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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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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00: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正藏》注:少十三法,无处访本。

《回争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16页A28-C8行



略 解

第一节“二种善法”。此节首先概括说:“佛略说善法二种:止相;行相。息一切恶,是名止相;修一切善,是名行相。”“相”于佛教中通常义指表现形式。“止相”系指人的身、口、意三业禁止不作十恶等一切恶业。“行相”系指身、口、意三业积极作十善等一切善业。止恶和行善都属于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第二节“三种善法”。此节说:“当知善法厥有三种,谓身、语、意善所行故。”“身、语、意”作为人的三大行为功能,它是一切善恶的载体,具体而言可作十种善恶业。

第三节“四种善法”。此四种善法的第一种“谓乐修一切善法”是有总则意义的。余三种“不轻未学;于诸众生怨亲平等;为不请友,饶益众生不思其报”属善行的具体准则。

第四节“四种善境界”。此节首先提出的纲要说:“善自有四种:一真实善;二自性善;三相杂善;四发起善。”此四种既是善的境界,也是善的“结构关系”。此节对善的认识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第五节“十种善法”。此节指出的十善即是不行杀、盗、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瞋、痴之十恶。此十善于第二篇中已详细介绍,再次列出,只是为了显示善的种类。此节特别强调十善的意义说:“是为一切根本安住,是生天上、人间根本安住;世间、出世间殊胜善法根本安住……”“安住”有“安立”或“建立”的意思。在此表明了,十善是每个人、每个社会以致佛教安立和存在的根本基础。

第六节“十种善大地法”。此节首先说:“所谓不贪、不痴、有惭、有愧、有信、调伏、不放逸、精进、舍离、不生侵恼,是名十种善大地法。”此十法除分别附有解释外,本书其它相关章节中大都还有更为详细的介绍。其中对“有信”解释说:“信者,于一切法其心清净。”此说义指心于诸法明达,无贪瞋痴之烦恼。此“信”是认识佛教信仰的重要标准。“大地法”之义在《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四中解释说:“地谓行处,若此是彼所行处,即说此是彼法地、大法地,故名为大地。”又说:“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节与第五节都是属于善的具体实践准则。解释十种善大地法的原文中疏漏了精进,除《大正藏》外,古刻本已是这样。

第七节“十一种善”。此节与第六节相比于条目上增加了“无瞋”,其它条目的名称基本相同,第六节的“调伏”在本节中名为“轻安”。此外,本节对“信”和“舍”的解释与第六节有一定差异。

第八节“十一善问答”。此节以问答的形式对十一种善的行为准则作了阐释。此十一种善的内容与第七节是完全不同的。

第九节“百十九种善法”。此节实际只有一百零六种善法,其中大部分内容是有普遍道德意义的,有很多于本书相关章节中已作了解释。本节有少量的内容较为晦涩有待进一步研究,如“四十三者热恼,四十四者闷,四十五者疑”等,这些在通常情况下都属于恶的范畴,之所以在此反称之为善应是针对恶的方法。又如“五十者不顺”义指“不顺恶”;“五十六者不敬”义指“不敬恶”。对本节涉及到的内容在此不作一一解释,有心研究者如与本章“之四诸恶”第九节“百六十六种恶”相对照,在理解上会得到一定启发。



之三 恶



提 要

本部分阐释了“恶”的相关问题。共由十四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可分为五类。第一至三节为一类,从不同角度对恶作了界定;第四至七节为一类,说明了恶的产生根源;第八至十节为一类,指出了对恶的原则和态度;第十一、十二节为一类,指出了灭恶的方法;第十三、十四节为一类,阐明了灭恶的意义。

第一节  何谓恶行

是恶污善行,故曰恶。此亦污人,谓污人意乐于恶,如猪乐不净。于中初身、口、意恶行,此众恶初,是三种身、口、意恶行。恶行者,恶人所行,故曰恶行。复次,此行是恶,故曰恶行。是身所作恶,谓之身恶行。口、意亦如是。

《三法度论》卷中,《大正藏》第二十五卷21页B28-C4行

第二节  何谓不善法

何等不善法?夺他命、不与取、邪淫、妄语、两舌、恶口、非时语、贪欲、恼害、邪见。是十不善道等,是名不善法。

《大智度论》卷第四十四,《大正藏》第二十五卷381页A22-24行

第三节  何谓大恶

恶口常诽谤,嫉妒心怀奸,

瞋恚喜妄语,如来说大恶。

《佛说长者子六过出家经》,《大正藏》第二卷857页B20-21行

第四节  恶因欲生

一切诸恶,欲为根本,是故应敬重不净观,能立一切诸善。

《善见律毗婆沙》卷第十,《大正藏》第二十四卷747页A26-27行

第五节  五根与恶

善男子,凡夫不能善摄五根……譬如恶马,其性佷戾,能令乘者至险恶处。……譬如恶象,心未调顺,有人乘之不随意去,远离城邑至空旷处……善男子,譬如佞臣教王作恶,五根佞臣亦复如是,常教众生造无量恶。善男子,譬如恶子不受师长、父母教敕则无恶不造。不调五根亦复如是,不受师长善言教敕无恶不造。

《大般涅槃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十二卷495页C26行-496页A7行

第六节  无三学作恶

不修戒者,为自身故作十恶业;

不修心者,于恶业中不能摄心;

不修慧者,以不摄心不能分别善恶等法。

《大般涅槃经》卷第三十一,《大正藏》第十二卷552页B18-21行

第七节  不善之本

所有恶不善法,一切皆以萨迦耶见为本而生。

《大乘广百论释论》卷第六,《大正藏》第三十卷220页B27-28行

第八节  畏于小恶

云何名菩萨畏于微恶?于小罪边常生大畏,心终不轻微小之恶。以何因缘?曾闻佛说:少毒杀人,况复多毒。微细恶中尚能将人至三恶道,况复多恶而心不畏。是名菩萨畏微小恶。

《宝云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六卷213页B15-19行

第九节  尽寿不为恶

若眼见非邪,黠人求方便,

智者善寿世,亦不为众恶。

若眼见非邪者,夫人习行专精为要,若眼见色不起眼识,若好若丑意悉平等,设见好色不兴染著,设见恶色亦不怀慼,是故说曰若眼见非邪。

黠人求方便者,见彼眼色知为非真,为磨灭法迁转不住,生者有尽常者亦灭,愚者玩习智者所嗤,是故说曰黠人求方便也。

智者善寿世亦不为众恶者,智人所施教权化非一,防恶于无形,养福于自然,执行不累于世,言教不损于形质。在世周旋,未几彼寿见短如有耻,见长不自称。在世讫其寿,终不为恶行,是故说曰智者善寿世不为众恶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四卷743页C29行-744页A13行

第十节  宁死不为恶

菩萨不自观计身命,宁舍身命终不为恶。不为养身邪命自活;宁舍身命不恼于他;不为封邑造行诸恶;不为眷属炽然争讼;不为妻妾及以男女嫉利他财;不生悭心常恒少欲,乃至不生一念恶心,况复多也?

《集一切福德三昧经》卷上,《大正藏》第十二卷993页A28-B3行

第十一节  一法断诸恶

而有一法能令众生断于一切恶趣之业。云何一法?所谓观察善法。而彼善法云何观察?当观自身,我于日夜行住坐卧,所兴心意无不是过。如是觉察,令四威仪中诸不善法不得发生,如是断尽诸不善法,当令善法而得具足。复使一切同善众生,悉皆当得声闻辟支及菩萨等,乃至无上正等正觉之位。

《佛为娑伽罗龙王所说大乘经》,《大正藏》第十五卷159页C21-28行

第十二节  自调者灭恶

唯自调者灭一切恶。 《出曜经》卷第十九,《大正藏》第四卷712页B13-14行

第十三节  灭恶为大人

能灭诸恶者,名之为大人。

《十住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卷514页B8行

第十四节  弃恶为大智

弃恶为大智。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2页C10行



略 解

第一节“何谓恶行”。此节主要说明了身、口、意恶行之所以成为恶行的三种原因:一、“是恶污善行,故曰恶”;二、“恶行者,恶人所行,故曰恶行”三、“此行是恶,故曰恶行。”

第二节“何谓不善法”。此节指出“十不善道”是不善法。

第三节“何谓大恶”。此节说:“恶口常诽谤,嫉妒心怀奸,瞋恚喜妄语,如来说大恶。”此节指出了六种恶,其中将“诽谤”、“嫉妒”、“心怀奸”三种视为大恶,既提高了道德标准,也别具伦理意义。其余三种属十恶的范畴。

第四节“恶因欲生”。此节说:“一切诸恶,欲为根本,是故应敬重不净观,能立一切诸善。”“欲”在此首先指色欲,其次为物欲。人因认识不到“色”、“物”均是暂时的存在而且污秽不净,而为之所迷造作种种恶业。“欲”又名为贪,有关详细的道理可参阅本书第二篇第六章之八“贪欲”。

第五节“五根与恶”。此节阐述了“不能善摄五根”的恶果。如其中譬喻说:“譬如佞臣教王作恶,五根佞臣亦复如是,常教众生造无量恶。”“五根”系指“眼、耳、鼻、舌、身”五种外在的感官,再加上内在的“意”,通常称之为“六根”。“根”是能生长的意思,如“眼根”对“色(指种种物质)”可以产生“眼识”。“意根”一般说来可支配外在的五根,但并不是绝对的,依本节所说可知“意根”与其它五根具有互为因果的关系。这一道理于上述譬喻中已说得很清楚了。因此,如何检束“五根”是不可回避的重要道德问题。研习此节时宜参照本篇第一章第三节“善恶因六识”和第二十二节“善根与心及心所法”,第二章第十二节“为善之急务”。

第六节“无三学作恶”。“戒定慧”是佛教思想的三大组成部分,每个信佛的人都必须据以修学,因此又称之为“三学”。在本节中“不修心者”其中“心”即是“定”。关于“戒定慧”的详细含义,可参阅本书第三篇“六度”中的有关部分。

第七节“不善之本”。此节说:“所有恶不善法,一切皆以萨迦耶见为本而生。”“萨迦耶”是古梵语的音译,义为“有身见”或“我见”,“我所见”。人因认识不到自体和外物在自然环境条件下是非静止的和生灭无常的,因而对自我和所钟爱之物产生长时的偏执,最终为追逐及保全声色名利而不择手段,一切罪恶也就因之而生了。又可以说“萨迦耶见”既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偏见,也是一种颠倒的人生观,它必然会导致错误的道德观。

第八节“畏于小恶”。此节阐明了“勿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此节主要表明了对恶的态度。

第九节“尽寿不为恶”。于此节中说:“在世讫其寿,终不为恶行。”人若缺乏这种明确的态度和坚定的原则立场,很难提高道德境界。

第十节“宁死不为恶”。此节与第九节相比,更加具体地从六个方面阐明了坚定的道德立场和态度,概括起来说,即是宁死也不会因为自己的生命、生活、功名利禄、家庭利益而作恶。

第十一节“一法断诸恶”。此节中说:“云何一法?所谓观察善法。”在此“观察”又可名为“反思”或“觉察”。人只有通过时常观察内在的思想活动,才能使外在的“四威仪”(行、住、坐、卧)不发生恶业,而增长善业。

第十二节“自调者灭恶”。此节说:“唯自调者灭一切恶。”“自调”义指调伏自身之恶使之向善,具体而言是指内调伏“心性”,外调伏“四威仪”。“八正道”中“正语、正业、正命”为自调;“戒、定、慧”中“持戒”为自调。此节之义与第十一节相通。第五节“五根与恶”也是表明自调的意义,宜相参照。

第十三节“灭恶为大人”。此节说:“能灭诸恶者,名之为大人。”将灭恶者称之为“大人”,其义有三:一、是对能灭己恶者的褒扬。二、世人称权贵者为大人,佛教称能灭己恶者为大人,表明了对灭恶者的尊重。这是一种观念上的变革。三、世人称年长者为大人,佛教称能灭己恶者为大人,这也是一种观念的变革。

第十四节“弃恶为大智”。此标题即是本节的全部内容。世人普遍把知识掌握得丰富和能言善辩作为智慧的标准,而往往忽视了智慧与道德的关系。在缺乏道德的情况下,人以技能知识去做恶事是常见的事,只有能够弃恶的人才会有益于自他,这即是“大智”的真谛。本节同样也是一种观念上的变革。



之四 诸恶



提 要

佛教经典中对“恶”的种类也有不同程度的归纳,将相关资料集为一部分有助于研究。

本部分由十二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三类。第一至九节为一类,展示了经典中数量不等类别的恶;第十至十一节为一类,从“障善”的角度上提出了数量不等的恶;第十二节为一类,指出使人沉没恶道的六种恶。

第一节  一种恶

一切恶中,初第一恶,所谓见怨家色及恶知识。

《正法念处经》卷第五十八,《大正藏》第十七卷340页C28-29行

第二节  三种恶

有三恶事复名恶果:一者烦恼恶;二者业恶;三者报恶。

《大般涅槃经》卷第三十六,《大正藏》第十二卷575页A22-24行

第三节  五类恶

身、口、意恶行,是名恶不善法;

复次,十不善业道,是名恶不善法;

复次,不善根、不善根相应、不善根所起非缘非受,是名恶不善法;

复次,贪欲、瞋恚、愚痴、忿怒、怨嫌、妄瞋、嫉妒、悭惜、谀谄、欺伪、匿恶、无惭、无愧、自高、诤讼、强毅、放逸、我慢、增上慢等,是名恶不善法。

复次,十邪法,是名恶不善法。

《舍利弗阿毗昙论》卷第十三,《大正藏》第二十八卷616页C15-21行

第四节  一至十种恶

有一法能遮道,所谓放逸。

复有二法,所谓无惭、无愧。

复有三法,谓身、口、意恶。

复有四法,所谓欲、瞋、怖、痴。

复有五法,所谓杀生、偷盗、淫泆、妄语、饮酒。

复有六法,所谓不敬佛、法、僧、戒、三昧、不放逸。

复有七法,一者慢,二者大慢,三者慢慢,四者邪慢,五者邪语,六者邪命,七者邪念。

复有八法,一者邪见,二者邪思惟,三者邪语,四者邪业,五者邪命,六者邪方便,七者邪念,八者邪定。

复有九法,所谓有人欲作诸恶,现作,作已,加于己亲;有人以善加于己怨,有人以恶加于己身,亦复如是,是名为九。

复有十法,所谓十恶,一者杀生,二者偷盗,三者淫泆,四者妄语,五者两舌,六者恶口,七者无义语,八者贪嫉,九者瞋害,十者邪见。

《大方等大集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三卷18页C5-19行

第五节  十种恶

长者,恶道深险,世间合集,斯苦甚大,渐向恶趣,增长恶趣,广开恶趣。谓不善业有其十种。何等为十?一者杀生,二者偷盗,三者邪染,四者妄言,五者绮语,六者两舌,七者恶口,八者贪,九者瞋,十者邪见。

如是十种不善业道,渐向恶趣,增长恶趣,广开恶趣。

《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一卷783页B28-C4行

第六节  十五种恶

大恶有十五:好杀、劫盗、淫泆、诈欺、谄谀、虚饰、佞谗、诬善、贪浊、放恣、酗  、妒贤、毁道、害圣、不计殃罪。

《佛说孛经抄》,《大正藏》第十七卷733页A5-8行

第七节  二十一种恶

夫人为行,有二十一恶,不得美食好衣。

志在淫泆;

志在瞋恚;

志在愚痴;

志在睡卧;

志在凝结,谓无应仪;

志在贡高;

志在骄慢;

志在嫉妒;

志在悭贪;

志在凶虐,无恻隐心;

志在虚伪,内外相违;

志在不惭,内无愧心;

志在秽行,不自羞鄙;

志在彼恶,而不自见;

志在淫泆,言不叹贞;

志在交话,谗成二恶;

志在会斗,不释两争;

志在无礼,自可不谦;

志在遂非,不受贤谏;

志在不孝,灭慈好逆;

志好邪道,供奉妖蛊,家财虚竭,令亲困穷,不觉非常,不归三尊,美食好衣,从欲奢华。

以斯二十一恶,秽乱其心,犹洁污垢染之为色,万无一益。

《佛说孙多耶致经》,《大正藏》第十四卷966页B11-24行

第八节  三十二种恶

善男子,一切众生有三十二不善之业,菩萨见已修集善业,为坏众生如是恶业。何等三十二?一者,有诸众生无明睡眠,菩萨见已修集智慧,为悟众生如是睡眠。 二者,见诸众生下解下欲,菩萨见已修集上解上欲,为以大乘而教化之。

三者,有诸众生乐为非法,菩萨见已修集正法,为令众生于诸法中得大自在。

四者,有诸众生修集邪命,菩萨见已修于正命,为坏众生如是邪命。

五者,有诸众生入于邪林,菩萨见已修集正见,为令众生出邪林故。

六者,有诸众生乐为放逸,菩萨见已修不放逸,为令众生离放逸故。

七者,有诸众生乐为粗犷,菩萨见已修如法住,为坏众生如是粗犷。

八者,有诸众生悭贪吝惜,菩萨见已修一切施,为坏众生悭贪心故。

九者,有诸众生毁犯禁戒,菩萨见已修持净戒,为破众生毁禁心故。

十者,有诸众生心常瞋恨,菩萨见已修慈悲忍,为坏众生如是瞋恨。

十一者,有诸众生懒惰懈怠,菩萨见已修勤精进,为坏众生如是懈怠。

十二者,有诸众生其心狂乱,菩萨见已修集定心,为坏众生如是狂乱。

十三者,有诸众生邪智覆心,菩萨见已修集正智,为坏众生如是邪智。

十四者,有诸众生说义颠倒,菩萨见已思维正义,为坏众生如是颠倒。

十五者,有诸众生乐造世行,菩萨见已修善方便,为坏众生乐世行故。

十六者,有诸众生系属烦恼,菩萨见已先自除断,为坏众生烦恼系缚。

十七者,有诸众生我见所缚,菩萨见已自除我见,为断众生如是我见。

十八者,有诸众生诸根不调,菩萨见已自调诸根,为调众生如是不调。

十九者,有诸众生说言:无作、无有受者,菩萨见已宣说有作及有受者,为坏众生如是邪说。

二十者,有诸众生不知恩义,菩萨见已说知恩法,为坏众生如是不知恩义。

二十一者,有诸众生未得谓得,菩萨见已修集正法,为坏如是增上慢故。

二十二者,有诸众生恶口粗犷,菩萨见已修善口语,为坏众生如是恶口。

二十三者,有诸众生贪无厌足,菩萨见已修集知足,为坏众生不知足故。

二十四者,有诸众生不能恭敬父母、师长,菩萨见已修不放逸,为令众生供养恭敬父母、师长。

二十五者,有诸众生贫穷困苦,菩萨见已修集七财,为坏众生如是贫穷。

二十六者,有诸众生常为四大毒蛇所病,菩萨见已修身念处,为令众生远离如是四大毒病。

二十七者,有诸众生行无明暗,菩萨见已修集智慧,为令众生然慧灯故。

二十八者,有诸众生乐三有狱,菩萨见已修出离道,为示众生知出离故。

二十九者,有诸众生常行左道,菩萨见已修集右道,为令众生舍左道故。

三十者,有诸众生贪著身命,菩萨见已于自身命修不贪著,为令众生舍贪著故。

三十一者,有诸众生不能恭敬供养三宝,菩萨见已修集信心,为令众生信三宝故。

三十二者,有诸众生,实非世尊自谓世尊,菩萨见已修集六念,为令彼等知真实法故。

善男子,是名众生三十二业,菩萨见已修治自业,成就具足一切善法坏诸恶业,劝诸众生令行善业。

《大方等大集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三卷10页C3行-11页B3行

第九节  百六十六种恶

一、名目

今当集诸不善法门。

恃生、恃姓、恃色、恃财、恃贵、恃尊胜、恃豪族、恃无病、恃年壮、恃命、恃工巧、恃多闻、恃辩才、恃得利养、恃得恭敬、恃尊重、恃备足、恃师范、恃戒、恃徒众、恃党侣、恃长宿、恃力……谀谄、邪敬、现相求利、依使、叹索……我胜、嗜味……瞋相变……欺凌、捶打、斛斗欺、称欺、财物欺、伤害、系闭、?摸、侵夺、故作、长语、横语、轻谤、迫胁、诈善、隐藏……躁动、自赞……不觉、悭惜、面誉……不信业报、毁施、毁学、自叹、誉怨、虚叹、不自在、属他、事他、不怨憎、怨憎、沉没、心悲、不厌足、不勤进、不忍辱……不受教、近恶知识、恶亲厚、取恶行、恶行、亲近怯弱者、受怯弱法、知怯弱、持怯弱法、不顺思维、亲近怯弱道、心乱※、喜争、宽禁戒、敬邪法、退善法、掉、严身、险、耐耻、狂言……自高、毁他、不敬、不自卑、不实敬、难满、难养、窳情、懈怠、中退、后善、欲勤、苦勤※……恼、悲、苦、忧念、众苦、恐怖、弱颜、强颜、疑惑、无亲、善障碍、不相可、善妨……卑下、自强、耐辱、随贪、自举、自放、无持……不悔、含忿、吝惜、邪教、争讼、非逊、敬失、灾喜、求失……不知恩、不知己恩、轻毁、瞋恚、性恶、刚强、断修学、呵谏反责、呵已乱说、横生瞋恚、所呵不成、呵不自明……作恶……瞋恚、伺怨、怀恨、焦热、嫉妒、悭惜、幻变、多奸、无惭、无愧、矜高、争讼、贡高、放逸、慢、增上慢……希望、大希望、恶希望、贪、恶贪。

※《大正藏》注:心乱=劣心、乱心。

※《大正藏》注:苦勤=勤苦。

二、解释

1、何谓恃生?众生贵生,以生自高,以生为境界,若心忆念,谓生妙好而以自高,是名恃生。复次恃生,我生胜彼中生,彼生卑,世间诸生中我生最胜。众生重于生,常敬于生,若心忆念诸生妙好而以自高,是名恃生。

2-22、恃姓、恃色、恃财贵、恃尊胜、恃豪族、恃无病、恃年壮、恃命壮、恃工巧、恃多闻、恃辩才、恃得利养、恃得恭敬、恃尊重、恃备足、恃师范、恃戒※、恃徒众、恃党侣、恃长宿、恃力……亦如上广说。

23、何谓谀谄?若依他求利,改变仪式,现摄诸根,是名谀谄。

24、何谓邪敬?若依他求利,饰辞美言,将顺他意,诈现巧便,以是行敬,是名邪敬。

25、何谓现相求利?若依他求利,见有衣、食、卧具、医药诸物,心希欲得,现相称好,是名现相求利。

26、何谓依使?为人役使虽复轻贱,以利故随逐不息,是名依使。

27、何谓叹索?若依他求利,见有衣服、饮食、卧具、汤药诸物,心希欲得先叹其善,复言我须,是名叹索。……

28、何谓我胜?若以慢自高,谓身胜,是名我胜。

29、何谓嗜味?贪食,多求种种味,是名嗜味。……

30、何谓瞋相变?若起不善心,令诸根变异;若以十恼一一发起,令诸根变异,是名瞋相变。……

31、何谓欺凌?若于众生触恼轻蔑,不欲断害其命,是名欺凌。

32、何谓捶打?若轻易手拳捶打,是名捶打。

33、何谓斗欺?若不等心受出多少,是名斗欺。

34、何谓称欺?若不等心受出轻重,是名称欺。

35、何谓财物欺?若好物中杂恶物,若分种种物,若以绳界定移本处,是名财物欺。

36、何谓伤?若侵破他人身,是名伤。

37、何谓侵害?若轻蔑众生,瞋恚希害,欲断其命,是名侵害。……

38、何谓?摸?若起不善心以手求觅,是名?摸。

39、何谓侵夺?若起不善心,于他财物侵欺劫夺,是名侵夺。

40、何谓故作?若心起不寂静行,心知而造,是名故作。

41、何谓长语?若横言轻谤,是名长语。

42、何谓横言?若无义语,是名横言。

43、何谓轻谤?若无实诳他,是名轻谤。

44、何谓迫胁?若国王、国王臣吏,若蹴蹋困苦,取他财物,是名迫胁。

45、何谓诈善?若欲欺诳,若取财物,而现亲附,是名诈善。

46、何谓隐藏?若人共物未分,私取好者覆匿,是名隐藏。……

47、何谓躁?若动止轻速疾,是名躁。

48、何谓自称?若叹美过能,是名自称。……

49、何谓不觉?若无慧,是名不觉。

50、何谓悭惜?若贪不舍,是名悭惜。复次,悭惜憎他施与利养所须,是名悭惜。

51、何谓面誉?不求他财利,随顺他意,对称其善,是名面誉。……

52、何谓不信业?若于善、不善、无记业中不解,重不解,究竟不解,是名不信业。

53、何谓不信业报?善、不善业有报,若于此报不解、重不解、究竟不解,是名不信业报。

54、何谓毁施?若非法行施者,是名毁施。

55、何谓毁学?若非学者,是名毁学。

56、何谓自胜?若自高我有信、戒、施、闻、智慧、辩才,是名自胜。

57、何谓誉怨?若人有怨家,欲现其恶,反称其善,有信、戒、施、闻、慧、辩才,是名誉怨。

58、何谓虚叹?心有邪悔,若无信、戒、施、闻、慧、辩才,叹说言有,是名虚叹。

59、何谓不自在?若烦恼心起,所作众善不得随意,是名不自在。

60、何谓属他?若业不净,若欲现亲,或作奴仆、侍从,是名属他。

61、何谓事他?若与贵胜遨游戏笑,恃为形势,是名事他。

62、何谓不怨憎?若爱喜,是名不怨憎。

63、何谓怨憎?若瞋忿,是名怨憎。

64、何谓沉没?若善法废退,是名沉没。

65、何谓心悲?若心不善悲,是名心悲。

66、何谓无厌?若于生活具,多欲不止,是名无厌。

67、何谓不勤进?若于善法意不专乐,是名不勤进。

68、何谓不忍辱?若于善法不能堪忍受,是名不忍辱。……

69、何谓不受教?若如法教授心不敬顺,是名不受教。

70、何谓近恶知识?若杀生、盗窃、邪淫、妄语、饮酒放逸处,若近此人作知识、重知识,究竟知识,相敬念,是名近恶知识。

71、何谓恶亲厚?若杀生、盗窃、邪淫、妄语、饮酒放逸处,若共此人亲厚,重亲厚,究竟亲厚,相敬不离,是名恶亲厚。

72、何谓取恶行?依杀生者学杀生,心向彼,尊上彼,倾向彼,以彼为解;依盗窃者学盗窃;依邪淫者学邪淫;依妄语者学妄语;依饮酒放逸处者,学饮酒放逸处;心向彼、尊上彼、倾向彼,以彼为解,是名取恶行。

73、何谓恶行?若不善境界行,是名恶行。

74、何谓亲近怯弱者?若不信者、无惭无愧者、不学问者、懈怠者、失念者、无慧者,若亲近此人,恭敬承事,是名亲近怯弱。

75、何谓受怯弱法?若怯弱者所说法恭敬受行,是名受怯弱法。

76、何谓知怯弱?若怯弱者所说法、恶法,善听受,心能分别,是名知怯弱法。

77、何谓持怯弱法?若怯弱者所说法,若持此法,正持住不忘,相续念不失,是名持怯弱法。

78、何谓不顺思惟?若不顺善思惟,是名不顺思惟。

79、何谓亲近怯道?谓邪见乃至邪定,若亲近,多修学,是名亲近于怯道。

80、何谓劣心?若心懈怠,是名劣心。

81、何谓乱心?若心散在五欲色、声、香、味、触,是名乱心。

82、何谓喜争?若争讼,若系闭,常相违反,是名喜争。

83、何谓宽禁戒?若缺、若荒、若垢离禁戒,是名宽禁戒。

84、何谓敬邪法?若恶不善法,以此为尊,能得定,是名敬邪法。

85、何谓退善法?若出世间法,于此法废退,是名退善法。

86、何谓掉?若掉动心乱不寂静,不正寂静,是名掉。

87、何谓严身?若自扪饰,是名严身。

88、何谓险?若身、口、意业起动不顺,是名险。

89、何谓耐耻?若在众不问妄说,是名耐耻。

90、何谓狂言?若纵语不摄,是名狂言。……

91、何谓自高?若叹身相是多能,是名自高。

92、何谓毁他?若说他长短,是名毁他。

93、何谓不敬?若轻慢尊长,无有敬畏,是名不敬。

94、何谓不自卑?若不下人,是名不自卑。

95、何谓不实敬?若于净行者,种种称美虚伪不真,是名不实敬。

96、何谓难满?若饮食无厌,是名难满。

97、何谓难养?求美味,是名难养。

98、何谓窳惰?若懈怠,是名窳惰。

99、何谓懈怠?若窳惰,是名懈怠。

100、何谓中止?若求上利则易缘懈怠故便息,是名中止。

101、何谓后善?若于善法中失灭没,是名后善。

102、何谓欲勤?若乐著于欲,是名欲勤。

103、何谓勤苦?若种种苦身,但非圣法,无仪、无益、无义,是名勤苦。……

104、何谓恼?若众生若干苦所逼,若恼、重恼、究竟恼,内焦热,内心憕懵,是名恼。

105、何谓悲心?若众生为苦恼所逼,恼箭入心,若哭泣,口说追忆不舍,是名悲心。

106、何谓苦?若身不忍受眼触苦受,耳、鼻、舌、身触苦受,是名苦。

107、何谓忧?若心不忍受苦,是名忧。

108、何谓众苦?若为种种苦所逼,心无停息,是名众苦。

109、何谓恐怖?若心惊动,是名恐怖。

110、何谓弱颜?若作善法耽暗喜著,是名弱颜。

111、何谓强颜?如小儿言无忌难,是名强颜。

112、何谓疑惑?二心犹豫不能断结,是名疑惑。

113、何谓无亲?若远离善法,是名无亲。

114、何谓善障碍?若背善法,是名障碍。

115、何谓不相可?若喜斗争系缠,共相言讼,是名不相可。

116、何谓善妨?若作善法因生自高,是名善妨。……

117、何谓卑下?身、口、意业作欺诡不实卑劣法,是名卑下。

118、何谓自强?若起不善心现身、口、意,是名自强。

119、何谓耐辱?若贪著世俗法,希求往来不息,是名耐辱。

120、何谓随贪?若贪逐利养,不息失善人相,是名随贪。

121、何谓自举?若身、口、意业共掉,是名自举。

122、何谓自放?若心涌散不摄,是名自放。

123、何谓无持?若手足烦恼无有定操,纵横画地,是名无持。复次无持,若好行来,是名无持。……

124、何谓不悔?若起不善心,欢喜踊跃无有变失,是名不悔。

125、何谓含忿?若有不可常使不息,因增烦恼,是名含忿。

126、何谓吝惜?若于财、法护念不舍,是名心吝惜。

127、何谓邪教?若说邪法是名邪教;若邪见者,集声音句、言语口教,是名邪教。

128、何谓争讼?求他长短不生和顺,是名争讼。

129、何谓非逊?若所作业,心高无有敬顺,是名非逊。

130、何谓敬失?若敬自下非法,是名敬失。

131、何谓灾喜?若见他衰失反生喜快,是名灾喜。

132、何谓求失?若有怨嫌常伺缺漏,是名求失。……

133、何谓不知恩?若从他得财施、法施,不知分别、正分别、不缘分别,是名不知恩。

134、何谓不知己恩?若曾从他得财物施、法施,不受恩,是名不知己恩。

135、何谓轻毁?若说他过失心不忌难,是名轻毁。

136、何谓瞋恚?若忿怒不护他意,是名瞋恚。

137、何谓性恶?若身、口、意卒暴,是名性恶。

138、何谓刚硬?若无有忍辱行,是名刚硬。

139、何谓断修学?若遮他作善,是名断修学。

140、何谓呵谏反生讥责?若人作恶善谏不受,是名呵谏反生讥责。

141—143、何谓呵谏乱语生恚?何谓呵谏不成?何谓呵谏不明?皆如上说。……

144、何谓失念?若舍善念,是名失念。……

145、何谓作恶?不善法成就,是名作恶。……

146、何谓瞋恚?若忿怒,重忿怒,是名瞋恚。

147、何谓伺怨?若欲报仇,缠、究竟缠,心行痴业,究竟忿怒若瞋恚,是名伺怨。

148、何谓怀恨?若心垢秽烦恼所污,是名怀恨。

149、何谓焦热?若不适意,而生忧恼,是名焦热。

150、何谓嫉妒?若他得利养 、尊重、恭敬、礼拜而生嫉妒、重嫉妒、究竟嫉妒,是名嫉妒。

151、何谓悭惜?若财施、法施贪吝不舍,聚集乐著,是名悭惜。

152、何谓幻变?若于尊胜及余人前,为名闻虚誉故,自覆过失诡谲他人。

153、何谓奸欺?若心邪曲不正,是名奸欺。

154、何谓无惭?若自作恶内心不悔,是名无惭。……

155、何谓无愧?若自作恶不羞他人,是名无愧。……

156、何谓矜高?慢他自誉,是名矜高。

157、何谓争讼?若起身、口、意不善,掉动粗言忿恼,是名争讼。

158、何谓贡高?若起不善心严饰己身,称叹己善,意不开解,是名贡高。

159、何谓放逸?若不摄乱念,是名放逸。

160、何谓慢?若言我胜,是名慢。

161、何谓增上慢?言我与胜等,是名增上慢。……

162、何谓希望?若自有善法,希望故欲令他知,是名希望。

163、何谓大希望?若多希望,是名大希望。

164、何谓恶希望?若自无善法,希望故欲令他知有善,是名恶希望。

165、何谓贪?若于自物财赂、妻子等贪欲染贪著,是名贪。

166、何谓恶贪?若于他物财赂、妻子等,欲令我有,贪欲染贪著,是名恶贪。

※注:恃戒,原文漏脱,编者补加。

《舍利弗阿毗昙论》卷第十八、十九,《大正藏》第二十八卷646页A14行-651页A5行

第十节  障善诸法

云何名障善法?

不恭敬佛、法、僧、净戒;不敬同学、老少、幼小,自高降彼。

趣向五欲,背舍涅槃,而起我见,众生见,命见,人见。

执空起断见,执有起常见。

远离贤圣,亲近凡夫;舍持戒人,依破禁者;亲附恶友,远善知识。

闻甚深法即生毁谤。

威仪不整;口无辩说。

烦恼覆心,具足谄曲。

贪著利养,生五种慢:一姓贵,二种族,三见胜,四国土,五徒众。

见恶则助,遇善而舍。

赞叹女人、童稚、外道。

不乐阿兰若行。

不解节食。

不亲近师。

虽复读诵、不知时节。

若见善法亦复不生少尊重心;见恶不怖,如象无钩、马无辔勒,放逸不制。

喜起瞋忿,不生慈心。

见苦不悲,遇病不视。

于死不怖,在火聚中不求免出。

应作不作;不能思忖;难思而察;非望而求;不出谓出;非路谓路;未得谓得;远大善法;毁訾大乘,赞叹小道;毁大乘人,赞彼小学。

多乐斗乱,恶口粗言。

心无慈悲,令他怖畏。

出言粗鄙,语无一实;乐著戏论而不舍离。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八卷698页C23行-699页A12行

第十一节  障善三法

善法有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处修行,三修行不如理。

《中边分别论》卷上,《大正藏》第三十一卷453页C29行-454页A1行

第十二节  六恶溺恶道

有六因缘没三恶道不能得出,何等为六?一者恶心炽盛故;二者不见后世故;三者乐习烦恼故;四者远离善根故;五者恶业障隔故;六者亲近恶知识故。

《大般涅槃经》卷第三十二,《大正藏》第十二卷554页B21-24行



略 解

第一节“一种恶”。此节说:“一切恶中,初第一恶,所谓见怨家色及恶知识。”“色”在此义指“相貌”。一般情况下人们在见到怨家之时,往往感情上是最痛苦和难以忍受的。因此,将见到怨家作为“第一恶”主要是就世人感情而言的。“恶知识”是使人产生恶的最大外在影响力量,对注重道德修养的人来说以见到恶知识为“第一恶”,是就道德意义而言的。

第二节“三种恶”。此节说:“有三恶事复名恶果:一者烦恼恶;二者业恶;三者报恶。”此三种恶前两种是恶因,后一种是恶果。但对众生而言,皆可概称为恶。

第三节“五类恶”。此节指出了五种类别的恶:一、身口意恶行;二、十不善业道;三、三种“不善根”;四、十九种恶不善法;五、十邪法。“十邪法”即邪见、邪觉、邪语、邪业、邪命、邪进、邪定、邪慧、邪解脱、邪智。

第四节“一至十种恶”。此节以递进的形式罗列了一至十种不等种类的恶,其内容于本书相关篇章中几乎都有介绍,故不作一一解释。于本节首先说:“有一法能遮道,所谓放逸。”“遮”义指“阻碍”;“道”义指“善道”或“道德”。

第五节“十种恶”。此十恶是指“杀生”等,于第二篇中已作了详细的解释。

第六节“十五种恶”。此节前四恶“好杀、劫盗、淫泆、诈欺”与五戒前四种相同。“谄谀”义指奉承、谄媚、柔顺等对他人别有用心的表现。“虚饰”义指虚伪。“佞谗”义指奸诈陷害他人的行为。“诬善”义指诬蔑良善。“贪浊”义指贪婪和品行卑劣。“放恣”义指放纵恣意。“酗  ”义指酗酒作乱。“妒贤”义指妒嫉贤善。“毁道”义指危害道德和佛教等一切使人向善之道。“害圣”义指加害具有崇高道德境界的人。“不计殃罪”,义指浑浊蛮悍处事不计恶果。此十五种恶大部分是一般伦理学说所未涉及的,而事实上都具有普遍的伦理道德意义。

第七节“二十一种恶”。此节所说二十一恶有一部分可见诸其它篇章,还有一部分与第六节相同,其中四、五、十、十三、十四、十六至二十一这十一种具有特性。如第四种“志在睡卧”,“志”义为目的或兴趣,“睡卧”一般情况下并不属恶,在此特指过分的睡眠或躺卧,因这种生活行为易导致人消沉或堕落。第五种“志在凝结,谓无应仪”,“凝结”义指痼癖和偏执,在这种情况下既缺乏面对问题的正确应变能力,也往往因处事无方而造成恶果。

第八节“三十二种恶”。此节首先说:“一切众生有三十二不善之业,菩萨见已修集善业,为坏众生如是恶业。”此节提出三十二恶的目的在于使佛教道德奉行者去改变它。在此设立本节主要是为了显示三十二恶。三十二恶中的很多内容于本部分其它节中都有介绍,故不一一加以解释。其中“十五者,有诸众生乐造世行,菩萨见已修善方便,为坏众生乐世行故。”“世行”义指世间之事。将“乐造世行”作为“不善业”并非否定人的各种社会行为,而是特指人以声色名利为目的的各种行为。“二十五者”中之“七财”又名“七圣财”,指“信、戒、闻、惭、愧、舍、慧”。“三十二者”之中“六念”义指“佛、法、僧、戒、施、天”。其中“念天”并非佛教崇拜天,其原因有二种:一、当时古印度神教弥漫,人们往往追求死后生天,由于一些皈依佛教的人还不能彻底理解佛教,为引导他们所以权且许可“念天”;二、古印度人以杀牲祭祀和无谓的苦行作为生天的方法,佛教则引导他们唯有奉行“十善”才是生天的最好方法。这样做不但照顾了他们固有的信仰观念,而且又能引导他们立足于现实道德。

第九节“百六十六种恶”。此节对恶的种类不但作了细致归纳,而且逐一作了诠释,对我们认识佛教伦理提供了重要帮助。所列出的这些只是对原文具普遍道德意义内容的选录。本节分为“名目”和“解释”两部分。后面的解释给人提供了理解的帮助,其中序号为编者所加。在研究本节时宜与本篇第二章“之二诸善”,第九节“百十九种善法”相参照。

第十节“障善诸法”。此节提出了数十种障善之法。其中“趣向五欲,背舍涅槃,而起我见,众生见,命见,人见。”“命”又名为“寿”;“见”又名知见或见解。佛教认为一切自然界中的事物,无不是虚假的因缘暂时组合。就生命而言乃是“五蕴”的假合。五蕴:1、“色”,指人自体由物质形成的眼、耳、鼻、舌、身感官及其所感触的外部世界;2、“受”,指面对事物的心理感受;3、“想”,指面对事物而产生的思想活动;4、“行”,首先是指内心中的善恶行为,其次则是内心支配下的物质感官的善恶行为;5、“识”,指对事物的认识功能。如果认为在五蕴中有实有的“我”存在即是“我见”;认为“我”是人而于本质上不同于五蕴假合的其它生命即是“人见”;认为“我”是由五蕴而成的即是“众生见”;认为由五蕴而产生生命期限的存在即是“命见”。此四见的产生,其谬误在于对五蕴的因缘假合没有正确认识的结果。因此,也可说“四见”是错误的人生观。在此前提下,不可能产生正确的道德观。

本节还指出:“执空起断见,执有起常见。”此两种见又名“边见”,因为它对事物的认识落于两边,换种说法即是两个极端。如果认为事物形式的消灭即是彻底的消灭,这叫“断见”,如果认为事物的存在是永恒不变的,这叫作“常见”。此两种“见”如果用于认识人,很容易产生错误的人生观和道德观。

本节部分内容是特别针对僧众和信众的,如“不乐阿兰若行”,“不解节食”,“毁訾大乘……赞彼小学”。本节内容部分与前面几节有相通之处,宜相参照。

第十一节“障善三法”。此节说:“善法有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处修行,三修行不如理。”“修行”在此义指道德实践。此“三障”实属道德实践问题,它具有一定恶的性质,但还不能等同于通常概念的恶。“不修行”在此主要指不进行道德实践。这必然难以谈得上令善增长,而在此情况下则易于产生恶。“非处修行”义指错误地选择了道德实践的具体方向和事项。“修行不如理”义指道德实践的方法是错误的。

第十二节“六恶溺恶道”。此节所提出的“有六因缘没三恶道不能得出”,其实“六因缘”即是六种具有重要伦理道德影响的恶行。

      

第三章  善恶无记



提 要

上述两章仅阐释了善恶的道理,之所以又列出此章,除摘录的资料对善恶的阐释具有自身的重要价值外,主要为说明“无记”的道理。“身、口、意”是人的三大组成部分,属能造作的“三业”;“善、恶、无记”属于“身、口、意”三业所造作的“三业”,这是两种三业的区别。佛教并未将人的行为简单地分为善恶两种,还认识到另有非善、非恶的“无记”行为。阐明这一道理,有利于对道德问题的认识。

本章共由五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各属一类。第一节对善、恶、无记作了界定;第二节特别之处在于将善、恶、无记称之为“作”;第三节以高度的思想性、理论性和逻辑性,对善、恶、无记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辩;第四节阐明了善、恶、无记的形成原因;第五节说明了人在行为选择上若脱离了善、无记即是罪恶贼人的道理。

第一节  何谓善恶无记

(一)

有三种业,谓善业、不善业、无记业。 《瑜伽师地论》卷第九十,《大正藏》第三十卷807页B28行

(二)

何故名善?答曰:有爱果、妙果、适意果、可意果故名善,报果说亦如是。

何故名不善?答曰:有不爱果、不妙果、不适意果、不可意果故名不善,报果说亦如是。……

何以言无记耶?答曰:……但世尊善法记善,不善法记不善;此法非善法所记,非不善法所记,故言无记。

复次,世尊说:善法有爱果,不善法有不爱果,此法不生爱不爱果,故言无记。复次,善以二事故名善:一以自体,二以有报。不善亦尔。无记虽有自体,不生于报,故说无记。

《阿毗昙毗婆沙论》卷第二十八,《大正藏》第二十八卷204页B16-28行

第二节  善恶无记为作

何者为作?略说有三:一不净法;二者善法;三无记法。

不净作者,是则十不善业道,身、口、意生,受行不离为增上缘。此身、口业使他令知,是名不净。

作善法者,离此十恶而不修习,此身、口业使他令知,是名善作。

无记者,以此威仪如诸工巧,此身、口业是无记作。

《决定藏论》卷中,《大正藏》第三十卷1025页C26行-1026页A2行

第三节  善恶无记义

(一)

问曰:经中说三业:善、不善、无记业,何等是善业?     答曰:随以何业,能与他好事,是业名善。是善业从布施、持戒、慈等法生,非洗浴等。

问曰:何名为好?

答曰:令他得乐,是名为好,亦名为善,亦名为福。

问曰:若令他得乐名为福者,令他得苦应当有罪,如良医针灸令他生苦,是应得罪?

答曰:良医针灸为与乐故,不得罪也。

问曰:若为与乐便得福者,如淫他妻令其生乐,亦应得福?

答曰:淫欲名决定不善。若人令他行不善法,是则为苦,非为乐也。乐名今乐、后乐,非现在少乐。以此因缘,后得大苦。

问曰:有人饮食因缘生他人乐,或饮食不消令人至死,是施食人应得罪?得福?

答曰:是人好心施食无恶心故,但得福德不得罪也。

问曰:淫他妻者亦复如是,但为乐故,亦应得罪?得福?

答曰:此事先答,谓淫欲是决定不善,生大苦故。又布施饮食中有福德分,所以者何?得饮食者不必尽死。众生皆贪染心故而受淫欲全非福因,云何得福?

问曰:有人以杀生故利益多人,如人破贼则国无患;若杀毒兽则利人民。是等,可以杀生而得福乎?或有人,劫盗因缘供养父母;淫欲因缘生好儿息;妄语因缘或与寿命;以恶口等令他得利。是皆十恶所摄,云何以此而得福乎?

答曰:是人得福,得罪。为利他故得福;以损他故得罪。

问曰:是医亦初与他苦,后令得乐,何故不得罪、得福,而但得福耶?

答曰:是医以善心针灸无有恶意。若业为善恶故起,则罪福并得。

问曰:杀等皆是得福,所以者何?以杀因缘得所欲事,如为王杀贼得富贵,以福因缘得随所欲,云何杀生不名为福?

又人能杀则得名闻,名闻是人之所乐,人之所乐是福德果。

又以杀故得喜乐,喜乐亦是福德果报。

又经书说:若逆阵死得生天上。如偈说:若人战阵死,天女争为夫。又说:虽善富贵人,为贼而迳前,能杀则无罪,不杀则得罪。

又世法经说:有四品人:婆罗门、刹利、毗舍、首陀罗。是四品人各自有法,婆罗门有六法;刹利四法;毗舍三法;首陀罗一法。六法者:一自作天祠;二作天祠师;三自读违驮;四亦教他人;五布施;六受施。四法者:一自作天祠,不作师;二从他受违驮,不教他;三布施,不受施;四守护人民。三法者:作天祠,不作师;自读违驮,不教他;自布施,不受施。一法者,谓供给上三品人。

若刹利为守护人民故,夺他命有福无罪。又违驮经说:杀生得福。所谓以违驮语咒杀羊,羊死生天,违驮经是世间所信。又说:若实应死者,杀之则无罪。如:五通仙能咒杀人,不可言神仙有罪。罪人云何能成此事?故知杀生得福。

又或有心力能夺命得福,施命得罪。若人以善心杀生欲令得乐,云何有罪?如屠儿等畜养牛羊,虽施而罪。如※盗等事中,亦有福德。

答曰:汝言杀生得所欲故名福德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由福德故得随所欲。是所欲事缘杀生得,所以然者,以先世造不净福故。如经中说:劫夺、杀害得财用施,令他悲泣及不净施,如是等施名曰不净,要由恶缘而得受报。又此人,先世有福,亦有杀生业缘,是故今身因杀受报。亦有众生应偿财、命,故由杀害得随所欲。又非一切众生皆以杀生而得富贵,如世间言:是人薄福多作无获。名闻、喜乐亦如是,皆以福德因缘故得名闻、身力及乐;但是福不净故由杀而得……

汝言:经书中说:若逆阵死,得生天上。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是经以此邪语诱导愚人,令其有勇。何以知之?要由福生福,由罪生罪,是中都无福因,何由得福。

汝言:四品众生各自有法,刹利为护人故杀无罪者,此如家法,如屠儿等世世家法,常应杀生亦不免罪。刹利亦尔,虽是王法亦故得罪。若刹利以王法故杀生无罪,则屠猎等亦应无罪;但刹利以怜愍心为民除患,由此得福;若夺他命,此则有罪。

如人劫夺他财以养父母,是人则罪福并得。

问曰:是人劫盗以养父母不应得罪。如世法经说:若乏食七日,从首陀罗夺取无罪;若命欲断,得从婆罗门取。是人虽以恶业活命,不名为破戒人,以急难故。犹如虚空尘垢不污,是人亦尔罪所不染。

答曰:即梵志法中说:若劫夺时,财主来护,梵志尔时应当筹量,若使财主功德不如,则应杀之。所以者何?我是胜人,能以种种悔法除灭此罪。若功德与等,自杀、杀他其罪亦等,以此罪重难除灭故。若财主德胜应自舍身,以此中罪不可除故。如是分别,劫夺、杀中亦应如是。有言:以恶业活命。是中,有恶业故,云何名福?汝言:若人迳前杀则无罪,不杀得罪。是言已坏。所以者何?若前人德胜自应舍身;若无罪者何故尔耶?汝言:违驮经说:杀生得福,是语先答,谓杀无福。汝言:人实应死,杀无罪者,则杀怨贼亦应无罪。有一切众生皆是罪人,以起作业受阴身故。然则,杀生无罪者,是事不可。

问曰:若众生先世自造杀缘,今杀何故得罪?劫盗等业亦皆如是。

答曰:若尔,则无罪福。所以者何?是人前世造杀缘故杀之无罪,故离此杀生亦无福德。如是,若施他人亦应无福,以受者先世自行施业今自得报,而实不可,无罪福故。当知,众生虽自造杀业,杀者亦皆得罪,以起贪、恚、痴诸烦恼故。此诸烦恼名邪颠倒,邪倒心生尚应得罪,况当故起身、口业乎?……若此非罪,复与何法相违故名福德?当知,众生虽复先世自造杀缘,杀者亦应有罪。

汝虽言,罪人无所能成,是事不然。旃陀罗等亦能以咒术杀人,仙人亦尔,以恶心故,随语能成。又此人福力故能成,以夺命故得罪。汝言,或有心力从夺命生福,施命得罪。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要由心力及福因缘故能得福,非但由心。若以善心淫于师妻,杀婆罗门,可得福耶?安息等边地人,以福德心淫母、姊等复有福耶?故知从福因缘有福德生,非但心也。劫盗等亦如是。故知杀等皆是不善。有此杀等非为利他,故名不善……

取要言之,众生所有一切乐具,皆从离杀等生。故知杀等是不善业也。又杀等法,善人所舍,若诸佛、菩萨、缘觉、声闻及余功德人,皆亦舍离,故知不善。

问曰:是杀生等善人亦听,违驮经中为天祠故,听令杀羊?

答曰:此非善人。善人者,常求利他,修慈悲心,怨亲同等。如是人者,岂当听杀生也?是人贪、恚浊心,故造此经……又杀生者,多人憎恶,如狮子、虎狼及诸怨贼、旃陀罗等。若以此法因缘,人所憎恶,岂非不善?又若不杀者,为多人所爱,如行慈悲诸贤圣人。故知杀为不善。

问曰:有杀生者,以勇健故为人所爱,如人为王杀诸怨贼则为王所爱?

答曰:以因缘故非深爱也。如说若人以恶业令主心欢喜,主若生厌心反还疑此人。若以恶事生疑,云何名爱?又行不善者尚不自爱,况他人乎?故知杀生是不善法。又杀等法,是打、害、系缚等诸苦恼因,故知不善。

问曰:不杀等法亦有苦因,如王敕人令杀怨贼,若不杀者王必害之?

答曰:若以不杀便被害者,诸不杀者皆当应死。是人自以违王教故。若知此人深心不杀则不加害,反应供养。故知杀等是苦因缘,非不杀等。又行杀者,死时生悔,故知不善。又行杀等故,人所不信。于同类中尚不相信,何况善人。有行杀等者,尚为同类所讥,况余人乎。有行杀等者,善人舍远如旃陀罗、屠、猎师等。有行杀等者不名乐人,如屠、猎者终不以此业而得尊贵。又善人为功舍离杀等,若非不善,何故为功勤求舍离?又现见杀等有不爱果,当知来世亦得苦报。又若杀等非不善者,更有何法名不善耶?

问曰:若杀等法是不善者,则无好身。所以者何?无有不杀生时。若来、若去、举足、下足时,恒常伤杀细微众生;亦常以我相※而取他物;亦随自想而为妄语。是故,终无好身。

答曰:故作则罪,非不故也。如经中说:实有众生,于中生众生想,有欲杀心,杀已,得杀罪。盗等亦尔。

问曰:如人食毒,故与不故俱能杀人;有如蹈火,知与不知俱能烧人;刺等亦尔。当知,杀生故与不故俱应得罪。

答曰:此喻不然,毒以害身故死;罪福在心。何得为喻?又火、刺等若不觉不能生苦,是故此喻不然。若无识则不觉痛,有识则觉。如是,若无故心作业不成,有心则成。此喻应尔。有故则有罪,不故则无。诸业皆以心差别故,有上、有下。若无故心,云何当有上下?如医与非医俱生人苦,以心力故罪福差别。又如儿捉母乳则不得罪,以无染心故;若染心捉则便有罪。当知,罪福皆由心生。又若不故心而有罪者,得解脱人亦有不故而恼众生,是应得罪则无有解脱,以诸罪人无解脱故。又若不故而有罪福,则一业便应是善、不善。如人为福业时误杀众生,此业则名亦罪亦福。是事不然,当知不故不应有罪、有福。又若无心而有业者,云何分别此善、此不善、此无记耶?皆以心故,有是差别。如有三人俱行绕塔,一为念佛功德;二为盗窃;三为清凉;虽身业是同,而有善、不善、无记差别,当知在心。有业定报,有不定报;有上、中、下;有现报、生报、后报等。若不由心而得罪福,云何当有如是差别?又若离心有业,则非众生数亦应有罪福。如风颓山、恼害众生,风应有罪;若吹香花来堕塔寺便应得福,是则不可。故知离心无罪福也。

有外道说:行断食法,卧于灰土、刺棘等上,投渊、赴火、自坠高崖等,以苦因缘而有福德。智者难言:若尔,则地狱众生常被烧炙,饿鬼饥渴,飞蛾投火,鱼鳌处水,猪、羊、犬等常卧粪土,是等亦应得福?是人答言:要以故心受此苦恼则有福德,非不故也;地狱等不以福心受烧等苦。若不以故心,故无福者,亦以无故心是故无罪。若以不故心而有福者,地狱等中亦应有福,有如是过。又若不故心而有罪福则无善人,所以者何?于四威仪中常杀众生。此事不可,当知不故则无罪福。……

又婆罗门言:或有劫盗无罪。如乏食七日,得从首陀罗取;若命欲断,得从婆罗门取之。亦为生好儿故,淫欲无罪。若不以故心,则不应有此等差别。故知若人不故与他人毒,何由得罪?若故与他毒,毒反消病,则应得福。如施人食,是食不消令人死者,是应得罪。若不故而有罪福,是法则乱。又世间人,一切事中皆信于心,如即一言能生喜怒;椎打等亦如是。故知诸业皆由于心。又意业最胜,后品当说,故知诸业在心。又若智慧人虽处五欲而不得罪,皆是意力。所以者何?智者见色不起妄想,故无著色之过;声等亦尔。若不起妄想而有罪者,一切见闻尽应有罪,然则,意业无用。智者以智慧为首,虽受五欲不生贪著;五欲虽在,以心厌故而能不染,是非意业力耶?是故,无有不故而得罪福。

问曰:汝说善、不善相谓损益他,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人自将养身而行福业,是人自食亦有福德。又塔寺、非众生,洒扫亦得福。又礼敬等于他无益,但损他功德,不应有福。又非但发心故有福德,随以衣食利益他人,尔时得福。如是,行慈悲者不应有福。又若塔寺等非众生数,若夺财物,若加毁坏,不应有罪。又不现前恶口骂他不应有罪,以不闻故,何所损减。又于他人但生恶心不起身、口,复何所损,此皆不应得罪。又或自骂、或自杀身,或自邪行亦或得罪。是故,善不善相非但由损益他。

答曰:汝言自将养身有福德者,是事不然。若自供养有福德者,则无有人应供养他,而实求福德者供养他人。又随自为己其福转薄,故知自为不应有福。又汝言:自食为行福业。若自养身,为饶益他,从是心边能生福德,不由自养而得福也。

汝言:塔寺非众生洒扫亦得福者,是人念佛功德于众生中尊,是故洒扫此事亦由众生故得福耳。

问曰:已灭度佛不名众生。又经中说:佛非有、非无,亦非有无,亦非非有、非非无,云何名众生耶?

答曰:若以灭度不名众生,是人念佛未灭度时而为供养者,是故得福。如人祭祠父母,念生存时,若不尔者不名供养父母,此事亦尔。

汝言:礼敬等于他无益,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以礼敬等种种利他,令他尊贵,人所恭敬,是名利益;亦令他人随学恭敬,亦得福德。又礼敬他时,自破骄慢,以破不善分故,多所利益;亦以显他功德。礼敬等,有如是利。

又汝言:礼敬等损他功德。是事不然。以好心礼敬,非如外道为损他故而行礼敬。又如布施,若他不消亦损他功德,然则布施亦不应有福。故礼敬等应深思惟,有益则行。如经说:有一比丘于浴室中手摩他身。佛语诸比丘:此供养者是阿罗汉,受供养者是破戒人。汝等当学,无以狮子供养狐等。

汝言:不但发心故得福者,心是一切功德之本,若人利他,已利、今利、当利,皆以善心为本;若人损他,已损、今损、当损,皆以不善心为本。又行慈者,以慈心果报饶益一切,谓风雨随时,日、月、星宿不失常度,大海不溢,大火不烧,大风不坏,此皆慈果报力。如经中说:若一切世间皆行慈心则所欲自然。

汝言:劫夺塔寺不应罪者,是人以众生心而劫夺之,随是何塔为劫夺此,以是因缘故,若能为损,若不能为损,皆为主故得罪。若汝心谓于佛不能生恼,故无罪者,以恶口等加阿罗汉,不能生苦亦应无罪。

汝言:不现前骂应无罪者,是事不然。是人以恶心加彼,以恶心故彼虽不闻,若闻必当生苦,是以得罪。

汝言:若生恶心,不起身、口,不应有罪者是亦不然,是浊恶心为恼他故生,若他觉知必生苦恼。如贼来夺人物,虽不觉知亦为恼人故。

汝言:自杀、自骂亦得罪者,是事不然。若自苦身而得罪者,则无有人得生好处。所以者何?人于四威仪中常苦其身,然则一切常应得罪如恼他人,是故无有得生好处。此事不然。当知,不从自身有罪福也。为道因缘故,毗尼中结此戒:若人恶心自杀,以烦恼故得罪。

无记业者,若业非善、不善,于他众生无益、无损,是名无记。

问曰:何故名无记?

答曰:此是业名字。若业非善、非不善者,名曰无记。又善、不善业皆能得报,此业不能生报,故名无记。所以者何?善、不善业坚强,是业力劣弱,譬如败种不能生芽。又报有二种:善得爱报;不善得不爱报。无记无报。

问曰:有此中取非爱、非憎,是无记报有何咎?

答曰:佛说报有二种,邪身行得不爱报,正身行得爱报,不说有中。有福德果报,得爱念如意;罪则与此相违。又苦、乐是罪、福报,不苦、不乐亦是善行果报,故知无记无报。

※《大正藏》注:如+(是)。相=想。

《成实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三十二卷292页A1行-295页C5行

(二)

何故名善?答曰:有爱果、妙果、适意果、可意果,故名善。报果说亦如是。

何故名不善?答曰:有不爱果、不妙果、不适意果、不可意果,故名不善。报果说亦如是。……

何以言无记耶?答曰:……但世尊善法记善,不善法记不善;此法非善法所记,非不善法所记,故言无记。

复次,世尊说:善法有爱果,不善法有不爱果,此法不生爱不爱果,故言无记。复次,善以二事故名善,一以自体、二以有报,不善亦尔。无记虽有自体,不生于报,故说无记。

《阿毗昙毗婆沙论》卷第二十八,《大正藏》第二十八卷204页B16-28行

第四节  善恶无记之成因

由二因缘建立善业,一取爱果故,二于所缘境如实遍知及彼果故。由二因缘立不善业,一取非爱果故,二于所缘境邪执著故。 于善、不善二种行相不可记故,立无记业。 《瑜伽师地论》卷第九十,《大正藏》第三十卷808页A13-1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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