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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的级别与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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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23: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易无止境 于 2015-2-7 23:46 编辑

①八座, 亦作“八坐” 封建时代中央政fu的八种高级官员, 历朝制度不一, 所指不同。

东汉以六曹尚书并令、 仆射为“八座”, 三国、 魏、 南朝宋齐以五曹尚书、 二仆射、 一令为
“八座”, 隋唐以六尚书、 左右仆射及令为“八座”, 清代则用作对六部尚书的称呼, 后世文
学作品多以指称尚书之类高官。
②邑宰, 县邑之长。 即县令。
③方面, 指方面官, 古指执掌一方军政职权之官。 明清时指地方政fu长官, 如巡抚、 都
御史等。
④方伯, 殷周时代一方诸侯之长。 后泛称地方长官。 汉以来之刺史, 唐之采访使、 观察
使, 明清之布政使均称“方伯”。
⑤ 开府, 古代指高级官员( 如三公、 大将军、 将军等) 成立府署, 选置僚属。
附: 清代官员品级
清分九品, 每品有正、 从之分, 共十八级。
正一品——( 文) 太师、 太傅、 太保、 大学士。 ( 武) 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 文) 少师、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各总督、 各

院尚书、 都察院右都御史、 左都御史。 ( 武) 将军、 都统、 提督。
正二品——( 文)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各省总督、 各部院左、 右侍郎。
( 武)
副都统、 总兵。
从二品——( 文) 各省巡抚、 内阁学士、 翰林院掌院学士、 各省布政使。 ( 武) 副将。
正三品——( 文)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左副都御史、 通政司通政使、 大理寺卿、 詹事

詹事、 太常寺卿、 顺天府府尹、 奉天府府尹、 各省按察使。 ( 武) 参将。
从三品——( 文) 光禄寺卿、 太仆寺卿、 各省盐运使。 ( 武) 游击。
正四品——( 文) 通政司副使、 大理寺少卿、 詹事府少詹事、 太常寺少卿、 鸿胪寺卿、
太仆寺少卿、 各省道员。 ( 武) 都司。
从四品——( 文) 翰林院侍读学士、 侍讲学士、 国子监祭酒、 内阁侍读学士、 各省知
府。
( 武) 城门领
正五品——( 文) 左右春坊、 左右庶子、 光禄寺少卿、 钦天监监正、 六科给事中、 各

院郎中、 各府同知、 直隶州知州。 ( 武) 守备。
从五品——( 文) 鸿胪寺少卿、 各道监察御史、 翰林院侍读、 各部员外郎、 各省知州。
( 武) 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 文) 国子监司业、 内阁侍读、 左右春坊左右中允、 各部院主事、 京府通
判、
京县知县、 各省通判。 ( 武) 门千总、 营千总。
从六品——( 文) 左右春坊、 左右赞善、 翰林院修撰、 光禄寺署正、 直隶州州同、 州
同。
( 武) 部千总。
正七品——( 文) 翰林院编修、 各部院七品笔帖式、 顺天府学教授、 训导, 京县县丞、
外县县长、 各府学教授。 ( 武) 把总。
从七品——( 文) 翰林院检讨、 中书科中书、 内阁中书、 国子监博士、 直隶州州判、

判。 ( 武) 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 太医院御医、 各部院八品笔帖式、 外府经历、 外县县丞、 州学正、

教谕。 ( 武) 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 翰林院典簿、 府、 州、 县训导。 ( 武) 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 文) 各部院九品笔帖式、 县主薄。 ( 武) 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 翰林院侍诏、 邢部司狱、 州吏目、 巡检。 ( 武) 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 京、 外县典史、 驿丞、 河泊所所官( 武官未入流) 。
这里的太师、 太傅、 太保……只是对大臣的一种荣誉加衔, 或死后所赠。 右都御史是总
督的加衔; 右副都御史是巡抚的加衔; 总督和巡抚是地方最高长官, 兼了都御史的头衔, 就
可以有弹劾权。 这些都是空衔而不是实职。
清代各省总督一般都兼兵部尚书,右都御使是总督专有的加衔,任总督者必加右都御使,
其他人不能担任右都御使, 虽然总督本职是二品, 但兵部尚书和右都御使是从一品, 所以总
督实际是一品大员。
同样清代各省巡抚一般都兼兵部侍郎, 右副都御使是巡抚专有的加衔, 任巡抚者必加右
都御使, 其他人不能担任右副都御使, 虽然巡抚本职是从二品, 但兵部侍郎是正二品, 所以
巡抚实际是正二品。
内阁: 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 中书省等机构, 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 由
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 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 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
堂, 即宰相的别称, 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 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 统称大军
机, 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 又称小军机。 事实上只有既是大学士又是军机大臣才可
算做真正的宰相。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 设六部( 吏、 户、 礼、 兵、 刑、 工) , 各部长官( 管部的大学士及
尚书、 侍郎等) 称堂官, 部下属各司的郎中、 员外郎、 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
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 大理寺、 太常寺、 光禄寺、 太仆寺、 鸿胪寺、
国子监、 钦天监、 翰林院、 太医院、 理藩院、 宗人府、 詹事府、 内务府。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 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 京营中侍卫皇帝的
称为亲军, 由侍卫处( 领侍卫府) 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 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
卫和皇帝出行随扈, 权位尤重。 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 前锋营、 护军营、 步兵营、 健锐
营、 火器营、 神机营、 虎枪营、 善扑营等。 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 前锋营、 护军营、 步兵
营各设统领管辖; 健锐营、 火器营、 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 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
辖; 虎枪营专任扈从、 围猎等, 设总统管辖; 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 视情况不同设将军、 都统、 副都统、 城守尉、 防守尉
等官。 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 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 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
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 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 归步军统领管辖。 绿营的建制分标、 协、 营、 汛几
级, 标又分为督标、 抚标提标、 镇标、 军标、 河标、 漕标等, 分别由总督、 巡抚、 提督、 总
兵、 八旗驻防将军、 河道总督、 漕运总督统率。 督标、 抚标、 军标、 河标、 漕标都是兼辖,
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 镇标, 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 总兵略低于提督。 总
兵以下, 副将所属为协, 参将、 游击、 都司、 守备所属为营, 千总、 把总、 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 左都御史、 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 右都御史、 右副都御史
则为总督、 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 大致分省、 府、 县三级, 总督、 巡抚为掌握行政、 军事、 监察大权的高级
地方官员, 布政、 按察两使为督、 抚的属官。 与督、 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 不过
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 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 其权力不能与督、 抚相比的。 省以
下有道的设置, 道为监察区性质, 不算正式行政区。 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
道两种, 兼兵备衔, 另有一些不属布政、 按察二司的道, 如海关道、 管河道、 督粮道、 盐法
道等。 省以下为府, 设知府、 同知、 通判等官, 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 设同知、 通判。 府以
下为县, 设知县、 县丞、 主簿等官, 与县平行的为散厅, 设置同直隶厅。 在少数民族地区则
设专门机构管理, 即土司, 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 如宣慰司、
宣抚司、 安抚司、 招讨司、 长官司等, 长官为宣慰使、 宣抚使、 安抚使等; 另一种是由行政
部门管辖, 也设府、 县等, 官员称土知府、 土知县, 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六部” 指的是封建时代六大中央行政机构, 定为“吏、 民、 礼、 兵、 刑、 工” 六部。

唐朝时因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 改民部为户部, 此后历代相承, 没有什么变化。 其主要职
责如下:
吏部: 管官吏的任免、 铨叙、 考绩、 升降等。
户部: 掌土地、 户口、 赋税、 财政等。
礼部: 掌典礼、 科举、 学校、 接待外国来宾等。
兵部: 掌全国军政、 武职官员、 练兵、 武器、 驿站等。
刑部: 掌刑法、 狱讼等。
工部: 掌工程、 营造、 屯田、 水利等。
各部首长成为尚书, 副职称侍郎。 部下设司, 司之首长称郎中, 副职称员外郎。
清承明制, 在内地设 18 行省。 省置巡抚, 总揽军政; 撤销都指挥使司,降布政使司、 按
察使司为省属机构,使巡抚成为一省之长。 同时置 8 总督, 统辖除鲁、 豫、 晋 3 省以外的行
省。 其中, 直隶、 四川为一省一总督,两江总督辖 3 省, 余皆各辖 2 省。 督抚治所除江苏外,
皆在省城。 同治后经逐步调整,凡督抚同在一城的省,存总督而废巡抚; 非总督驻节的省,巡
抚可全权处理军国大事,只江苏一省因督抚治所不同仍维持原状。 至此, 行省制臻于健全。
辛亥革命后仍沿袭, 只将督抚更名为督军、 督办、 省长而已。 清行省以下机构大都承明制,
但其长官称知府、 知县。 后因省区太大, 政务日繁, 又在行省与府、 直隶州厅之间置道, 作
为省政fu的派出机构, 称道台, 设四品道员 1 人。 辛亥革命后废府存县, 道台演变成省府
派驻各地区之行政专员公署。
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 兼兵备衔, 另有一些不属布政、 按察二司的道, 如海关
道、 管河道、 督粮道、 盐法道等。 守道可类似于地区之行政专员公署即今地市级长官, 其他
道可类似于今省里面的厅局。
清朝一省最高的行政长官为总督, 接下来是巡抚。
督、 抚之下设布政使, 掌管一省的财赋、 民政。 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 藩司。 又设按
察使, 掌管一省的司法、 监察以及驿传事务。 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 臬司。 清代道的长官,
官方称为“道员” , 民间尊为“道台” , 因此得名道台衙门。 清代的道, 是省以下、 府以上
的机关提督是明清武职官名。 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 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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