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435|回复: 28

[已完结] (辩论主题)7月1日起,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是属于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 13: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这次就以发而最新政令为题,今后"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是属于违法"的法令来说说.大家各自都说出心中的看法.
辩论时间一个月,分为正反方,根据你的立场来进行.凡是参与的人员,每人可得十个娱乐币的奖励.

结束时间: 2013-7-31 13:25 裁判: 碧海青天W

正方观点 (3)

侍奉双亲,为人子女,理应让双亲晚年幸福,这是属于中华传统的一个人格标准.或是因为工作太多,经济紧张,没有时间,距离太远,家中双亲健康都好,不需要经常去看望.这都是属于个人的行为,但政fu政令,有利于社会道德进步.对吗

VS
反方观点 (7)

侍奉双亲,为人子女,理应让双亲晚年幸福,这是属于中华传统的一个人格标准.或是因为工作太多,经济紧张,没有时间,距离太远,家中双亲健康都好,不需要经常去看望.这都是属于个人的行为,但政fu政令,相反会影响社会道德标准.对吗

发表于 2013-7-1 13: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参加本话题辩论者全部奖励十个娱乐币
发表于 2013-7-1 13: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想很饱满,现实很骨感

评分

参与人数 1易金豆 +5 收起 理由
碧海青天w + 5 神马都是浮云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7-1 14: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问题用法律来解决。世风可叹!更可叹管理理念的混淆和管理手段的欠缺!复兴传统文化我们责任重大啊!

评分

参与人数 1易金豆 +10 收起 理由
碧海青天w + 10 用法律约束是难从根本上改善的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7-1 15: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子女,侍奉双亲,这是应该的。不管有什么理由,都应该常回家看看。但用法律来约束这么一个个人行为,不是一个好办法。恐怕到时,法律处置都处置不过来。也很难把握这个尺度。对于外出的,你法律这么规定,那对于在家不孝敬父母的,你又如何处置呢?总不会把他们个个都抓起来吧?我老家在农村,这样的事多的是,夫妻两只养一个儿子,儿子大了,成家了,却把父母安排在一边单过。儿子媳妇过年是回家,但平时生活呢?七老八十的人了,还要自做自吃。。。。。。。既然这个问题,已到了要用法律来约束,说明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也很普遍,也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这个问题,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我国的教育存在极大的问题。至于便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是有利社会道德进步,还是不利,我认为还是有利的。但我还是坚持认为,这么做,仍然只是做了一些表面文章,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似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味道。。。。。我们国家很多问题,如子女的教育问题,社会公德问题,计划生育问题,国家资金的合理使用问题,从现在起,都要往深层次方面考虑,要有长远规划。。。。。。

评分

参与人数 2 +1 易金豆 +10 收起 理由
三占见易 + 1 支持!
碧海青天w + 10 分析深刻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7-1 16: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深刻,想靠法律条文来从根本上扭转估计是不治本的
发表于 2013-7-1 16: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千喔喔 发表于 2013-7-1 13:56
理想很饱满,现实很骨感

有奈的无奈
发表于 2013-7-1 17: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白々 发表于 2013-7-1 17:31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更别说大多数这样无法常回家是得到家人理解和支持的。在本人的角度,我依然相信大多 ...

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是急需补上的课程,单单经济挂帅是会造成很多问题
发表于 2013-7-1 17: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千年来一直奉行“百善孝为先”的中华民族,历经过不知多少饥寒交迫的历史,而孝道却能一直以道德人伦维系着。今天这个时代,人都有文化了,生活也富裕了,却要用法律来维系这个连许多动物都懂的反哺。喜也?悲也?就像打翻了五味瓶......

评分

参与人数 1易金豆 +10 收起 理由
碧海青天w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7-1 17: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白々 发表于 2013-7-1 17:48
整体教育要追溯的太多,不能单单在目前表面上的东西上去画个框,这个又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只会是以后 ...

是的,缺的多,一下子补不起来
发表于 2013-7-1 18: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白々 发表于 2013-7-1 18:00
战争带来了新的社会和风气,同时也失去了中华的魂。问现在又有多少人有在读三字经,百家姓等书?哪怕只是 ...

是的,国学国粹亟待发扬,这都是重要宝库却有被人遗忘的感觉
发表于 2013-7-1 21: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孝,老人说了算;常回家看看也如是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易金豆 +5 收起 理由
碧海青天w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7-2 13: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上是应该这样,其实又有多少人不愿意多看看老人呢!
多是生活,工作等等的压力过大,时间少也。。
定为违法,实难实行,难操作。

评分

参与人数 1易金豆 +10 收起 理由
碧海青天w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7-2 13: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后如何处罚,处什么程度?是罚钱还是什么?
在外国,我外地的每年第月回家多少次才算经常?
问题是太多了。。
发表于 2013-7-4 12: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们看看我老妈的八字,你们就知道我为什么不想见她。我是真的想对她好,别人家啃老,我们家啃小;别人家老人给子女买房子,我一个参加工作不到5年月薪2000的小姑娘背一屁股债给她买房子,从不要求什么,虽然她住的地方离我单位不行15分钟的距离,即使我怀孕在外面小店吃地沟油,她也从不叫我中午去“我的房子”吃一顿饭!我做月子她到我们家砸东西。。。。。。不是不想对她好,谁对她好她糟蹋谁!真的是伤透心了。
己亥  壬申  壬申  庚子

她有退休工资,身体健康,我现在每个月尽量去看她一回,是怕家里亲戚因为我们母女关系闹僵而操心。我可以看她,帮她还债,说好听话的哄她。。。。。。但是,我绝对不会真的对她好了,否则就是对不起不自己!

评分

参与人数 1易金豆 +10 收起 理由
碧海青天w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7-4 17: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月闲心 发表于 2013-7-4 13:01
法律可以规定看望的次数,可以规定缴纳赡养费,但是人的感情是规定不来的!
真正狼心狗肺的人并不多,子女 ...

子不肖父之过,但这话用在现在打了折扣,因为现在的社会是个大染缸,在外面做什么学什么家里人不易知道
发表于 2013-7-10 23: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善孝为先”这个是中华民族维护亲情的文明古训,当今颁发法令"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是属于违法"这是维护全社会精神文明、家庭文明秩序、维护父母与子女亲情正常关系的手段。现在社会上“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有失道德准则、人性准则,颁发法令修正这个现象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必然结果,国家还应该发布一个惩治“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违法“细则,以便于具体执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回手机版|论坛帮助|易德轩网 ( 苏ICP备2022008325号-4 )

GMT+8, 2024-12-26 14:5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