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三要灵应篇
三要者,运耳、目、心三者之要也。灵应者,靈妙而應驗也。夫耳之於聽,目之於視,心之於思,三者為人一身之要,而萬物之理不出於視聽之外。占決之際,寂闻澄慮,靜觀萬物,而聽其音,知吉凶,見其形之善惡,察其理之禍福,皆可為占卜之驗。如谷之應聲,如影之隨形,灼然可見也。其理出於《周易》“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之法。是篇則出於先贤先师, 採世俗之語為例,用之者鬼谷子、嚴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郭璞、管公明、李淳風、袁天罡、皇甫真人、麻衣仙、陳希夷,繼而得者邵康節、邵伯溫、牛思晦、牛思繼、高處士、劉湛然、富壽子、泰然子、朱清灵子。其年代相傳不一,而不及知其姓名者不與焉。原夫天高地厚,萬物散殊,陰濁陽清、五氣順佈。禍福莫逃乎數,吉凶皆有其機。人為萬物之靈,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為形為色,耳得而為音于声。三要总之,萬物備矣。
右乃天地万物之灵,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
是以逢吉兆而顺有吉,見凶兆而不免乎凶。物之圓者事成,缺者事敗,此理断然,夫復何疑。
此言占物克应,见吉則吉,见凶見凶。 是以雲開見日,事必光輝,煙霧障空,物当失色。忽顛風而飄蕩,遇震雷而虛驚。月忽當面,宜近清光;雨乍沾衣,可蒙恩澤。
右乃仰觀天文,以驗人事。
重山為阻隔之际,重泽為浸潤之深。水流而事通,土積而事滯。石乃堅心始得,沙乃放手即开。浪激主波濤之驚,坡崩主田土之失。旱沼之旁,心力俱竭;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右乃俯察地理,以驗人事。
適逢人口之來,實為事體之應。故榮宦顯官,宜見其貴;富商大賈,可問乎財。兒童哭泣,憂子孫;吏卒叫嚣,忌官訟。二男二女,重婚之義;一僧一道,獨处之端。妇人笑語,则阴喜相逢;女子牽連,则陰私見累。匠氏主門庭改換,宰夫则骨肉分離。逢獵者,得野外之財;见漁者。有水邊之利。見妊婦,則事萌於內;遇瞽者。則慮根於心。
右乃人品之應,以验人事。
至於搖手而莫為,或掉頭而不肯。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彈垢者,有憂。足動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節,噓氣者主悲忧。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閃賺。偶攘臂者,爭奪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右乃近取諸身之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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