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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本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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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3 19: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子平真诠》本义



                           黄大陆著



   《子平真诠》一书,系清朝乾隆进士沈孝瞻所著。该书在《渊海子平》、《三命通汇》、《神峰通考》等命学经典的基础上,更为细致、规范地论述了取用定格和格局变化等系列法则,提高了推命技术的可操作性与准确率。这使该书成了当时人们争相传抄的命学秘典。后来有人推崇该书说:“此中旧籍,首推《滴天髓》与《子平真诠》二书,最为完备精审,后之言命学者,千言万语,不能越其范围,如江河日月,不可废者。”

    民国时期的命学大师徐乐吾先生,一生著述颇丰,于命学贡献良多,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他在其所著的《子平真诠评注》一书里,对《子平真诠》做过详细的诠释。万分可惜的是,在我看来,徐老先生的诠释在许多重要概念上,都或多或少地误解了《子平真诠》的本义,致使该书中的子平正宗大法变得面目全非了。

笔者专职为人推命已有十余年,每遇难题,辄恶钻命学旧籍,希望能够从中找到正确答案。2001年的秋天,当我仔细阅读《子平真诠》时,赫然发现了一件令人惊奇不已的事实,即:现代流行的命学书籍在许多重要概念上,诸如用神、忌神、喜神和格局等,几乎全部都偏离了《渊海子平》、《子平真诠》和《神峰通考》等命学经典的本义!也就是说,现代多数人所学习使用的推命方法,并不是古来流传的子平正宗大法!

谓与不信,请看下文。



                         一、论用神



原文: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杀伤枭刃,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则顺,当逆则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解读:如果我们将这段原文细读三遍,可能就会产生以下四个疑问:

⑴、取用神为什么要“专求月令”呢?翻开现代的命理书籍,也没见有谁强调这一点啊,反而有人批评这种取用神专求月令的做法,说这方法是呆板而迂腐的。到底是沈前辈患了老年痴呆症呢,还是我们后生辈不懂其中味呢?

⑵、文章不是刚开口说用神吗,怎么一句话没说完,又扯到格局上去了?现代的命理书上可都是把用神与格局分章说的,因为都说用神与格局不是一码事儿。可是沈氏这段话却将用神与格局混为一谈,这肯定不是沈前辈头疼发烧说胡话,一定是别有原因!我们再找《渊海子平》、《神峰通考》与《三命通汇》等经典看看,更加令人叫晕的是,这些书上根本就没有专门论述用神的章节!都说用神是命学头等重要的概念,是推命的第一要义,可是这几本命学经典怎么就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呢?这几本书上倒是用了大量章节来论述格局,难道古人讲格局就是在讲用神?不然,为什么沈前辈一说到用神就与格局夹杂不清呢?

⑶、沈氏将用神分成善与恶两类,并说对于“不善”的用神要“逆用”。这话与几乎所有的现代命理书籍都不靠谱。现代命理书籍都把用神看得跟自己的命根儿似的,要求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保护用神,生怕它受到任何伤害。压根儿就没有什么“不善”的用神!我们再冷静下来想想,《四言独步》里早有“化杀为权,何愁损用”的话,《月谈赋》一文中也说“格有可取不可取,用有当弃不当弃”,可见确实有一种何愁“损”之、或当“弃”之的用神存在。既然是可以“损”之“弃”之的用神,不就是沈氏所说的“不善”而要“逆用”的用神吗?而在现代命理书籍里,有谁能找到这种可以“损”之“弃”之的用神呢?

⑷、现代命理书籍在给用神下定义时,少不了都要讲到平衡、扶抑、通关、调候这几条的。徐乐吾先生在评注上述这段文字时,就是这样一条一条予以注解的。然而!我们拿着放大镜从头至尾地看完“论用神”一章的每一个字,都无法找到平衡、扶抑、通关、调候这样的字眼!既然都说扶抑、通关、调候是用神的三大作用,哪为什么沈氏在专门论述用神的时候却只字不提呢?是沈进士不善言辞,不会归纳为那么几条,或是说话老跑题?还是他怕泄露天机,密不传人呢?或者在古人眼里就从来没有过现代命书所说的那种用神?

现在我们放过徐乐吾的评注不看,直接解读原文,看看原文的本义:

八字中的用神,只在月令上寻求,以月令地支五行与日元五行的生克关系,来确定不同的格局。当月令属于财、官、印、食的时候,就是四个善的用神,应当予以保护性使用,这叫“顺用”;当月令属于杀、伤、枭、刃的时候,就是四个不善的用神,应当予以控制性使用,这叫“逆用”。当顺则顺,当逆则逆,只要八字喜忌配合得当,是都能成为贵格的。

怎样“顺用”与“逆用”这些善和不善的用神呢?沈氏接着说:

原文: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杀以相生,劫财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杀喜食伤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配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杀以制伏,忌官杀之俱无;月劫透官以制伏,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略也。

解读:对于月令中善的用神怎样顺用呢?沈氏解释说:

用神是财星,就喜有食神来相生,有官星制伏比劫以护财;

用神是正官,就喜有财星来相生,有印星制伏伤官以护官;

用神是正印,就喜有官杀来相生,有比劫制伏财星以护印;

用神是食神,就喜身强劫旺来相生,有财星制枭神以护食。

对于不善的用神怎样逆用呢?

用神是七杀,就喜有食伤来制伏,忌财星资杀,枭神夺食;

用神是伤官,就喜有印星来制伏,或有财星化泄伤官;

用神是阳刃,就喜有官杀来制伏,忌官杀全无;

用神是比劫,就喜透官来制伏,无官有财,则喜透食伤以化劫。

这些就是对用神顺用逆用的大致方法。

沈氏的这一番话,现在许多人恐怕都会不以为然。因为他在说到财喜食生、官喜财生、杀喜食制、伤喜印制时,并没有提到身强身弱、杀轻杀重这个重要条件。“难道财多身弱时也喜食神生财吗?难道身强杀浅时也喜食伤制杀吗?”人们会这样反驳沈氏,说不定还会轻骂沈氏一句白痴呢。然而,张神峰在《神峰通考》的自序中也说:“月令为用神,岁时为辅佐。吁!命书之作,至此尽矣。”这与沈氏唱的不是一个腔调吗?

其实,沈氏是在说八字的最佳组合方式,读者们先不要急于下结论。倘若现在沈氏说:“凡是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地方,都要予以控制性管理,并且要配置合格的消防设备。”

这话没错吧?既然这话没错,那么,他说的七杀喜食伤以制伏、伤官喜配印以制伏这几句话,那也就不会错啦。

原文: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配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逢枭者同论;见杀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以为去食护杀,而以为杀印相生,与印逢杀者同论。更有杀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敌杀,而以为七杀制刃,与阳刃露杀者同论。此皆由于不知月令而妄取用神之故也。

解读:沈氏批评当时有些人不以月令取用定格,将格局弄得张冠李戴、牛头马嘴。话的意思表达得相当明白。可是不知什么原因,徐老师傅的评注并没有跟着原文跑,而是自顾自地还在那里唠叨着如何扶抑日主、平衡八字。我们现在只好将沈氏的这段话再翻译一遍,他说:

现在的人啊,不知道取用神要专从月令提纲上取,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都以月令为主,来观其喜忌。比如月令是正官,有印星化官生身,这叫正官配印格,但是不重月令为用的人,却将此视为官印双全,与印绶喜官格同论;月令为财,透食神相生,格成财逢食生,而不重视月令用神的人,却将此视为食神生财格;月令为偏印,透食神泄秀,格成食神吐秀,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却将此视为枭神夺食,说要以财制枭;月令为七杀,逢食神制杀而又露出印星,这本来就破了食神制杀格,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却还说是杀印相生;还有月令为七杀时,碰到阳刃,是刃来助身合杀,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却将此视为七杀制刃,与阳刃格同论。这些啊,都是由于不重视月令用神而乱取用神的原因。

沈氏说这番话,本来是针对当时的清朝命学界而发的,但我却觉得他批评的正是当今命学界。因为不重视月令用神的现象,现在不是很普遍吗?试问有几个命学爱好者,能说清楚财逢食生格与食神生财格的区别呢?正在阅读本文的读者啊,您能够说清楚吗?

原文: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杀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解读:因为《渊海子平》、《神峰通考》和《子平真诠》中所说的用神,就是月令可用之物,并非现代命书所说的什么平衡八字、扶抑日主的用神,所以当月令没有可用之物时,就会出现月令无用神的情况。哪些才是月令可用之物呢?就是官、印、财、杀、伤、食这六样东西。《宝法卷一》里明确指出:“子平一法,专以日干为主,而取提纲所用之物为令。今人不知其法,于此百发百失……唯西山易鉴先生,得其变通,将十格分为六格为重,曰官,曰印,曰财,曰杀,曰伤,曰食,以此消息之,无不验矣。”

当月令没有官、印、财、杀、伤、食这六样东西的时候,即表示月令没有可用之物了。比如甲乙木生于寅卯月,日干属木,月令也属木,木不能以木为用神啊,因此沈氏说“本身不可为用”。怎么办呢?到月令之外去找那六样东西,并按照“有官先论官,无官方论用”的取用规则,先取官杀格,官杀格不成立则取食财格。食财格又不成立则取印比两旺格。若是官、杀、财、食、伤、印这六样东西均不能立足成格,则谓之身旺无依,也就是完全没有可用之物了,那命主就只有遁入空门,让佛祖保佑他啦。

但是,取用定格总要以月令为主。当月令为建禄比劫时,虽然说它不是用神,也可以把它当作用神来称呼。

说到这里,有人会觉得沈氏的话前后有矛盾。他于前文才说“杀伤枭刃,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表示劫刃也是用神之一。可是在十几行文字之后他又说“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这不是又吊销了劫刃的用神资格证吗?文尾还说什么“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这话有点像是绕口令,听不清楚,弄不明白。

我理解呢,沈氏的话有两层意思:一是取用神先当以月令为主为先,当月令为比劫时即为月令无用神,这时就要在月令之外寻取用神;二是不管月令是否比劫,若都将月令叫做用神的话,那么建禄与阳刃就可以算作是不善的用神。正是基于这层意思,沈氏才在本文结束时说“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话里的“非用”二字是第一层意思,而“即用神”三字就是第二层意思。如此读来,就不会觉得有什么矛盾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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