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笔居士 发表于 2009-11-11 19:59:11

真情倾述:夜照亮了夜然后春去春回

我竖起小小梳妆镜偷看坐在远处的帅帅的班长时,坐我后面的木头总是硬挤进我的视线对我做鬼脸。这真正让人心慌。

十年前,我尚是笑起来无城府的小姑娘,一头清汤挂面,穿深蓝色学生制服和黑色圆头皮鞋,骑着咖啡色的单车穿梭于学校和家之间,风吹起来的时候,擦肩而过的路人可以看见我明亮干净的眉眼。那个时候,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考试没有进入前十名,或者暗恋的男生牵起了好朋友的手,或者那个帅帅的男生突然长高了,坐到了后排,要竖起小镜子才能看得到了。无非是这些。

直到那个夜晚毫无防备地到来。

那是一个让我无法忘记的夏夜,没有空调,头顶的亚美微风小吊扇轻盈地旋转着,风很热,汗水一点点渗透刚刚换的T恤,胳膊上有红肿的包,纱窗外知了在叫着,楼下有老人乘凉,我甚至记得他们那天的话题,是关于巷口谁家刚嫁的女儿。我就在这时候拧开收音机。

因为怕被隔壁的父母听见,我只能将声音开得低低的,头紧紧贴在喇叭上,听着。“……我想点一首歌,”我的心突然就怦怦地狂跳—————多么熟悉的声音,每天在我后座,此刻贴在我耳边,“这首歌,我要送给坐我前面的女生。我不能说她的名字……我希望她永远都不知道。”

“曾经拥有,天荒地老,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我渐渐拧开音量,万芳的声音浮动在这个夏夜的小屋里。与那舒缓的节奏不相称的,是我毫无章法的心跳。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每天晚上,木头都会站在他的阳台上,用望远镜对着操场方向,看我沉默地奔跑。

在我们十八岁那一年,我和木头考进同一所大学。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当我背着3包行李,狼狈地出现在校园里时,木头从远处走来。那一天下午,太阳出奇地好,他背着太阳,我看不清他的脸。他向我伸出手:“来,我带你参观我们的学校!”

那一瞬间,异乡不再是异乡了。

在夜晚无人的操场上,我插着耳机大步奔跑。曾经拥有,天荒地老,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秘密仍然是秘密。

我知道,在操场的中央,有一双静静注视着我的眼睛,像星星般明亮,是木头。

颜色艳了,香味香了,花都开好了。这就是爱情。

我20岁生日那年,木头用节省了一个月的伙食费买了一张唱片送给我,是万芳的台湾原版。这个礼物过于贵重,站在宿舍的门口,我竟不敢伸手去接。

“收下吧。我不知道,很多年以后,你会不会再听这些歌,但是,20岁只有一次。”他站在我对面,眼神诚恳。

这张唱片的目录里,赫然印着《新不了情》。

秘密已经走到了它的边缘,我恋爱了。我一直都是个拘谨的孩子,我害怕失败,害怕分别,所以长时间观望。可是现在,爱来了。颜色艳了。香味香了。花都开好了。

我向外婆讨教围巾的织法,年迈的外婆会心地微笑,教得很仔细。于是,在宿舍上铺的小床上,我每天晚上插着耳机听唱片,一针一针笨拙地织围巾。

这样的围巾,一个女生一生只织一条,因为这样的爱,一生只会有一次。

2000年,我们毕业。和那些哭泣离别的情侣不一样,我和木头笃定着自己的幸福,也因为太相信彼此的这份感情,我们坚持着自己事业的方向,他去上海寻找机会,我在南京的电台做一名DJ。

他将手机的闹钟定在每晚9点,推开不必要的聚会,上网打开龙卷风软件,只为了不错过我每一天的节目。而我,亦会在每天晚上最后一首歌放我们的最爱,这是我们之间小小的秘密,每当前奏响起,我们都会在两座城市的不同房间里,露出会心的微笑。

圣诞节前夜,我录好当天晚上的节目,坐夜行火车摇摇晃晃去上海寻他。火车站空空荡荡,我一出站就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绒线帽和火红色围巾,笑眯眯地等我。我的傻木头,就这样骑着车子,载着我,一路来到外滩。

趴在栏杆上,木头对着对岸浦东的灯火许他的宏愿:“等我们有了钱,就在那里买一套房子,有落地玻璃,可以晒太阳,你养一只牧羊犬,周末的时候,我们开车带孩子出去玩……”

傻够了,再骑车载我回来。

《甜蜜蜜》里,黎小军也是这么驮着李翘,唱着歌,以为那就是地老天荒了。

我站在他公司的楼下,看着他的窗口,那里灯火辉煌,却无比荒凉。我几乎要失声痛哭。

年后,他的公司开始新项目开发,我的电台也需要改版,当他白天昏天黑地奔走于各大财务公司时,我正在安睡,当他夜深人静想拨通我的电话时,我却在录音间里做访谈,或者制作题头,他听到的永远是“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很久。

木头终于倦了吧,我们之间越来越多的是沉默。

是这残酷的生活吧,把年轻的我们早早逼向悬崖,我们的风花月,终于在一弯真实的明月前,露出了力不从心的惨白。

木头比以往更疯狂地工作。他不再听音乐,不再看电影,他放弃了所有休息的时间,像一头沉默的野兽。

我苦劝他,我专门去上海探望他,而他日夜地加着班。我站在他公司的楼下,看着他的窗口,那里灯火辉煌,却无比荒凉。

我几乎要失声痛哭。

回到南京,除了工作,我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每一个节日如流水一般过去,别人相拥走在街道上,拥抱和亲吻,那不是我的生活。家中的唱片机落了厚厚的灰,地板上堆满了唱片,永远只有我一个人,这才是我的生活。

那天听说久违的万芳出了新唱片,紧接着,下了通告说她要上我的节目做宣传。我不可置信地呆立了半晌,忽然醒悟过来,这是冥冥中老天给的一个机会,是唯一的,也许是最后的。

那是在一个深夜,小小的录音间里,我们终于相对而坐。万芳大大的嘴巴,笑起来给人视觉上的冲击,一种被放大了的妩媚。而我脑海中始终是在少年时代,她唱《新不了情》时,在MV中微抿的嘴唇。

青春在拘谨的开合中轻轻放送,仿佛就是昨天。

我几乎说不了什么话。

送走万芳,我第一时间给木头打电话,“刚刚万芳……”

他用他一连串的日程表打断我兴奋到颤抖的声音,今天,明天,后天,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听我说话。没等他说完,我轻声说了声再见,再小心翼翼地合上手机。很长时间以来,我就是这样小心翼翼着,生怕打扰了他的忙碌。

茫然的小虫在路灯下飞,我茫然地走回家里,听唱片,喝酒,大醉。只是一张唱片到另一张唱片的距离,我们从轻薄豪华少年身,变成了背影狼狈的成年人。

我送他的围巾,他送我的唱片,到此为止。



后记:

电视里在放一首MV,女孩背对着窗户,大声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请将这些歌寄给我。”

男孩问:“为什么?”

女孩说:“因为这些音乐里有太多回忆。我不想忘记。”

新年,我独自来南方旅游,在陌生的海边城市,红砖小楼的陌生餐厅,看见了这支MV,万芳另一张唱片的新歌,名叫《夜照亮了夜》。

我静静地把它听完,然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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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笔居士 发表于 2009-11-11 19: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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