹鉴定的一般步骤和方法,鉴定伪装笔迹的特殊方法。
上述三个部分的内容构成了笔迹学的完整体系,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第一部分是笔迹学的基础理论,是这门科学的纲;第二部分是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相结合的部分;第三部分是应用技术部分。
笔迹分析的可*性问题
笔迹学家一直在试图让人们相信,笔迹可以作为测量人格和能力及其它心理特征的有效工具。
在Saudek(1929)的研究中,一些失去右手的人,用左手甚至脚或嘴来写字。Saudek发现,不管使用哪组肌肉,个人的书写总是基本相同的。Preyer(1928)的实验,右利手的成人被训练用左手写字,也得到同样结论。可以说,不同肌肉部部位的书写,都反映着同一个“脑迹”(brain-writing)。Land(1924)认为,这为事实证明,作为人格的显现,书写比测验更具优越性。
确实,自然书写比测验提供的资料更少人为性,且便于分析。而且,由于书写可以从容地进行研究,它就比难于捕捉和记录的面部表情、姿势、步态更有利。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笔迹学体系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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