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rey573 发表于 2019-8-22 21:28:06

『聚焦热点』“过劳肥”算工伤吗?哪些情形才算?

20 /

AUGUST

洪文热点



洪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 过劳肥 #

都说“过劳死”,不知你们有没有听说过“过劳肥”?因过度劳累而造成的肥胖。睡眠不足是“过劳肥”产生的最主要原因。那么,过劳肥能算工伤吗?

by 洪文君



搬砖好累

感觉身上的肉肉越来越多

睡眠不足

日渐秃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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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之不去的小肉肉





人民日报曾发布过一则微博为《有种工伤叫“过劳肥”》,众多媒体纷纷转发。“过劳肥”一词就突然进入我们的视线。

其实我们注意到人民日报早在2013年就提出了“过劳肥”的概念,但是随着近几年工作压力渐大,关于“过劳肥”的讨论再一次走进人们视野。





肥胖数据报告





据网络投票数据显示,超七成(70.6%)的职场人员认为工作对体重变化有较大影响。



其中,近六成表示自己工作以后越来越胖,无法自控。11.6%的人表示无法发控制身材,体重变化毫无规律(比如我)。此外,有63.1%的人认为,除了自己,身边的同事也普遍胖了,10个同事里有超过一半都是如此。

可见,“工作之后越来越胖”已成为生活中的常见现象。



胖是一种工伤吗?





无论我们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的职业,职业危害无时不在。常见的工伤事故如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已屡见不鲜。

比起不可控的意外伤害,更可怕的是我们不曾注意到的逐渐累积的“职业病”风险,也即近几年高发的新型“办公病”,腰间盘突出、颈椎病、过劳肥甚至过劳死。

在前述引用的调查中,有超过八成的白领支持将“过劳衰”列入工伤,同时也有65.09%的白领支持将“过劳肥”列入工伤。

又或者是职业病,但职业病也有严格的认定标准,“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而如果有同事同样辛苦工作,但因为注重锻炼而不存在肥胖,你一定不好意思因“过劳肥”去向企业或政府索要补偿。而且“过劳肥”是如此普遍,算作工伤这成本得多高。

因此

将过劳肥列入工伤仍不现实



工伤的概念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关于“工伤”的概念,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的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申请材料





 

看完了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但我们遇到工伤情况且满足这些条件是,我们也要记住一定要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的保险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伤残津贴;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康复性治疗费用;

(4)劳动能力鉴定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其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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