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反垄断调查第一枪竟然开向了运营商!
周末跟一些朋友聚餐,说朋友聚餐,事实上有些是朋友的朋友。新朋友见面,总免不了相互介绍寒暄。
当他们听到我在运营商工作时,热情地过来握手问候:好单位啊!多金企业,我们每天都给你们纳税呢。
朋友帮腔到:“是啊,就拿今晚的聚餐来说,除了这家餐馆挣了我们的钱。你们运营商也挣了。”
“光头,别瞎扯!这个饭店,可不是我们运营商开的。”
“谁瞎扯了,我今天约你吃饭,是不是给你打过电话?”
“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打电话免费啊。”
“靠!光头,你是故意的吧?我们的处境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至于拿那一毛两毛的电话费说事吗?”
“现在资费都白菜价了,你们竟然还不满足。你们不想让我们活了呗。”
另一个新朋友说:“你们是央企,又是垄断企业,怎么可能活不下去。不知道活得多滋润。”
尼玛!我心中暗骂了一句。三家竞争都快抄“家伙”拼命了,还垄断。
反正大家都是调侃,多说无益,赶紧转移话题。
“兄弟,不是你想的那样,有空来单位视察指导啊”
“来喝酒,我敬你一杯……”
喝了一会儿,一位在发改委工作的新朋友,又提到垄断这个话题。
“兄弟,你可能不知道吧。我们国家《反垄断法》出台后,第一个反垄断调查就是调查你运营商。”
“你说的是98年之前吧,那个时候还没运营商呢,有个政企合一的邮电局。政府当然是垄断的啦。”
“《反垄断法》08年才出台,反垄断调查肯定在这之后,我记得是2011年。”
“2011年运营商比现在还多,怎么还会说我们垄断呢?”
“你可能是记错了吧?”
“错,肯定没错。当时反垄断的职能还在发改委,我记得很清楚。”
“这个事情,当时在媒体上炒得比较热。我记得央视都播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国家发改委调查的是电信集团和联通集团公司。”
……
怪我书念的少,平时又不爱看新闻。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
回家后,赶紧上网找了相关资料。原来,中国反垄断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默默悬挂了三年之后,真的落到了电信运营商的头上。
2011年4月下旬,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后改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下达了调查通知。
6月份,发改委通报初步调查结论: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拟按照有线宽带接入总体收入的1%-10%进行罚款。两公司随后分别提交了为自己辩护的反馈意见书。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对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垄断行为的指控,主要是指这两家企业在ISP接入市场实行歧视定价,向主要竞争对手收取高额费用。
二线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商没有国际互联网及骨干网入口许可证,他们向联通和电信批发宽带流量,然后将流量提供终端客户。这些终端客户,还包括一些企事业单位等大客户,而这些大客户同样是运营商的客户。这样一来,运营商和这些二线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商,一方面是买卖方的关系,另一个方面又是竞争关系。
电信和联通被指控,提供给二线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的批发价格非常高,而给自己大客户的零售价格却很低廉,涉嫌价格歧视,还利用他们的市场主导地位强行清理其他接入商的穿透流量,甚至造成过广东省铁通用户大面积断网。
对于这些指控,工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正面回应,但其下属的《人民邮电报》却以“炮轰”央视的方式,侧面表明了态度。邮电报PK央视,在当时还成了媒体界少有的“神仙打架”。
当然,“神仙打架”自然有神仙的打法,利益需要权衡,但“神仙”的面子也要相互照顾。反垄断调查最终在工信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的协调下,以调解和整改的方式告终。
面对这一反垄断调查,虽然最终没有像央视宣传地那样处以数十亿元的罚款。但是,经过媒体广泛宣传,运营商是垄断企业的认知就更加地“深入人心”了。
这也就难怪,我们行业内相互竞争,经常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但是大多数老百姓还是难以改变对我们的认知,总觉得我们是垄断企业。
从2011年到现在,又是八九年时间过去了,基础电信企业又增多了,电信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日子也越来越不好过。可垄断的帽子仍然还戴着,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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