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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23日发布2009年第63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10年10月23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1年4月23日。
公告称,中国商务部于2009年8月28日正式收到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调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对上述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据悉,被调查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安全检查及海关查验,主要通过图像识别检查行包、货物、集装箱、车辆等载体藏有的武器、爆炸物、危险品、走私品以及其他可疑物品或限带物品。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为9022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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