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2006年6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六章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七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六条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详细请于结尾处点击阅读原文)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 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1.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不可避免。
A 正确
B 错误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民事责任。
A本人
B监护人
C亲属
D 养护人
3.幼儿走失属于幼儿园的( )
A.多发事故
B.主要事故
C.轻微事故
D.严重事故
4.幼儿园教学游戏设施,如滑梯、攀登架、秋千等 玩具或楼道、走廊等,因为年久失修没有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 )
A 全权负责
B 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C 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D 可不必承担责任
5.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 )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A 老师
B祖辈
C 单位
D 领养人
6.过错责任原则:
指幼儿园要不要承担责任,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是以幼儿园有没有过错为前提。
7.幼儿园在购买教学用品时应注意其安全性,避免易引起伤害的物品被幼儿使用。
A.正确
B.错误
8.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 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 )。
A与其过错相应的主要责任
B与其过错相应的全部责任
C与其过错相应的连带责任
D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9.教师在学生午餐后根本没有组织幼儿户外活动,而是放任幼儿在室外玩耍,因而无法发现事故苗头并有效地阻止事故的发生,这是管理中的失职,应负事故的( )。
A次要责任
B 连带责任
C主要责任
D全部责任
10.幼儿同伴嬉闹致伤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难以避免的。
A.正确
B.错误
11.幼儿烫伤通常是幼儿园工作( )所致
A.疏忽
B.繁琐
C.枯燥
D.密集
12.幼儿在幼儿园内或幼儿园外活动,如果( )不够严密,教师麻痹大意,事故将会不期而至。
A.游戏
B.组织
C.布置
D.活动
13.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地点由多到少依次为学校、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和公路、家里。
A.正确
B.错误
1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基本特点
①内容全面;
②注重制度建设;
③针对性强
④规定具体,可操作性强。
15.《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是在2006年( )
A.5月30日
B.6月30日
C.7月30日
D.8月30日
16.下列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描述错 误的是( )
A 专门针对中小学、幼儿园作出的安全
B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C对校园周边和校内安全管理
D重在事故的及时妥善处理
17.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不包括( )
A.发生火灾突发安全事故
B.食物中毒突发安全事故
C.水管爆裂
D.重大治安突发安全事故
E.自然灾害
18.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
A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
B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
C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D达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9.一旦在幼儿园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应依据以下哪项法规对有关主体的责任进行认定与事故处理?
A.《幼儿园管理条例》
B.《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C.《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D.《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0.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 )配套的法规性文件
A.《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B.《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教育法》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确定的安全管理方针“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 )的规范
A.进展性
B.针对性
C.实施性
D.适用性
2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主要针对实践中反映突出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的处理程序、损害的赔偿等方面做出规定,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明确具体的依据。
24.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 )制度,作为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与协作的重要方式,力求推进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
A代表会议
B学生会议
C联席会议
D监督会议
25.《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 )、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全面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A.积极预防
B.各负其责
C.效率第一
D.政策执行
26.针对集中上下楼梯时易造成学生踩踏事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出:‘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巡查’,有很强的( )
A游戏性
B 针对性
C 教育性
D 操作性
27.( )就是要求学校和各有关方面要通过调研摸清学生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地点和时段。 A 积极预防
B 依法管理
C 社会参与
D 各负其责
28.试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1)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验证制度
(2)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防患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落实消防安全和消防工作责任制,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能够有效使用等
(4)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5)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关于饮食卫生的规定,保证食堂饮食卫生安全
(6)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7)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购买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8)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上下学时间等事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监护人
(9)寄宿学校和租用校车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宿舍、校车的安全管理。
(10)建立安全工作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29.如何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
(一)面向学生的安全教育
①了解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②使用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等安全防护教育
③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
④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⑤交通安全教育
⑥消防安全教育
⑦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⑧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二)面向教职工开展的安全教育
①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彼此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
30.《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基本特点
①内容全面;
②注重制度建设;
③针对性强;
④规定具体,可操作性强。(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巡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