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夫、偏夫无法去留取清?以后的婚姻生活怎么样?
命主姓名:某人,出生地:河北沧州。
出生公历:1989年3月7日8时37分(北京时间),星期二。
出生农历:己巳年 正月 三十日 辰时。
伤 劫 日元 杀
坤造 己 丁 丙 壬(日空戌、亥)
巳 卯 寅 辰
藏干 庚丙戊 乙 甲丙戊 乙戊癸
财比食 印 枭比食 印食官
地势 临官 沐浴 长生 冠带
纳音 大林木 炉中火 炉中火 长流水
节气:惊蛰1989年3月5日22时34分,清明1989年4月5日3时30分
起大运周岁:9岁 7个月 4天,每一交大运年 10月 11日起运(公历)。
排大运:
食 伤 财 才 杀 官 枭 印
大运 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冠带临官帝旺衰 病 死 墓 绝
岁数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年份19982008201820282038204820582068
排流年:
始于 戊寅 戊子 戊戌 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1 己卯 己丑 己亥 己酉 己未 己巳 己卯 己丑
2 庚辰 庚寅 庚子 庚戌 庚申 庚午 庚辰 庚寅
3 辛巳 辛卯 辛丑 辛亥 辛酉 辛未 辛巳 辛卯
4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5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6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7 乙酉 乙未 乙巳 乙卯 乙丑 乙亥 乙酉 乙未
8 丙戌 丙申 丙午 丙辰 丙寅 丙子 丙戌 丙申
9 丁亥 丁酉 丁未 丁巳 丁卯 丁丑 丁亥 丁酉
止于 20072017202720372047205720672077
※胎元:戊午(天上火) 命宫:甲戌(山头火)
吉神凶煞:
年柱 亡神 禄神
月柱 太极 桃花 灾煞
日柱 福星 劫煞 绞煞 童子 学堂 天医
时柱 寡宿
☆星座:双鱼座。生肖:蛇 二十八宿:室。
☆命主福元:巽宫,属东四命。
这个八字只有七杀出现,没有官星,也就是以杀为夫,不需要去清,本身八字偏旺,再去的话,就没有夫星了. 我就听过正财偏财 本帖最后由 川州居士 于 2013-6-2 20:09 编辑
坤造 己 丁 丙 壬(日空戌、亥)
巳 卯 寅 辰
所谓的去和留只是术语而已,什么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就是命中正官和七杀同在时留一个,但现实那是做不到的,谁也去不掉,除非人为的扣掉一个字,否则怎么去掉呀?有人说在运年作用时可去掉,这也不太现实,克七杀的运年就不克官吗?合杀时也克官,异性作用力量也不大。 另外此命看婚姻看的是月丁火,会在丁弱卯旺时有婚姻。不看七杀。这可验证一下的,一、你为人自尊心很强,脾气急躁,很有个性。二、己巳大运,在09年己丑年,年运双己泄丁,此年就有过异性朋友了。 请你反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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