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由于我国在加快发展进程中,同步存在着诸多不和谐,所以党中央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逐步解决不和谐问题,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p>
<p>从宏观上看,按照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的标准衡量,不和谐主要体现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公平,社会财富分配差距过大是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城、乡收入差距在拉大。同时,城乡之间社会事业差距也在拉大,农村教育文化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公共卫生条件薄弱等问题十分突出。在城市,改革、改制使相当数量的劳动力下岗失业,进入低保行列。在农村,一部分人仍徘徊在温饱边缘。二是地区差距在拉大。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人均GDP、城市人均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差距较大。虽然国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基地振兴战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但总体上,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三是公务员薪金没有实现均等化。各省之间和省内地区之间公务员的薪金差距很大,个别富裕地区因为有财力,在规范工资性收入方面,推进阳光工资,变暗补为明补,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有”,是财政分配方式转换的问题;而落后地区“没有”,增加工资就需要加大财政开支,因此一些增资政策兑现不到位,各地和地方财政承受了很大压力。四是垄断与其他行业之间工资收入差距过大。如石油、电信、、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一般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到3倍,加上工资外收入、待遇等差异,实际差距在5倍以上。五是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主要表现为: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包括招商企业与本地企业待遇不平等),造成企业之间不平等竞争;生产型增值税使有些企业重复计税,加重了企业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工资收入的70%,失去了个税的设立初衷,等等。导致上述差距和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导向性、政策的差异性、二元的必然性、分配政策指导的滞后性以及经济转型的历史阶段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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