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歌王”遭跨国起诉,灿星IPO前途生变?
作者|缪凌云 王玥 来源|野马财经
《蒙面歌王》中国版制作方灿星正面临一场重大诉讼风险——节目原版权方、韩国三大电视台之一MBC,一纸诉状将前者送上了法庭,认为灿星在《蒙面唱将》、《无限挑战》两个节目中存在违约及侵权问题。
灿星因成功推出过《中国好声音》、《蒙面歌王》、《这就是街舞》等热门综艺而名声大噪,2018年底递交创业板IPO招股书后,被市场寄予了“综艺第一股”的厚望。
如今随着MBC维权升级,灿星未来可能将面临一系列的诉讼,不仅有着潜在高额索赔,而且其原创能力也再次受到了质疑。
此前,灿星就曾因《中国好声音》涉及侵权被诉。如今再陷版权风波,无疑给公司的IPO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昨天(2019年9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灿星(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与MBC两方代表,就“无限挑战”版权起诉案件交换了证据,面对MBC的一系列诉求,灿星依旧没有表露出庭下和解的态度。
与此同时,MBC对灿星在另一个节目——《蒙面歌王》中未支付完约定的收益提出了仲裁请求,目前也正在进行中。
这意味着,正处在IPO阶段的灿星,未来可能面临着一系列的诉讼风险。
亲密伙伴缘何对簿公堂?
作为一个非圈内人士,你可能不了解灿星这家公司,但一定听说过一个节目——《蒙面歌王》。
《蒙面歌王》原为韩国三大电视台之一MBC旗下综艺,2015年春节试播之后,效果拔群。
很快,MBC和灿星一起将该节目引入中国,当年7月19日晚,国内版的《蒙面歌王》就在江苏卫视顺利播出。得益于节目新颖、舞美出色等原因,《蒙面歌王》迅速吸引了一大批观众,收视率节节攀升,到第五期时,已经成功突破1.4。节目同时还获得了2015年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音乐节目三等奖。
第一季节目成功播出后,MBC和灿星很自然地进行了续约,于2016年2月签署了第二、三、四季的购买合约。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灿星提出需要根据中国市场环境对赛制进行调整(韩国是败者揭面,灿星希望改为胜者揭面)。面对这一提议,MBC考虑到维持双方的合作关系,答应并签署了补充合约。
然而,一场历时三年仍未解决的纠纷,就此埋下导火索。
改名后的《蒙面歌王》叫做《蒙面唱将猜猜猜》,播出平台仍为江苏卫视,于2016年9月18日至11月27日完成了共11集的播出。
根据合约,灿星需向MBC支付节目的收益分成。对于版权费,灿星如约进行了支付,但在节目播完后,收益分成的支付却一直没有完成。
不仅于此,灿星继续打造了《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二、三季节目,且再没有支付给MBC包括版权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MBC相关负责人对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蒙面歌王》模式已经输出到全球30多个国家,其中美国也制作到了第二季,反响十分热烈,大家合作都很愉快。没想到较早展开合作的中国灿星反倒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令人感到愤怒的同时还有惋惜”。
遭遇类似处境的还有另外一个节目——《无限挑战》。
2015年12月,在《蒙面歌王》项目上合作顺利的MBC又与灿星合作将韩国另一档热门节目《无限挑战》引入中国,更名为《了不起的挑战》,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
2016年10月,灿星还与MBC签署了联合制作的合约。据MBC介绍,他们不仅提供了整一季节目的主题策划,为了配合节目能够制作播出,MBC还派出了制作团队协助并参与了2.5集的节目制作。“但后来由于灿星的要求,团队撤出了中国,灿星也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
连环诉讼风险来袭
MBC一方向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2016年至今,已多次与灿星进行交涉,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统一意见,后来,灿星一方更是拒绝有效沟通,态度敷衍、拖延”。
无奈之下,公司最终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
今年(2019年)1月,MBC首先就《无限挑战》版权问题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5月份收到法院传票后,原本预计7月第一次开庭,但因种种原因进行了推迟,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才首次开庭。
法庭上,MBC与灿星交换了证据及初步质证,依旧未能达成和解意向。至于下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灿星则提出了此案不公开审理的请求。
除了《无限挑战》外,MBC对于《蒙面歌王》的维权亦在升级。
同样是在2019年1月,MBC就灿星在《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一季的违约问题已经申请了仲裁,如今大半年时间过去,仲裁无果的情况下,也正准备进行起诉。同时,针对《蒙面唱将猜猜猜》第二、三季的模式侵权,维权程序也已启动。
这意味着,对灿星来说,未来可能将面临着一系列的诉讼风险。
有知情人士推算,计算应付版费、分成,违约金及滞纳金总和,灿星需支付的费用约在2亿元人民币左右。MBC一方未向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透露具体数字,而是表示,对于自己提出的金额,灿星认为金额过于巨大,认为从当下中国影视行业市场环境来看,这一数字并不合理,但我们(MBC)提出的金额都是依据合同来的,有凭有据。
就相关问题,野马财经亦与灿星副总裁、宣传总监陆伟取得了联系,其表示自己不负责与MBC合作的项目,对相关事情并不清楚。
而在《信息时报》2015年发布的一篇《蒙面歌王》相关文章中,接受采访的陆伟身份是节目的宣传总监。
IPO进程或蒙上阴影
灿星是我国影视制作行业颇为出名的公司,除了尚处争议中的《蒙面唱将猜猜猜》之外,还开发、运营了《中国好声音》、《这!就是街舞》、《即刻电音》、《金星秀》、《出彩中国人》等广受关注的节目。
2018年12月19日,灿星向证监会递交了招股书,试图冲击创业板,目前处于已反馈状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条件第二十八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都明确规定,需“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另据2018年11月最新修订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重大诉讼、仲裁的认定给出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及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双重认定标准。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律师对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如果企业在IPO期间涉及重大诉讼而影响上市过会,则有可能面临被证监会暂停IPO的风险,此外,会导致企业被暂停IPO的情况还有盈利及专利等问题。
宋一欣律师认为,灿星一案的影响及结果需要考虑到两方面:首先涉诉金额有没有对灿星的盈利情况造成重大影响?其次涉诉问题是否涉及到灿星的盈利模式。在这两方面,如出现lPO规范禁止的情形,则IPO有可能被叫停。
据灿星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61亿元、27.06亿元、20.58亿元及2.64亿元;分别实现扣非净利润7.88亿元、6.63亿元、3.90亿元及-0.27亿元。且截至2018年6月30日末,公司净资产为30.46亿元。
从上述数据来看,如果MBC与灿星诉讼案件涉及金额确在2亿元左右,那么涉诉的金额或已近前者年平均净利润的1/3;而对于大多数节目为“贴牌生产”的制作方灿星来说,拳头产品的版权纠纷无疑也会让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动荡。
核心产品屡陷版权争议
这也不是灿星第一次因版权问题陷入纠纷。
2012年,灿星与荷兰Talpa公司签约,将后者旗下“好声音”品牌引入中国。
第一季《中国好声音》可谓一炮而红,不仅迅速点燃了中国电视银屏,还让上海八万人体育场举行的总决赛全场爆满。
作为一手打造出这个火爆节目的灿星声名鹊起,打响了中国内地制播分离战术“头枪”的同时自己也赚得盆满钵满。
“好声音”到底有多赚钱?从冠名商角度来看,节目前四季的冠名费节节攀升,分别是6000万、2亿、2.5亿、3亿,前四季的广告收入合计亦超过40亿元。
根据灿星的招股书,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制作收入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46.43%、37.33%、32.33%,合计约28亿元。
如此火爆场景背后,却是一次剧情狗血的版权纠纷。
和《蒙面歌王》一样,也是在2016年,灿星与《中国好声音》原版权方Talpa公司的合作停止,不再续约。但尽管“分了手”,灿星却仍然按部就班地开展着《中国好声音》第五季的宣传、举办。
与此同时,Talpa公司在与灿星解约后,随即以平均每季1亿元的价格将“The voice of China”,即“好声音”原版在2016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间的版权卖给了唐德影视(300426.SZ)。
接棒的唐德很快将灿星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索赔5.1亿元;Talpa公司同步在香港提出临时禁制令,禁止灿星制作和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
作为应对,灿星再次祭出“更名大法”,将名称改成了《中国新歌声》,甚至还将经典的导师转椅改成滑椅,引来网友吐槽纷纷。
双面灿星:左手被告,右手维权
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注意到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现象,拳头产品屡陷版权纠纷的灿星,对于自己产品的版权意识可谓十分到位。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灿星仅境内注册商标就有294个,港台及境外注册商标25个,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导师转椅系统、导师舞台滑轨装置等细枝末节的道具。
在此基础上,灿星开始了对自己的侵权方的“围追堵截”,一年发起了数千起专利诉讼,尤以“中国好歌曲”的音乐著作权纠纷居多。
中国裁判文书网记录了这样一则事件:因认为秀山县KTV娱乐城未经授权在其经营场所内放映“中国好歌曲”部分作品及片段,构成了对其作品著作权的侵犯,灿星将该KTV娱乐城诉至法院。
据天眼查数据统计,灿星自2015年至今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共4398起(包含一审及裁定)。其中,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23件,侵害其他著作权权属纠纷392件,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1084件,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2807件。
如此频繁发起诉讼,不由得让人想起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视觉中国”事件,灿星是否“过度维权”的声音在业内亦时有出现。
例如,灿星曾就其《中国好歌曲》第二季第1期中的歌曲《我的番茄是干净的》向重庆澳龙娱乐公司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但法院最终仅判赔500元。
《蒙面歌王》、《蒙面歌王猜猜猜》、《无限挑战》、《我们的挑战》……这些节目你是否看过?你觉得它们相似度如何?而深陷版权纠纷的灿星,IPO之路又是否会受到影响,欢迎在文末留言,说出你的看法。
想要了解更多财经热点新闻,和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一起探讨,添加野马君微信(搜索“Yemafinancial”或者长按下方二维码)入驻野马财经粉丝群,备注“入群”,和小伙伴一起畅聊财经!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