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相神緊要』
『論相神緊要』月令既得用神,則別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輔我用神者是也。如官逢財生,則官為用,財為相;財旺生官,則財為用,官為相;煞逢食制,則煞為用,食為相,然此乃一之法,非通變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賴此一字而成者,均謂之相也。
傷用神甚於傷身,傷身甚於傷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則合傷存官成格者,全賴壬之相。戊用子財,透甲並已,則合煞存財以成格者,全賴已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時上逢戊,則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賴戊之相。
癸生亥月,透丙為財,財逢月劫,而卯未來會,則化水為木而轉劫以生財者,全賴於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洩氣,不通月令而金氣不甚靈,子辰會局,則化金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賴於子辰之相,如此之類,皆相神之緊要也。
相神無破,貴格已成,相神有傷,立敗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傷以護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傷矣。丁用酉財,透癸逢已,食制煞以生財矣,而又透甲,已合甲而不制癸,已土之相傷矣。是皆有情而化無情,有用而成無用之格也。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棄取,隨地換形,難以虛擬,學命者其可忽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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