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rey573 发表于 2019-8-17 11:12:01

云南落马“老虎”沈培平3套房产被拍卖!位置曝光!

8月12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北京市一中院关于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的3份执行裁定书。

记者注意到,这三份执行裁定,为北京一中院查封的沈培平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三套房产。今年7月,三套房产已拍卖。

北京市一中院的裁定书称,沈培平犯受贿罪一案,该院做出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移送,该院于2016年2月24日立案执行。

该院在执行中,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沈培平名下、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小区3幢2单元1xxx号房产,登记在许秋芳名下、位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2xxx号房产,以及登记在沈培平、姜红名下、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连云巷11号2幢2单元1xx号房产。

北京一中院委托相关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今年7月8日至9日,这三套房在某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拍卖成功,三位拍卖人已将拍卖价款汇入了北京一中院的指定账户。

裁定书称,北京一中院已解除对上述三处房产的查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可持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记者在某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找到了上述三处房产的拍卖实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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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拍卖平台显示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小区二区3幢2单元1xxx号的房产,面积为233.05平方米,评估价248.50万元、起拍价173.95万元,最终以281.15万元成交;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小区二区房

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连云巷路11号2幢2单元1xx号的房产,面积为154.19平方米,评估价269.01万元、起拍价188.307万元,最终以385.407万元成交。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连云巷房

位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2xxx号的房产,面积为85.56平方米,评估价79.99万元、起拍价55.993万元,最终以84.993万元成交;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房

三套房产成交价均高于评估价,其中参与竞价昆明市五华区连云巷11号2幢2单元1xx号房的人数最多,有157人。



曾任云南省副省长 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沈培平简历】



沈培平,男,汉族,1962年2月生,云南施甸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普洱市委书记等。

1979.09-1981.08 云南省保山地区保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1.08-1989.07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中学教师(其间:1986.08-1988.07在云南教育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脱产学习)

1989.07-1993.05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1993.05-1995.02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02-1996.10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6.10-1998.01 云南省保山地委副秘书长

1998.01-2001.06 云南省保山地区腾冲县委书记

2001.06-2003.01 云南省保山市委常委、腾冲县委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1-2004.11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4.11-2005.03 云南省思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5.03-2007.04 云南省思茅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04-2009.12 云南省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4.09-2007.07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自然地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

2009.12-2013.01 云南省普洱市委书记

2013.01-2014.03 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违纪被查

2014年03月0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4年08月,中共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沈培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沈培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沈培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在进行中。

提起公诉

2015年02月1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立案受理

2015年02月26日,据北京市一中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一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开庭审理

2015年8月4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腾冲县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思茅市山河工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兼并腾冲县富华实业公司、销售铁矿石、协调治理超载运输、开发大平掌铜矿项目、处置矿区群体性事件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段治葵、毕胜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公诉机关指控其收受的贿赂中,大部分是一些价格不菲的普洱茶,此外还有一小部分玉器,沈培平也被称为“雅贿”。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沈培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沈培平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2015年12月,沈培平以受贿罪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十八大后落马的云南“首虎”

2014年,人民网盘点当年落马的“马年九虎”,其时沈培平上榜!

当时将沈培平命名为“霹雳虎”!



上榜理由是:云南省前副省长沈培平有个绰号叫“拆迁大佐”。最具争议的是2010年沈培平强势推行普洱旧城改造工程,因存在补偿过少、程序非法等问题,百余居民状告普洱市政府。针对此事,沈培平讲话称“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坏”。

有报道称,沈培平在处理某次群体事件中曾瞒着省里“调动警力”。真可谓“霹雳手段,官僚心肠”。

据悉,沈培平于2014年3月在云南省副省长任上被查,他也成为十八大后云南“首虎”。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沈培平被查,普洱市一公司门前,成卷的鞭炮被摆成“v”字形燃放,民众还打出“贪腐分子沈培平被查处,罪有应得,大快人心”的横幅。

来源:新京报、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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