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前海管理局
8月26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在深圳市举行的“前海创新创业载体政策宣讲暨重大项目签约”系列活动中发布。通过资助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的方式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支持力度为广东自贸区最大,填补了前海科技创新专项产业政策空白。本实施细则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二年。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经前海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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