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夏时制实施时间规定(夏令时)
夏令时(Summer Time),又称“日光节约时制”(Daylight Saving Time:DST)或“夏时制”,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规定地方时间的制度,在这一制度实行期间所采用的统一时间称为“夏令时间”。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为将时间提前一小时,可以使人早起早睡,减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从而节约照明用电。夏季之后,再恢复为正常时间。
这种理论在1784年由美国人本杰明·富兰克林首先提出,1907年,英国企业家威廉·威利特(William Willett)在实践中印证。1916年3月,德国首先采用夏时制,之后欧洲各国,俄罗斯、蒙古、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也都相继采用夏令时。
1919年,民国政府在上海和天津曾短暂地实行了一年夏令时,1935年至1949年曾在部分地区实行夏令时。在1945年至1979年间,台湾地区也曾多次实行过夏令时。香港曾于1941年4月1日至1979年10月21日期间,多在夏季时段实施夏令时间(1977年和1978年未实行),香港夏令时间的计算方法为香港标准时间加1小时。在日本统治时期的几年间(1942年至1945年)曾全年实施,当时香港时间与日本本土时间实际上一致,1980年后不再实行。
· 1935年至1951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 195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 1953年至1954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 1955年至1956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 1957年至1959年,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
· 1960年至1961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 1974年至1975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 197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986年至1991年出生的朋友排盘时注意:
1986年至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全国范围实行了六年夏令时,每年从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2时整(北京时间)到9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令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1992年4月5日后不再实行;
198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令时的通知》,通知动员全国人民为节约能源而早睡早起,并要求全国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安排工作。具体作法是:每年从四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时间),将时钟拨快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3时,夏令时开始;到九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间),再将时钟拨回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1时,夏令时结束。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值得注意的是,夏令时中出生的人,生时须减去1小时。 从1986年到1991年的六个年度,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时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1992年起,夏令时暂停实行。
· 1986年至1991年,每年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1时起至9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1时止。具体如下:
1986年5月4日至9月14日,
1987年4月12日至9月13日,
1988年4月10日至9月11日,
1989年4月16日至9月17日,
1990年4月15日至9月16日,
1991年4月14日至9月15日。
台湾地区历年实行夏令时的时间:
年份和起讫日期(名称)
1945至1951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时间),
195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日光节约时间),
1953至1954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日光节约时间),
1955至1956年,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日光节约时间),
1957至1959年,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时间),
1960至1961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时间),
1974至1975年,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日光节约时间),
1979年,7月1日至9月30日(日光节约时间)。
二、子时出生的朋友请注意:
反对夜子时
夜子时以现代24小时的计时来衡量改变古代的甲子历法,是把两种不同历法计时手段相互混淆。混淆的结果是使甲子历法的基本规则、基本排列规律发生改变,这是对历法基本知识无知的结果。所以反对用夜子时。
因此,易德轩国易网建议:北京时间23:00之后,即为第二日的子时,日柱以第二日排。
[ 本帖最后由 安娜贝儿 于 2009-7-4 12:3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