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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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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5 13: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新新闻:沈阳允许职工在家办公为正常出勤,加班付加班费 链接: 刚刚,沈阳允许职工在家办公为正常出勤!加班付加班费! 会议要求及早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安排,采取适当延长春节假期、调整学校开学时间、支持网上办公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 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发表于 2020-2-15 13: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疫情春节假期延长,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本文承诺,将尽力梳理因疫情导致的部分延期上班与工资发放问题,做到至少让各位劳动者心中有数。”
法的守夜人:因疫情延迟复工,1月31日到2月9日的工资怎么算?一、梳理时间线与问题症结

1月31日至2月2日的问题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问题1:这3天的休假安排是什么性质?是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可有法律依据?问题2:原定1月31日、2月1日是工作日,2月2日是休息日,延长休假期间,劳动者提供工作的应按什么标准支付报酬?
2月3日至2月9日的问题
江苏、上海、常州、浙江、重庆等地方政府先后发布了进一步推迟复工的通知。如,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27日发布《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问题1:延迟复工期间的性质是什么?问题2:如果将延迟复工期间定义为休息日,劳动者在该期间未提供劳动的,能够取得劳动报酬吗?如果劳动者主张延迟复工期间的报酬,可援引哪些法律依据?问题3:如果将延迟复工期间提供劳动认定为加班,劳动者能否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的规定,拒绝加班?加班时间要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吗?问题4:地方政府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延迟复工的行政措施,如果企业违反该要求,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劳动者能否以企业违反“延迟复工”规定为由,主张经济赔偿?
二、尝试回答问题

目前关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休假安排期间的性质较为明确:

根据《通知》第三条,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劳动者,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由于法定节假日是不能补休的(而是必须支付加班工资),至少排除了法定节假日,目前多数法律从业者认为1月31日至2月2日这三天的性质是休息日或特殊假日按休息日标准处理。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至于2月3日以后,多地延迟复工到2月9日期间的性质,有不少争议,各地政策也不太一致,主要包括:

观点一:延期复工期间全部属于【休息日】,不工作不发工资,工作的作为休息日加班给加班费。

    依据:2020年1月28日,上海人社局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相关问题,延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职工即使在家上班,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分析:休息日是无需支付工资的,但上海人社局还规定了延迟复工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薪酬,此项规定多少令人费解。而且,该官方通知未区分特殊工时和标准工时加班的差异。所以可能上海人社局虽然称这段时间为休息日,但实际观点更接近观点二。
观点二:延期复工期间工作日属于【特殊假期】,不工作也发工资,休息日还按休息日。

    依据:无锡市《关于妥善处理推迟全市企业复工期间职工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推迟复工是应对疫情防控的应急措施,根据省市关于推迟企业复工的相关要求,在2月3日至8日推迟复工期间,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因政府采取迟延复工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观点三:延期复工期间不工作的属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劳动合同中止】,不发工资,工作的正常发工资。

    目前该观点更多限于讨论,尚无政府部门采用该观点,但完全可自圆其说。
三、试图给点建议

根据现行法律考虑,参照待岗处理应该是较为中规中矩的处理方式,相信不少地区会是这样的观点。也就是在第一个待岗周期应当按照原待遇支付工资;再次,对于可能在家安排部分工作的事项,该事项应该完全有别于到岗上班,完全可以通过绩效等问题灵活解决。
当然,还有企业会进一步关心是否可以通过安排休年休假方式等解决,该操作可能需要谨慎,需结合各地政策。以常州为例,其规定回复了企业关心的问题,即是否可以通过年休假等方式解决,同时还明确在此期间可以远程办公。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2.jpg 四、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因延迟复工期间性质的认定,影响工资的发放,所以进一步的,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可能承担如下法律风险:
    1.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企业在延期复工期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则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从行政处罚的角度,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投诉,则用人单位可能承担补足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加付赔偿金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违反延期开工令的法律后果
如用人单位违反延期开工令提前开工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70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以及《刑法》第330条规定等规定,用人单位与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存在受到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风险;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关于法律风险的再探讨

上述法律风险对用人单位客观存在,但如果严格从法律角度来看,其中上海等地颁布的复工令公布要求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是否会被相关法律主体认定为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又值得商榷。
上海等地区有相关的政府官方解读,从法律角度,该解读能否成为劳动监察部门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仲裁和法院判案的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 规定,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至少依《行政处罚法》第14条的规定,上述规范性文件并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处罚用人单位的依据。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第4条以及第6条规定,对于第4条规定之外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经审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裁判说理的依据。
所以,请用人单位自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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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5 13: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普通打工仔,我肯定希望推迟开工越晚越好,最好直接脱等到天气回暖的五六月,给我放一个久违的暑假,要我提前上班也行,加班工资给足
但是我也希望自己是一个目光稍微长远一点的打工仔,毕竟这个月的工资要赚,希望下个月的工资也有地方去领






让我有”叛逆“想法的,是一个很简单的报道
新型冠状病毒肆虐,西贝餐饮400家线下门店基本都已停业,只保留100多家外卖业务,董事长直接说:疫情致2万多员工待业,贷款发工资也只能撑3月,预计春节前后一个月时间将损失营收7-8亿元
“在这个行业里边我们日子还算不错的,那日子不好的呢?我们贷上款,勒紧腰带发三个月工资,其他品牌其他企业呢?”
“你要知道餐饮业三四千万的就业,把这些人都推到社会,那是什么光景?”
对……
西贝都这样了,其他企业呢?那些中小微型企业呢?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我的工作让我经常和咨询公司的人合作
麦肯锡的人是最悲观的
去年的经济形势咱们都知道,眼看着顶住了美国贸易战的压力可以稍微缓缓
结果疫情一来,咱们的经济恐怕又要遭受损失了,中小企业活不活的下去都是个问题
尼尔森的人更直接,他们习惯数据说话,但是给我讲了几个直观的例子
第一
从宏观上来看,现在民间借贷利率已经突破天际了,很多中小企业离破产就一步之遥,疫情多一周就是亏一周
第二
从微观上来看,他们给我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察点,看看现在高速路上跑的货运大车,去年的这个时候,货运大车是要预订的,今年的这个时候,货运大车的司机闲着,车主亏着钱等着
这两家咨询公司的人,说来说去,就是这次疫情一来,经济受到的冲击比咱们想象中的要大很多很多
而中小企业首当其冲






这就很尴尬了
自2018年提出“六稳”以来,稳就业一直放在第一位,从2018年底的经济工作会议到2019年9月的常务会议,全都是把稳就业放在最前面
这是什么意思,咱们都心知肚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都知道城镇失业率突破5.3%了
吸纳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口的接近8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顶不住,造成的影响是什么?
大家中学历史课,上个世纪美国经济大萧条还记得吧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2.jpg 咱们知乎上水平高,大家都是文化人,进的也都是大厂,讲的都是法律和权力
说实话
我也更希望大家都能劳有所得,比如我加班,就坚决要有加班工资,不然我就混吃等死磨洋工不干事
但和咨询公司的人聊完以后,我脑子里面第一个浮现的是前年的社保全额追缴,那家玻璃厂主“吃泡面”独守工厂的照片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3.jpg 大家都还记得吧,最开始追缴社保,是为国为民,惩罚那些不良企业
闹到后面,引发了中小企业倒闭潮,又紧急叫停了追缴工作






而这次疫情带来的影响,不光是中小微企业,很多行业不论大小,已经开始直接受到冲击了
这次春节档电影,咱们都知道,今年的电影算是完了
餐饮,比电影行业更惨,2019 年春节七天假期全国零售和餐饮业销售额约 10050 亿元,而今年因为疫情影响,恒大研究院发布的《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与政策建议》估算餐饮零售额仅在 7 天内就会有 5000 亿元的损失,收入只有去年的一半,但是房租员工这些大头成本依然是不变的
大董烤鸭关闭了除北京的两家以外的全部20多家餐厅,所有人董振祥表示,“如果两个月不能恢复,估计就要倒闭。”
旅游?更别说了,你出门了么?
知乎上有个大哥,做庙会游乐设施的,就等着春节庙会手下十几号人赚点钱,准备了好几个月,现在也全黄了








拉拉杂杂的写那么多,其实就是一个事
人性抵不过商业规律
苹果、通用汽车、宜家和星巴克等大型跨国企业或关闭在华业务,或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式,或准备应对财务上的冲击,他们财大气粗,多元化跨国经营,撑得住
那些中小型企业,说实话,现在这个经济形势,这样一个信贷风向
我是怕他们垮了
要我换成商学院的套话就是:中国很多小企业本来就实力弱小、抗风险能力弱,这几年苦苦挣扎求存之下,家底更薄,疫情引发的需求降低、成本上升,原有生产秩序失效,供应链紊乱,使得关联行业相互影响,甚至风险连环爆发,不少小型企业可能有灭顶之灾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4.jpg 我是不在乎那些企业主能否撑下去,我在意的是我手中的饭碗,和成千上万没有知乎水平人的饭碗
那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小厂工作,在西贝里面点餐做饭的工作,知乎er看不上,对他们来说可是还房贷交学费的必要来源啊
最为中国民营经济最强、也是中小微企业最多的省份,我觉得这次浙江省人社厅说了句大实话,“这个时候,企业有难处,要互相体谅,标准搞高了,对老百姓并没有好处”
目前,浙江省也出台了相应规定,延迟复工期间上班均按正常发工资,延迟复工期间不属于法定假日,只有2月8日、9日周末两天属于休息日,工作日员工在家办公不发加班工资,休息日上班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发
这个决策也许不是我们打工仔想要的,但却是最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也是最务实的
但是,我希望的不是让咱们打工仔来体谅企业,我希望国家来体谅这些中小微企业
越是关键的时刻,一些简单的政策扶持,决定的都是中小微的生死,决定的都是75%以上的城镇人口的饭碗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5.jpg
发表于 2020-2-15 13: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邀,老规矩,还是先说结论:
请直接看表格(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表格里面寻找对应的档位)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感谢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的李哲伟律师为我们精心制作了这个表格,一目了然,有木有~
附上以下文章,供参考:
发现原创|| 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及复工配套法律文本值得一提的是,延迟复工的这段时间,有很多人在家远程办公,对于远程办公这件事儿,涉及到工资计算,提醒一下:
即使是远程办公,还是得按照规定来,如果深夜还在跟员工讨论工作,该算加班的还得算加班。

2020年2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2.jpg 在《意见》第就明确鼓励企业可以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虽然是灵活安排,但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来的,对于超时工作的,该算加班还是得算加班。
举颗栗子,就像这样: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3.jpg 像这种情况,如果从上午九点开始,到下午六点,一直在开远程会议,之后又让员工做方案,晚上又来找员工讨论工作,很明显,中途员工基本上没啥休息的时间,这肯定属于加班,应该算加班时间。作为员工,还是要注意维护自己的休息权益的。
但是呢,你我都懂,作为勤奋、进取的新时代好青年,这种情况,很常见,尤其是在创业公司。
具体怎么决策,还是看个人选择,毕竟现在困难时期,同舟共济,你我才能吃饭,公司才能挣钱,国家才能发展
《意见》原文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上贴出的政策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_劳动就业_中国政府网不管怎样,希望我们都尽早走出这次的阴霾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就点个赞吧。
发表于 2020-2-15 13: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通知要求,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号,2月3号星期一才开始正式上班,也就是说到2月2号之前,都属于法定休息日,按照正常休息日计算工资。
也就是,整个春节假期,截止2月2号,工资都不受影响。
针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特殊说明:
    1、因为特殊原因,要在2月2号之前在岗的工资计算
因为2月2日之前都属于休息日,如果2月2日之前在岗,就需要按照休息日加班工资来计算。也就是按照个人工资的两倍核算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比如某些需要值班或者处理紧急事件的岗位,完全没办法休息,那么这段时间的工资,就要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来核算。
    2、各地要求比国家要求休息时间还要长的工资计算规则
比如上海,要求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号晚24点。也就是最早要到2月10号才能上班,中国的政策法规制定原则和执行效果上来说,只要各地政策达到国家要求就是有效的,更加的细致,则按照更细致的要求来。也可就是说国家要求2月2号,但地方要求2月9号,那就得按照2月9号来,只要是休息,就按照正常工资来发放。如果存在值班的情况,也需要按照2倍的薪酬来计算。
    3、如果企业自行规定时间比当地政策更晚,工资计算规则如下:
比如,地方规定2月3号开工,但是企业通知员工2月10号才开工,一般企业员工的工资组成项目繁多,通常由基本工资、名目繁多的固定补贴+在岗补贴、绩效奖金之类的组成,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在此期间计算规则如下较为合理:
    针对在此期间休息的员工:按照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对于在此期间正常上班的员工:按照全额(基本工资+各类补贴+绩效奖金)发放。
当然这种情况主要看企业的规定,不过无论如何规定都不会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零工资肯定是不予支持的。
发表于 2020-2-15 13: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说下我所了解的几家公司的安排,只能说作为参考,不能以偏概全嗷
1.某今年准备上市公司
本来是按时开工的,因为没口罩 ,要推迟。
后来找到供货商,2月2号开工。
措施:每天每人必须测体温,口罩每天发。不得在外租房,公司负责食宿。
工资:不了解。
(风险很大,但是不开工每天就会损失很多钱 甚至上市的计划泡汤,而且不开工留不住客户,老板压力好大…)
小声哔哔:私企
2.某上市公司某地区
措施:销售人员全部放假,办公室每天至少两人值班(上下班用公司车辆,费用报销)
工资年后上班期间,工资照发,值班人员算加班。
期间,除大客户须公司员工送货上门外,其它货物一律顺丰
(资金充分,无所畏惧,且工厂所在无严重疫情)
小声哔哔:国企…
3.某非中小企业
无工资,放假ing
(潇洒…)
ps:网上很多批评华为这种按时开工的,我劝大家好好想想,如果工厂不开工…
好多私企老板要破产
讲真,
做实业,看似风光无限,号令万千员工。
实则资金一断,兵败如山,负债千万。
偶尔病毒,工厂不开,每天亏损,客户尽丧;
咬牙开工,又怕感染,追责一来,眼泪流干。
ps 现在买了近1000个口罩,自己留点,其它全部捐回给老家。
更新近况,我了解的其它几家公司,有一家目前已经开始裁员了。武汉的没有,工资照发。其它地方的,没办法,不裁的,工资只能发一半。深圳市场也不开拓了。
估计10号前不解决疫情,会对经济打击很大,不开玩笑。
前面说的那个准上市公司的老板还在到处找口罩。
哎…我始终相信,有一个执行力这么强的政府,加上众志成城的人民一定可以解决万难。
央行已经开放资金。
春天来了,春风还会晚吗?
继续补充:
目前企业的复工是有很多其它条件的要求的,
比如:消毒水之类的…
只能希望尽快过去。
发表于 2020-2-15 13: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疫情期间劳动报酬如何发放
1、1月份工资如何发放: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2月份工资如何发放: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基本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劳动者如不满工资延期支付,可以申请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但经济补偿金的要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发表于 2020-2-15 13: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延迟复工期间如何定性,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在发布延迟复工的通知中均未对此作明确界定。
但根据上海市的政策,延迟复工期间被定性为休息日。若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办公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广州省、苏州市和无锡市人社局则在各自的通知中规定,在此期间,只需要向仍在工作的职工支付正常工资(无需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除外),企业可自主决定以适当的方式另行给予关怀和奖励(广东省人社厅在2020年1月30日晚发布的通知中未提及另行给予关怀和奖励)。
辽宁省人社局网站上的公开信息是,以工作日定性的,即正常工作日工作的支付正常薪资,遇休息日的也提供劳动的,视为休息日加班支付200%薪酬。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发表于 2020-2-15 13: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延期复工期间工资计算,这里给大家准备了3种方案参考:
截至昨天,各地纷纷出台延期复工:
苏州:不得早于2月8日24时前复工;
上海: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无锡:不早于2月8日24时前复工;
浙江: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常州:不早于2月8日24时前复工;
南京:不早于2月8日24时前复工;
江苏: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广东: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重庆: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安徽: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福建: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烟台: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辽阳: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辽宁省沈抚新区:不早于2月8日24时前复工。
(后续更新,大家可以关注所属省市人民政府和人社局官方网站)
员工自然是皆大欢喜,很多人欢天喜地。
但为之叫好的这些人,基本都是基层员工,且往往缺乏远见。
这哪里是什么好事?
实在是为小微企业担心,尤其是受疫情影响很大的一些行业,比如餐饮、旅游等。
政策一出,HR和老板首先要考虑的就是:
延期复工这段时间,员工的工资该怎么计算?
2月份甚至上半年公司的业务如何开展,经营目标如何实现?
古人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经营企业也是如此。
不只是员工工资、还有五险一金、房租、银行利息等,更重要的是对业务的影响,这段时间甚至以后一段时间里公司没有收入。
大中型企业还好一点,毕竟抵御风险能力强一些,小微企业就有可能扛不住风险倒下,这个数字今年不知道有多少。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公司如果撑不下去了,谁给你放带薪假?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关于延迟复工期间工资该怎么计算,目前只有上海市人社局给了具体的解释:
1.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
也就是说:休息的,工资照发;上班的,双倍工资。
其他省市如广东暂时未出台权威解答,但在之前发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也做了方向性指导:
1.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2.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粤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也就是说:休息的,工资照发,但企业可以用年假冲抵;上班的,没有明说怎么计算。
个人认为,上海市人社局的解释更具体且更保障员工利益,广东省人社厅的指导更宽泛更注重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平衡。
相比之下,我更倾向于支持广东省的指导意见,因为有实力的大中型企业毕竟是少数,小微企业才是大多数。
企业能否统一安排员工在此期间休法定年休假呢?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职工休年休假是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来统筹安排的,单位有年休假安排的自主权。当然在安排过程中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的因素。
因此,如果企业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而统一安排员工在此期间休年休假,这样安排其实是既响应政府号召不提前复工,又不会额外增加企业用工成本。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2.jpg 综上,关于延期复工期间工资计算,这里给大家准备了3种方案参考:
1.全额工资且不使用年假或后期补班;
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
2.全额工资但使用年假冲抵,不足者后期补班;
适用于中小型企业,经营状况尚可,需要后期员工加班追上业务进度。
3.延期复工期间为协商工资;
适用于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较差,抵御风险能力弱,比如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或100-150元/天。
绝大多数企业,可能要在2和3中二选一,建议优先选2,除非确实经验很困难,因为第三种方式对员工士气有一定打击,不是所有员工都能理解,而且会导致优秀员工流失。
可能有人会说,前面写着官方要求期间员工工资全额发放,你还写第三种方案,不是老板的狗腿吗?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思考,这不是帮着老板压榨员工利益,而是务实的考虑,在这种困难情况下,大家每个人都要做出一些付出和牺牲,共度难关。
当然,我也希望更多企业选择第一种方案,那当然最好了。
而且我相信即使出台了相关文件,还是会有一些企业这段时间给员工放无薪假,但这本就很难真正约束,除非员工打算辞职走人,不然也很难去计较。
除了计算工资要视企业类型而定,员工工作安排也要分类: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3.jpg 除此之外,HR和老板还要考虑这几件事:
1.重新审视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2.统计额外产生的费用和业务可能遭受的损失;
3.做好开工后的员工关怀,组织一些员工活动鼓舞士气;
发表于 2020-2-15 13: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如何计算我不说 但是我觉得首先要认清一个难受的事实。。
每个企业  或者个人自营店铺   所雇佣的员工
其产生的利益 或者省下的时间  一定是大于发给他的工资的  
绝大部分都是 或者说一定是  如果其产生价值低于工资 一个企业也没办法正常运行
所以说能力较差 不能创造出价值的员工都被辞退了    但是这次的话。。
就很  我不知道怎么表述


(假装这里有一个图片吧  话题太沉重加不进来图片了)


说实话我挺悲观的。。很多公司 或者个人店铺  在应该开工的时间 不能开工
人是放假了  收入也放假了  但是金融类的东西 没有暂停。
房贷车贷,融资贷款的利息,实体店房租。
这些都是一个很崩溃的局面。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我举几个栗子吧。
春节电影票房占全年四分之一  但是因为今年的情况  影院的春节营业额直接是归零。
还有一些饭店,饺子馆。 每年春节的营业额也都不会低。  家庭聚餐 或者在外回不了家的人  都想在过年了犒劳一下自己 ,吃一点热乎饭,  但今年其营业额也缩水为零  (因为我们这直接是不许营业)
小个体户菜农因为封城,菜运不出去。   网吧平常这时候都是连坐的 因为学生也好 ,工作党也罢,全部都放假。  现在也要关门大吉  大家都是零收入。
这些东西带来的影响可能有些可以在线上办公的人现在感觉跟咱没关系。
但是实体经济溃败 对你们也一定会有影响 相信我。


我说了这么多 我想说的其实真的很简单  真的真的很简单
我们员工想的是  春节假期延长 是因为我们需要工资去养家糊口还房贷。。
但是我觉得老板也是人 现在给你们的工资 都是他们也平白无故损失的钱
他们也有房贷 他们也有贷款 也有家要养
此时此刻义愤填胸 不如想想如果你的老板资金链断裂 公司倒闭了
你们将何去何从。


希望疫情能快点过去,武汉加油。
我想吃火锅了,我不希望火锅店的老板都撑不住房租,利息。
最后连好吃的火锅都没有了。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2.jpg
发表于 2020-2-15 13: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知乎扯谈扯破天都没用
完全看你自己是在啥子公司,碰到个什么老板
发表于 2020-2-15 13: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的资料整理自中工网、申工社、人民日报、央视网,希望这份资料能够切实给你们带去关怀。


由疫情引发的可能存在的劳动维权问题大概有以下这些:如果这段时间,去武汉出差或探亲,出现了疑似症状被隔离,隔离期间,有工资吗?怎么发呢?劳动合同能终止吗?治疗费用能否报销?怎么报销?
为方便广大职工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这里有一份便携式指南(中工网整理),以供查阅。
职工被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其工资也应当按照各地病假工资规定的标准支付。


同时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本身没有过错,其被强制隔离也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因此《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此外《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采取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职工被隔离期间,工资怎么发?


有人担心,隔离期间单位只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或只发基本工资,奖金和效益工资拿不到。其实这可能是一种误解。


隔离期间发放的工资肯定指的不是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正常出勤状态下即可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总之,在隔离留院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不得以缺勤或旷工扣发和减发。


有的单位每月的奖金和效益工资等是根据每月考核发放的,就需要按照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职工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能终止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就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据此,当劳动者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经隔离观察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其他疾病需治疗的,执行医疗期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医疗期内不得因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当劳动者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期,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应顺延至隔离期满。


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隔离观察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其他疾病需治疗,其医疗期未满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期和医疗期都已满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治疗费用能否报销?怎么报销?


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最后,祝大家平平安安过大年
发表于 2020-2-15 13: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现在这个情况,明年应该会有大批企业公司倒闭吧,在考虑自己是否有工资的时候,是否也可以将心比心的看看企业是否也有正常收益可以支撑下去,企业没有正常收益,但是房租水电各种开销并不会没有,若是强压企业,那么企业倒闭大批人员失业,就是近在咫尺了,现在大家都是在一条船上,船已经在这场风波里岌岌可危,一起为船减轻负担,共度难关,才是正解吧。
发表于 2020-2-15 13: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关于中小学开学,每个地区开学时间不一样,需要咨询当地教育厅及所属学校,例如江西省教育厅下发春季学期2月17日前不得开学。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从国务院发布的通知中我们可以知道,国务院把春节假期延迟到了2月2号,也就是说,二月二号以前我们都是带薪休假的,直到二月三号才开始正式的上班。那么,开工之后我们的工资是怎么结算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特意上网查了一下新闻。广东省规定,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2月8日-9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通俗地理解:这期间,只有在休息日上班才发双倍工资。其实,讲明白了就是:如果我们是因为疫情而在家里办公的话,那么我们的工资就是按正常的标准,除了二月八号九号这两天的双休日是周末,企业要支付双倍工资。在家里上班,不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没有了在办公室里的约束,只要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就可以下班休息了。何乐而不为呢?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将心比心,如果企业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够到位的话我们也不要去追究了,毕竟因为这次的疫情不少企业都处于亏损状态。可以这么说,企业没有正常的收益,但是员工的工资,房租水电等等各种开销都是要进行的,毕竟你在这个企业工作也不希望这个企业倒闭而损失了自己的饭碗。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延迟复工是企业趋于政府的通知所作出的一个决定,目的是为了避免人流密集所出现的交叉感染。同时,企业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条例给予职工相应的补偿。
发表于 2020-2-15 13: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假期延长到2月2号,也就是说2月3号正常上班,但是我有一事不明,目前大部分铁路都停止运行了,就连我这几十线的小县城连公交都停止运行了,如何实现2月3号上班?
再者,有些人买的车票就是2月3号之后的,一直到10号的车票均已经抢完,现在一票难求,没有了交通,如何2月3号上班?
发表于 2020-2-15 13: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事拓展行业吧 需要在工作的甲方处工作 然后劳务合同的甲方 就是公司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公司给发合同补充协议 现终止合同 待疫情结束后 恢复合同 呵呵
发表于 2020-2-15 13: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图看懂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发表于 2020-2-15 13: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1.30    广东: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我司规定2月10日上班。按照疫情发生之前的通知,2月1日上班。现在财务老大在群里通知,2月10号必须完成啥啥任务,自行想办法远程还是其他的方法,这种可以举报吗?(举报是气话,但是很反感领导在说话之前特意强调“每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家办公还是其他的方式,我去,我们办公需要的各种资料数据都在办公室啊,这个时候难道让我们冒着被感染的风险,跑公司去上班,那我如果真去了,被感染了,是不是领导还要说,没有硬性规定员工必须来公司啊,这领导说个话,让人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然而能怎么办呢,基层小白,只当没看到吧。
发表于 2020-2-15 13: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话说在前面
那些为企业应该付延长休假工资叫屈的人要么是脑子不清楚,要么是工人阶级的叛徒想要舔有产阶级!
情况理清楚
很多人脑子转不过来,认为假期不干活就不能有饭吃。
我想说正常情况下没有疫情,这是个真理,人要工作才有饭吃。
但现在是什么情况?是在防疫最重要的时刻,需要停止人员流动,所以才会延长放假。有人可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小题大做了,这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应该相信政府的决策,他们是在延长放假和不延长放假两个选项中,经过充分的全面的考虑选择了对经济影响最小的一个选项。
那么放假是否应该有法定工资?
我的答案是必须要严格根据法律来发!
1放假不干活就没饭吃,这句话本身就反讽了外地农民工是没有多少储蓄,经不起风险,少给他们发一天工资他们的饭就会少一点,如果少给他们发十天工资,会导致房贷断裂,信用卡还不上,再严重点就是饿死人的情况,这会导致社会不稳定!所以企业一定要照常发工资,让农民工能够保持稳定的现金流!
发表于 2020-2-15 13: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坐标广东深圳,某电商公司业务,这是刚刚收到的通知。
春节假期如果适当延长,推迟办公或在家办公期间,工资应如何计算?-1.jpg
发表于 2020-2-15 13: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现在最大的矛盾是阶级矛盾。
两边的人是无法互相理解的,大家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
很多打工的并不喜欢老板,把老板当仇人,觉得老板哪天倒霉了自己就开心,这种人并不少,在这底下我都看到一堆了。
但是老板这么好当吗?做实业的停工一天都是损失,时间长了资金链断裂全家都要喝西北风,租金,外债,仓储成本,限定时间的订单,都是要命的东西。碰到天灾是倒霉,倒霉和你合作的供应商不倒霉?房东不倒霉?客户不倒霉?这些成本能跑吗?国家又能补贴多少?
是,现在特殊时期,国家也有规定,那又如何?眼睁睁看着自己资金链断裂全家喝西北风?那就只能冒险拼一手了,万一没事呢?
资本家也是人,他不怕死?员工出事他能跑?谁不知道这个时候员工不愿意上班?谁不知道这件事只要敢做分分钟有人举报你?那就只能想想办法了。可以预见的是之后很多公司特别是工厂将会开始高强度加班,起码要维持基本的收支平衡,减少这场灾难带来的损失。
员工咋想?你这时候叫我上班就是想我死!反正国家有规定,我在家睡觉你也要给我工资!你不给你试试?你敢让我上班我就举报你!黑心资本家,就知道赚钱!破产?关我屁事!又不是我让你破产的。平时那么牛逼这个时候知道怕了?
上面的言论我在很多地方已经看到了,包括社会地位相对较高的知乎。
资本家要止损,员工要安全,国家补贴和企业损失比起来九牛一毛,中小型企业抗风险能力差,有的政策必然不可能执行到位。只要罚不死,顶着处罚也要想想办法。
这个工资不是那么好拿的,最好准备吧。要么少拿点,要么顶着危险上班,要么之后疯狂加班,这个钱大概率没那么舒服。灾难面前大家都不好过。准备过一段糟心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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