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诸恶者莫作,诸善者奉行,
自调伏其心,是诸佛圣教。
此颂所明谓如有一于佛所证法毗奈耶获得正信,于一切种、一切因缘、一切处所,所有恶行皆能断灭。
于善说法毗奈耶中能善受学尸罗律仪,彼由三相奉行众善,谓善住尸罗、守别解脱清净律仪、乃至受学所有学处。
依增上戒学发增上心学,依增上心学发增上慧学,彼由此故于所知境如实知见。如是具足诸善法已,复由三相调伏自心,谓如实知故能起厌患,由厌患故能得离染,由离染故能得解脱。
《瑜伽师地论》卷第十九,《大正藏》第三十卷385页A28-B10行
第二节 识别善恶为得道
能如实分别善恶,是我弟子入于法性,名为得道。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七,《大正藏》第二十五卷334页B9-10行
第三节 修善远恶为得道
识善之人,修己远恶,除欲怒痴,故得道疾。 《般泥洹经》卷上,《大正藏》第一卷183页B26-27行
第四节 行善止恶为解脱
若唯行善行等,不行不善行等者,是名解脱。
《阿毗昙毗婆沙论》卷第十五,《大正藏》第二十八卷111页A5-6行
略 解
第一节“弃恶行善为佛教”。本节集相关资料五条。其一说:“迦叶问言:何等偈中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时尊者阿难便说此偈: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此四句偈是释迦牟尼佛对自身教义的高度概括。前三句不但表明佛教根本教义之所在,而且也是对何为伦理的精湛回答。
“三十七品”又名“三十七道品”,或简称“道品”,是指致于佛道的三十七种方法品类。具体分为七类:一、四念处,又名四念住,即:1、身念处,观身不净;2、受念处,观受为苦;3、心念处,观心无常;4、法念处,观法无我。二、四正勤,即:1、对已生之恶为除断而勤精进;2、对未生之恶为使不生而勤精进;3、对未生善令生而勤精进;4、对已生之善为使增长而勤精进。三、四如意足,又名四禅定,即通过四念处而修实智慧,于四正勤中修正精进,精进智慧增多而定力弱小,通过修四种禅定以摄心,使定慧均等所愿皆得,故名为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即:1、欲神足,依欲之力引发定起;2、勤神足,依勤之力引发定起;3、心神足,依心专住之力引发定起;4、观神足,依观察事理引发定起。四、五根,即:1、信根,指信三宝四谛等;2、精进根,指勤修善法;3、念根,忆念正法;4、定根,收摄内心不散失;5、慧根,思惟真理。五、五力,即:1、信力,信根增长破除邪信;2、精进力,精进根增长破除懈怠;3、念力,念根增长能破邪念;4,定力,定根增长能破乱想;5、慧力,慧根增长能破诸惑。六、七觉支,又名七菩提分,即:1、择法觉支,以智慧简择事物之真伪;2、精进觉支,以勇猛之心离邪行,行真法;3、喜觉支,心得善法而生欢喜;4、轻安觉支,以止观等法断除身心粗重烦恼,使身心轻利安适;5、念觉支,常明记定慧而不忘使之均等;6、定觉支,使心住于一境而不散乱;7、行舍觉支,舍诸妄谬、舍一切法,平心坦怀更不追忆,是行蕴所摄之心所故名行舍。七、八正道,如本书第四篇第三章所说。从总的方面而论,三十七道品可谓是三十七种提升人们道德的方法。
其四中所说“百八重根”指百零八种烦恼;“三千”指三千大千世界。其五中所说“尸罗”,系古梵文音译,义译为“清凉”,实际是对戒律功能的一种譬喻;“别解脱清净戒律”一般简称为“别解脱戒”,义指通过受五戒乃至比丘戒,使身口意恶业能分别(逐步)解脱的戒法。
中国佛教之所以长期以来处于“神秘”信仰的状态,原因大致有三点:一、在人们普遍敬鬼神的社会时代环境中,很容易以固有的信仰和认识对待佛教;二、作为传播佛教核心力量的僧人缺乏对佛教伦理的研究和弘扬;三、高度理性的佛教伦理具超时代性,过去在认识和推行上有一定的难度,例如“平等”、“互相尊重”等思想。
时至今日,人们认识或信仰佛教仍局限于现在流行的几大宗派,而对佛教伦理的认识却远远不够。现在的社会发展既向传统的佛教发展形式提出了挑战,同时也为还归佛教“道德信仰”的本来面貌,真正发挥佛教应有的社会价值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欲实现“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佛教信仰目标,其根本准则在于“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
第二节“识别善恶为得道”。此节说:“能如实分别善恶,是我弟子入于法性,名为得道。”“如实分别善恶”换成现在的表达方式即是“正确的善恶观”。这里充分表明,佛教信仰是以正确认识善恶作为目的的。“法性”又名实相、真如、法界、涅槃等,也可说是“不变之真理”,它是佛教信仰追求的最高境界,入此境界称之为“得道”。一般人对“得道”这一概念充满了疑惑,认为它神秘,甚至认为它是迷信,有各种误解。岂知它不但是如此的简单,而且应该是每个人所必须追求的道德目标。总而言之,佛教的“得道”实为得道德之道。关于如何“能如实分别善恶”,可参阅“之一善恶之根源”第二十一节“识别善恶根”。
第三节“修善远恶为得道”。此节说:“识善之人,修己远恶,除欲怒痴,故得道疾。”此节与第二节相比,第二节重在阐述识别善恶对“得道”的重要性。此节除提出识别善恶外,又提出了“修善远恶”的实践准则。
第四节“行善止恶为解脱”。此节说:“若唯行善行等,不行不善行等者,是名解脱。”“解脱”与“得道”、“涅槃”等概念相同。不论教内还是教外,对“解脱”的概念都有程度不等的误解。依本节所说可知,佛教信仰所追求的“解脱”,其含义原本是指从罪恶中得到解脱,从而获得道德的自由。所以,“解脱”是每个人皆应具有的道德目标。
之四 善恶类别
提 要
本部分集中了经典中有关善恶种类的资料,对认识佛教伦理很有帮助。
本部分由五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两类。第一至四节为一类,均属十善恶的类别;第五节为一类,从更广泛的伦理道德范围,对善恶问题作了归纳和区别。
第一节 三善恶界
三不善界是佛所说,谓染欲界、瞋恚界、损害界。
三善界是佛所说,谓无欲界、无瞋界、不害界。
《佛说大集法门经》卷上,《大正藏》第一卷227页C26-29行
第二节 三善恶行
世间众生皆悉共有三种恶行。何等为三?所谓身恶行、口恶行、意恶行。……世间复有三种善行。何等为三?所谓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
《起世经》卷第七,《大正藏》第一卷346页A2-19行
第三节 三善恶与十善恶
佛言:有三种恶,三种善;十种恶,十种善。
所谓贪欲是恶,除贪是善;瞋恚、愚痴是恶,除恚、痴是善。
杀生是恶,除杀生是善;乃至邪见是恶,除邪见是善。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七,《大正藏》第二十五卷334页B6-9行
第四节 七种善恶
云何七不善法?杀生、窃盗、邪淫、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是名七不善法。
云何七善法?不杀生、不窃盗、不邪淫、不妄言、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是名七善法。
《舍利弗阿毗昙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八卷583页C16-19行
第五节 二十九种善恶
大光又问:宁可宣畅善哉之法,无善哉法乎?文殊答曰:
一、菩萨善哉从志愿出,谀谄无质所行放逸,为不善哉。
二、用众生故,不舍大哀,故曰善哉;若不怀仁念害众生,则非善哉。
三、若能愍伤一切众生乃为善哉;瞋恚怀结离于忍辱为不善哉。
四、若不醉乱又随律教,已有罪过自首归诚而不藏匿,则为善哉;隐蔽殃衅而不发露,则非善哉。
五、自见身恶能改除者,则为善哉;假使志求他人瑕缺,则非善哉。
六、若行返复而知恩好心不怀害,孝顺行仁,则为善哉;无有返复心常怀害,欲危返复,不奉孝顺,不知报恩,则非善哉。
七、闻佛道教寻能遵修乃为善哉;若闻经典不肯敬顺,则非善哉。
八、奉行禁戒未曾缺漏,乃为善哉;若受于戒失不顺从,则非善哉。
九、常处闲静其心寂寞,乃为善哉;设慕愦闹自放恣者,则非善哉。
十、在于闲居舍身寿命而不恋恨,乃为善哉;假使贪爱己身寿命,则非善哉。
十一、修四贤圣止足知节,乃为善哉;不知进退多所志求,慕乐恶事,则非善哉。
十二、为人羸劣能忍辱者,乃为善哉;若以害心向于众人,则非善哉。
十三、诸所欲度能自节限,则为善哉;为人舒缓不能谨敕,则非善哉。
十四、所可归命未曾忘舍,乃为善哉;本有所归遗弃不念,则非善哉。
十五、晓了威仪礼节之正,所行至诚,所作如言,心口相应,乃为善哉;欺诈、迷惑一切世间,则非善哉。
十六、将护正法不违雅典,乃为善哉;诽谤经道违失正理,则非善哉。
十七、假使所闻不谤经典,虽不师受颁宣道教,无所希冀,乃为善哉;爱惜经法,自称为师,若说经法常怀妄想,则非善哉。
十八、执权方便开化众生,乃为善哉;不护众生无权方便,不行四恩,则非善哉。
十九、若能遵修六度无极,殷勤慕求,乃为善哉;若复弃捐六度无极,则非善哉。
二十、造行慧业自致圣道,乃为善哉;贡高自恣为骄慢业,则非善哉。
二十一、行牢强慈愍伤众生,乃为善哉;趣尔行慈所愍不弘,则非善哉。
二十二、奉行十善不违大猷,乃为善哉;玩习自恣行十恶事,则非善哉。
二十三、若能弃捐一切众恶,乃为善哉;顺从诸恶非法之事,则非善哉。二十四、大光,欲知出家颠倒不顺行者,则非善哉;好乐空、无相、无愿,具足成就,乃为善哉。 二十五、强上高床、狮子之座,而演杂句世间之谈,随俗同尘,则非善哉;若得菩萨箧藏之典修习遵行,升狮子座颁演道教,乃为善哉。
二十六、毁于禁戒受信施食,则非善哉;奉顺戒法清净鲜洁,应服一切供养之利,乃为善哉。
二十七、贡高自大憎妒经法,则非善哉;谦下恭顺不怀慢恣,嗟叹人德,乃为善哉。
二十八、嫉妒菩萨憎其高行,则非善哉;见诸菩萨敬之如佛,乃为善哉。
二十九、是为,大光,如佛所说,其行法者则为非远,不至大慧皆非善哉;其有顺从如来教者,乃为善哉。
《佛说魔逆经》,《大正藏》第十五卷113页C1行-114页A23行
略 解
第一节“三善恶界”。此节提出了“染欲界,瞋恚界,损害界”三不善界和与之相反的“三善界”。“界”于佛教中是“别”或“范畴”之义。“染欲、瞋恚”即是意业中之“贪、瞋”;“损害界”首先指的是身、口业中的七种恶。“三善恶界”在此即是伦理范畴。
第二节“三善恶行”。此节分别指出“世间众生皆悉共有三种恶行”、“世间复有三种善行”。三善恶行系指作为人三大组成部分的“身、口、意”,在它的造作下产生出了一切恶行和善行,具体则表现于十善恶上。此节表明,三善恶行是普遍存在的伦理问题。
第三节“三善恶与十善恶”。此节说:“有三种恶,三种善;十种恶,十种善。”三种恶和三种善特指意业中“贪、瞋、痴”之有无。十种恶和十种善概指身、口、意三业中的十种善恶业。
第四节“七种善恶”。在此特指存在于身口业中的七种善恶。
第五节“二十九种善恶”。本节所涉及的问题主要属于道德行为准则。大体可以分作三种类型:一、侧重自身道德修养型,如第一种“菩萨善哉从志愿出,谀谄无质所行放逸,为不善哉”;二、如何对待他人型,如第三种“若能愍伤一切众生,乃为善哉;瞋恚怀结离于忍辱,为不善哉”;三、如何对待信仰型,如第十六种“将护正法不违雅典,乃为善哉;诽谤经道违失正理,则非善哉”。佛教作为道德信仰,他的道理之所以称作“正法”和“正理”,是因其具有正确伦理的内涵。第十种“在于闲居舍身寿命而不恋恨,乃为善哉;假使贪爱己身寿命,则非善哉”,此种善恶表面看似乎没有什么直接伦理意义,其实不然。作为一个追求心灵净化与道德进步的人,能忙碌于正业固然必要,倘若无因缘于政治、经济上得以施展而赋闲,亦应信守道德不可造次。宁可守道寂寞而死,也不碌碌烦恼抱憾而生。第十一种所说“修四贤圣”义指出家者遵从“行四依法”,即粪扫衣、常乞食、树下坐、腐烂药。此四法为修行者秉持的俭朴生活准则,故名行四依法。因此法能使人入圣道成为圣人之种,故又名圣种。此种是专门对出家人而提出的,并非对世人的普遍要求。
之五 善恶之结果
提 要
本部分既可说是对善恶不同结果的概括,也可说是人各种选择的根本价值标准。这在诸伦理流派中是独具特色的,有利于人们增强对道德的认识。
本部分由十节组成,从不同角度对善恶的结果作了切合实际的总结。
第一节 善恶与自护
尔时,波斯匿王于空闲处,作是思惟:云何护己?云何不护己?复自念言:若人修善名为护己;若人行恶名不护己。思惟是已,即从坐起往诣佛所,礼佛足已,在一面坐,白佛言:世尊,我于静处,作是思惟,云何护己?云何不护己?复作是念:若修善行名为护己;若行不善名不护己。
佛告大王:实尔!实尔!若以四兵,象兵、马兵、车兵、步兵围绕自身,不名护己。何以故?非内护故。若人身、口、意善,虽无四兵,是名护己。何以故?有内护故。此内护者,胜于外护,故名护己。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卷393页A3-13行
第二节 善恶与明暗
善人行善,从善慈孝,从乐入乐,从明入明;恶人行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
《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四,《大正藏》第十二卷297页A27-29行
第三节 善恶与忧惧
若人造不善业,常生忧惧,追悔自责;若人造诸善业,无所忧惧。
《佛说未曾有正法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五卷430页C9-10行
第四节 善恶与苦乐
(一)
善恶诸法是苦乐因缘。
《大智度论》卷第九十二,《大正藏》第二十五卷708页C24-25行
(二)
以有苦乐因缘,故有善、不善。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八,《大正藏》第二十五卷338页B6-7行
第五节 善恶与贵贱
心意志善施行好是为尊贵;心意施行恶是为下贱。
《梵志頞波罗延问种尊经》,《大正藏》第一卷877页C25-26行
第六节 善恶与舆论
若比丘于善法若变、若退,若不久住者,他人审以五种白法来呵责汝。何等为五?言汝不以信入于善法,若依信者能离不善法,修诸善法:汝无精进、无惭、无愧、无慧入于善法故,若依慧者能离诸不善法,修诸善法。若比丘,于正法不变、不退、久住者,他人当以五种白法来庆慰汝。何等为五?正信入于善法,若依信者离不善法、修诸善法;精进、惭、愧、慧入于善法,若依慧者离不善法,修诸善法。《杂阿含经》卷第二十六,《大正藏》第二卷186页A24-B5行
第七节 善恶与名誉
善人腾美誉,虽远悉知闻,
如大雪山王,人皆共瞻仰。
愚者守痴惑,虽近不知闻,
如暗射箭时,人皆不能见。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二十三卷747页A12-15行
第八节 善恶与健康
现世不善法动发过重,生瞋恚、嫉妒、疑悔。内恼故,身则枯悴,颜色不悦。恶不善法受害如是,何况起身业、口业?
若生善法净信业因缘,心清净得如实智慧,心则欢悦,身得轻软颜色和适。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八,《大正藏》第二十五卷338页B2-6行
第九节 善恶与清净
苏婆呼童子,众生无始已来垢秽之身不由食净,以身心净故断除恶业修诸善法,方可获得身心清净。
《苏婆呼童子请问经》卷上,《大正藏》第十八卷721页B20-22行
第十节 善恶与人身
由行十善方获人身。若更造恶不修于善,前世善根即便销尽。善根尽故,亡失善道。与此相违,即不亡失。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十九,《大正藏》第二十三卷725页C5-7行
略 解
第一节“善恶与自护”。“护”在此是“保护”的意思。波斯匿王在佛教信仰的影响下,认识到“若人修善名为护己;若人行恶名不护己”的道理。他的这种认识得到了释迦牟尼佛的赞许,并告诉他:“若人身、口、意善,虽无四兵,是名护己。何以故?有内护故。此内护者,胜于外护,故名护己。”“四兵”系指象兵、马兵、车兵、步兵。对历来的政治家或政治势力而言,最终保护自身安全的可靠力量是“德政”,并非诉诸武力的“暴政”。在缺乏道德的情况下,一切权力、金钱都往往危及自身。通过本节的阐述,不难发现佛教在当时的道德教化作用,其中所阐释的道理于现在仍具有重要价值。
第二节“善恶与明暗”。此节说:“善人行善,从善慈孝,从乐入乐,从明入明;恶人行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此节之义说明,行善的人,从快乐走向快乐,从光明走向光明;行恶的人从痛苦走向痛苦,从黑暗走向黑暗。在此,“明”义指人快乐光明的前途,“冥”义指痛苦黑暗的前途。
第三节“善恶与忧惧”。此节说:“若人造不善业,常生忧惧,追悔自责;若人造诸善业,无所忧惧。”对每个人而言,造恶最终必然产生忧惧的精神痛苦,而造善则必定是精神轻松愉悦的根源。
第四节“善恶与苦乐”。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说:“善恶诸法是苦乐因缘”,此说义指善恶是形成苦乐的因素和条件。其二说:“以有苦乐因缘,故有善、不善。”此说之义一方面表明了苦乐是产生善恶的因缘,另方面也可理解为有苦乐必有善恶。
第五节“善恶与贵贱”。此节说:“心意志善施行好是为尊贵;心意施行恶是为下贱。”在佛教看来,贵贱不是由人的地位高低和财富的多少而决定的,而完全是由人的善恶行为决定的。世人往往因对地位和财富的崇拜而颠倒善恶是非,这正是社会道德败坏的重要原因。这一“贵贱观”是佛教自身所独具的。
第六节“善恶与舆论”。此节提出了信仰者进步与否,会得到他人的“信、精进、惭、愧、慧”之有无的舆论评价。这五个方面具有普遍的道德意义,也是佛教的重要善恶标准。
第七节“善恶与名誉”。此节说:“善人腾美誉,虽远悉知闻,如大雪山王,人皆共瞻仰。愚者守痴惑,虽近不知闻,如暗射箭时,人皆不能见。”此节中“善人”与“愚者”是相对的。愚者因缺乏智慧,不但不为人称道,还会导致各种恶。
第八节“善恶与健康”。此节指出了善恶两种心理活动会导致身心痛苦和欢悦的不同结果。此说与现代人的认识相通。
第九节“善恶与清净”。此节针对外教以饮食清净而追求身心清净的邪执,而提出“断除恶业修诸善法,方可获得身心清净。”“身心清净”义指净化身心。欲通过饮食在道德上使身心得到净化,不过是枉费功夫,徒劳无益,唯有断恶修善才是正确途径。
第十节“善恶与人身”。此节认为人之所以获得人身,是因为前世曾行十善。如果今世“造恶不修于善,前世善根即便销尽”,如此则不但危及到今世人身的存在,而且还会导致来世难以得到人身。过去、现在、未来是一切事物因果变化的过程,人类社会也不例外。人即是现世的人,奉行十善是人身社会的保障,这一意义是极其实际的。人即使不相信过去世、未来世,若能认知十善的道德价值并积极去实践,那么,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之六 善恶报应
提 要
本章之五主要阐述了善恶的具体结果,而此部分在于阐明善恶果报的基本原理。佛教认为,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其存亡废立无不是因果法则的体现,在道德问题上也不例外。人是因果的人,社会是因果的社会,一切事物的存在是因果的存在。因果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只有具理性者才能对它有所认识。善恶本身是因果的反映,人们因愚昧无知往往认识不到事物的因果法则,因此也就不承认善恶报应的事实。欲增进人的道德,必须首先树立善恶因果报应的观念。否则,人必然只会盲目地趋利避害,而缺乏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意识,最终也就丧失了产生道德的基础。
本部分由十二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八类。第一、二节为一类,阐明了业力不亡善恶必报的道理;第三、四节为一类,阐明了善恶报应的两个过程;第五节为一类,对善恶报应的体性问题作了阐释;第六节为一类,指出了故意与不故意所作的善事恶事的有关报应原理;第七至九节为一类,阐明了自作自受的报应理论;第十节为一类,主要从恶的角度上,指出了五种果报的问题;第十一节为一类,说明了再隐蔽的恶也难逃报应;第十二节为一类,劝导人们因有报应切莫为恶。
第一节 善恶业不亡
(一)
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
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大宝积经》卷第五十七,《大正藏》第十一卷335页B14-15行
(二)
世人所作行,或作善恶事,
此行还归身,终不朽败亡。
…… 世人所为作,各自见其行, 行善得善报,行恶得恶报。《佛说兴起行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在168页C26行-169页A19行
第二节 善恶必有报
(一)
夫人作善恶,行本有所因,
彼彼获其报,终不有毁败。
夫人作善恶,行本有所因,
为善受善报,恶受恶果报。
《增一阿含经》卷第四十三,《大正藏》第二卷782页C7-10行
(二)
夫人修其行,行恶及其善,
彼彼自受报,行终不衰耗。
如人寻其行,即受其果报,
为善获其善,作恶受恶报。
为恶及其善,随人之所习,
如似种五谷,各获其果实。
《增一阿含经》卷第五十一,《大正藏》第二卷826页C1-6行
第三节 善恶如何报
见善不从,反随恶心;求福不正,反乐邪淫。
凡人为恶,不能自觉,愚痴快意,令后郁毒。
凶人行虐,沉渐数数,快欲为之,罪报自然。
吉人行德,相随积增,甘心为人※,福应自然。
妖孽见福,其恶未熟,至其恶熟,自受罪虐。
祯祥见祸,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
击人得击,行怨得怨,骂人得骂,施怒得怒。
世人无闻,不知正法,生此寿少,何宜为恶。
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
凡罪充满,从小积成。莫轻小善,以为无福,
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福充满,从纤纤积。
夫士为行,好之与恶,各自为身,终不败亡。
※《大正藏》注:人=之。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4页C21行-565页A7行
第四节 善恶非即报
作恶不即受,如乳即成酪, 犹灰覆火上,愚者轻蹈之。《大般涅槃经》卷第九,《大正藏》第十二卷419页A2-3行
第五节 善恶报之体性
众生造作诸业,若善、若恶,非内、非外。如是业性,非有,非无,亦复非是本无今有,非无因出,非此作、此受,此作、彼受,彼作、彼受,无作、无受,时节和合而得果报。
《大般涅槃经》卷第三十二,《大正藏》第十二卷555页B26-C1行
第六节 故不故业与报
问曰:经中说故作业,不故作业。云何名故、不故耶?
答曰:先知而作名为故作,与此相违名不故作。
问曰:若不故作不名为业?
答曰:有是业,但心故作业则有报。又,决定心作业名故,不决定心作名不故。如卒语名不故,不卒语是名故。如经中说:汝有过失我当数,若卒语我则不数,乃至三问。若先无作心而作,如人行时践蹈杀虫,是名不故。是不故业,以不集故不能生报。
业有四种,有作不集,有集不作,有亦作亦集,有不作不集。
作不集者,如作杀等业后则心悔,作施等业后亦心悔;又起作业,心不复忆,是名作非集。
集不作者,若他作杀等则心生喜,他作施等心亦生喜。
亦作亦集者,若作杀等罪、施等福,亦心生喜。
不作不集者,亦不作,亦不生喜。
于是中,亦作亦集,是必受报。如经中说:若业亦作亦集,是业必受果报。是故,作集业,若现受报,若生受报,若后受报。
《成实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三十二卷290页B29-C18行
第七节 善恶报难代
人之为恶,后自受报;
己不为恶,后无所忧。
人之为恶后自受报者,夫人为恶自招祸患,非有父母、兄弟、宗族代受其罪。自不为恶后不受报,如此之人生则遇圣当受其福,非父母、兄弟代获其庆。意自清洁不累于人,自行清净自受其报。是故说曰人之为恶后自受报,己不为恶后无所忧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四卷743页C12-19行
第八节 业报不共他
业不与他共,是藏他不偷, 人所作功德,其自得善报。《解脱道论》卷第十,《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51页C14-15行
第九节 自作还自受
(一)
自作业自食。
《正法念处经》卷第五,《大正藏》第十七卷26页C3行
(二)
非异人作恶,异人受苦报,
自业自得果,众生皆如是。
《正法念处经》卷第七,《大正藏》第十七卷36页B28-29行
(三)
恶业得恶报,作恶者自受,
恶不殃善者,如是应舍恶。
若舍恶之人,于恶则不畏,
自作自受苦,非余人所食。
《正法念处经》卷第八,《大正藏》第十七卷45页A25-28行
(四)
若人多作恶,因缘于他人,
自作还自受,彼人不能救。
《正法念处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十七卷63页A25-26行
(五)
业果善不善,所作受决定,
自作自缠缚,如蚕等无异。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七卷420页C14-15行
(六)
愚迷诸有情,贪财行虚诳,
地狱业所牵,焚烧受诸苦。
亦如诸毒药,自饮还自害,
造业亦复然,似影恒随逐。
又如出火木,生火能自害,
苦果随恶因,自作应自受。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七卷424页A25-B1行
(七)
自作自受果。
《瑜伽师地论》卷第十六,《大正藏》第三十卷363页C8行
第十节 恶报之五义
1、恶初甜后毒
见恶业喜乐,唯贪现在乐,
作恶初虽甜,后则如火毒。
2、善恶世毁赞
作恶业之人,一切人毁訾,
作善者皆赞,如是应舍恶。
3、智因报舍恶
见者不爱乐,恶报受苦恼,
作恶得恶报,如是黠慧舍。
4、一切恶有报
作恶不失坏,一切恶有报。
5、由心有恶报
恶皆从作得,因心故有作,
由心故作恶,由心有果报,
一切皆心作,一切皆因心。
《正法念处经》卷第十五,《大正藏》第十七卷89页C29行-90页A9行
第十一节 隐恶难免报
作恶勿言无,久作言无罪,
屏猥言无罪,斯皆有证验。
夫人作恶事有轻重,意盛不舍不能去离,不求出要藏隐自匿,亦复不能向人陈说,是以世尊教诲后人,新作旧造下至屏猥之处,善恶冥报不可藏匿,是故说曰作恶勿言无久作言无罪也。
屏猥言无罪斯皆有证验者,人欲设意在屏猥处造诸罪根,当时虽可免前类谤,然复不免后世报对,是故说曰屏猥言无罪斯皆有证验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四卷746页B9-18行
第十二节 因报莫为恶
若人喜乐恶,受苦中之苦, 若不能忍苦,不应作恶业。
《正法念处经》卷第七,《大正藏》第十七卷39页C6-7行
略 解
第一节“善恶业不亡”。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于其一说:“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业”是造作的意思,一般人将所作称为“事业”,两者的含义是相通的。人凡有所作,外无非是为了影响他人或社会,内无非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人不论施恶还是行善都是为了可意的结果,但在事实上施恶是无法得到好结果的。人的一切有意识的行为不外乎善恶两种性质,既有所造作,也就能够获得相应的结果,只是迟早而已。也就是说,业力的潜伏期或长或短,但绝不会自行消失,在条件具备时它即能使业力的所有者得到报偿。佛教的这种“业力不灭说”,实质上是对行为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此为基础才会形成“认真”的道德观念。
第二节“善恶必有报”。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更加明确地表达了善恶必然有报应的认识。于其二中说:“为恶及其善,随人之所习,如似种五谷,各获其果实。”世人所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正是佛教影响的结果。
第三节“善恶如何报”。此节主要阐述了善恶积少成多的报应过程,也可说是数量积累的过程。于此节中说:“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福充满,从纤纤积。”
第四节“善恶非即报”。此节说:“作恶不即受,如乳即成酪,犹灰覆火上,愚者轻蹈之。”以此类推可知,作善也不会即刻得到报应。此节是就善恶报应的时间过程而言的。
第五节“善恶报之体性”。此节说:“众生造作诸业,若善、若恶,非内、非外。如是业性,非有,非无,亦复非是本无今有,非无因出,非此作、此受,此作、彼受,彼作、彼受,无作、无受,时节和合而得果报。”此处所说的善恶果报的体性是极其微妙的,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认识问题。在这方面虽然一般人都缺乏认识,但事实上是能够体会到的。例如,一个人立志致力于某事业,平时所积累的能量唯有到了时节因缘和合时才会得到相应的结果。
第六节“故不故业与报”。此节说明人所作与果报的关系及差别。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都是同样的善或恶,但于实质上往往有根本差别。这是由故作业与不故作业所决定的。本节中解释说:“先知而作名为故作,与此相违名不故作。”凡有意识的行为是故作,与之相反即是不故作。不故作业不论善恶都不会产生反报。此节又将业分作四种,如说:“业有四种,有作不集,有集不作,有亦作亦集,有不作不集。作不集者,如作杀等业后则心悔,作施等业后亦心悔;又起作业,心不复忆,是名作非集。集不作者,若他作杀等则心生喜,他作施等心亦生喜。亦作亦集者,若作杀等罪、施等福,亦心生喜。不作不集者,亦不作,亦不生喜。于是中,亦作亦集,是必受报。”这四种对业的分析廓清了人们对善恶报应的迷雾。一般情况下,人们往往从感性上和外在表现出的善恶上去认识报应,却不知其中不确定的因素是很多的,因此而产生的对善恶报应的怀疑是难免的。在此世界上,一贯作善或作恶的人毕竟是少数,因缘果报,错综复杂。
第七节“善恶报难代”。此节表明,善恶的祸福报应是任何人不能够替代的,最终完全由自身承受。
第八节“业报不共他”。此节说:“业不与他共,是藏他不偷,人所作功德,其自得善报。”说明人的善恶业是丢失不了和偷不走的。
第九节“自作还自受”。本节集相关资料七条,于其四说:“若人多作恶,因缘于他人,自作还自受,彼人不能救。”俗语中“自作自受”一词源于佛教,它已成为人们的一种普遍的道德观念。
第十节“恶报之五义”。此节依内容的差别分为五部分。一、“恶初甜后毒”说:“作恶初虽甜,后则如火毒”,这是对事实的准确概括。二、“善恶世毁赞”,此部分通过对善恶所获得的不同社会评价的比较,告诫人们应舍弃恶行。三、“智因报舍恶”,此部分指出了明智者能够作出正确选择。四、“一切恶有报”,此部分表明了对有恶必报的坚定认识。五、“由心有恶报”说:“恶皆从作得,因心故有作,由心故作恶,由心有果报。”此说表明了心是作恶和决定恶报的根源。由此可知,心生善恶,心决定善恶报应。这是人自身的因果循环的过程,并非是由任何外力所主宰的。
第十一节“隐恶难免报”。此节说:“新作旧造下至屏猥之处,善恶冥报不可藏匿。”此节所说在善恶两方面都可适用。人所作的恶行不论多么隐蔽都会落入因果的法则之中,所以也就难以避免报对。
第十二节“因报莫为恶”。此节可谓是上述诸节的落脚点。明确了善恶报应说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作出弃恶向善的道德选择。
之七 善恶与结交
提 要
善恶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中。既有个人对他人作用的一面,也有他人对自身作用的一面。因此,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然是佛教伦理的根本立足点。欲详细了解这方面的道理,可参阅第三十四篇“交友之道”。
本部分由七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三类。第一、二节为一类,说明了近恶人的恶果;第三、四节为一类,指出了如何不受恶人的影响,以及自身应采取的正确措施;第五至七节为一类,阐释了亲近善者的重要伦理意义。
第一节 近恶人生恶
(一)
世间所有善知识,应当往彼常亲近;
不能数数近善因,由是不生诸善行。
以其亲近恶友故,即常远离贤善人,
懈怠下劣精进心,悭嫉谄诳生过失。
《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十九,《大正藏》第十一卷826页C17-20行
(二)
为由亲近诸恶友,恶心欺诳于他人,
罪业邪见为所依,故我广兴于罪业。
边极辽敻众生类,恣啖饮食无足心,
皆谓罪福悉无因,亦无苦楚诸报应。
此等如是罪业见,数数亲近于恶友,
一向艰恶罪殃深,由斯速堕于地狱。
《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十九,《大正藏》第十一卷827页C6-11行
第二节 近恶为人笑
己自不习恶,亲近习恶者,
为人所诬笑,恶名日增炽。
己自不习恶亲近习恶者,世多有人不行恶事淫逸、盗窃、性不饮酒、不博奕戏乐,然彼众生或在酤酒家坐,或入淫种村中,或在博奕家坐为主人所见,谓为斯人习此非法兴犹豫想,此人先自贞洁清净,今日何为习此非法?恶声遂显流闻四远,百千众生共相告语,诽谤之名从是日滋,是故说曰己自不习恶,亲近习恶者,为人所诬笑,恶名日增炽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28页C11-21行
第三节 去恶不为伴
观习而习之,知近而亲近,
毒箭在其束,净者被其污;
勇夫能除污,去恶不为伴。
观习而习之知近而亲近者,世多有人未在道捡,意不坚固与恶从事,不被教训见物而习,见恶习恶见善习善,以己所见示见于人,身自不正焉能正人,犹如毒箭污染余者,己身行恶教人习之。智者观察此已,终不行其恶,是故说曰:观习而习之,知近而亲近;毒箭在其束,净者被其污;勇夫能除污,去恶不为伴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28页C22行-729页A3行
第四节 息除众生恶
菩萨观见世间一切众生离善知识近恶知识,以近恶故染著十种不善之法,谓杀生、偷盗、邪染、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贪欲、瞋恚、邪见。菩萨欲令一切众生为善知识之所摄受,息除一切不善之业,积集清净十善业道,宣说正法。是为菩萨于诸众生转大悲心。
《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十七,《大正藏》第十一卷821页A12-22行
第五节 善由亲近善
善者终以善,斯由亲近善,
智慧为最上,禁戒永寂灭。
善者终以善斯由亲近善者,智人求于智以成其圣道,犹如紫磨真金内外清彻,造作器皿无不成就,智者亦尔贤圣相习,留教在世永世不朽,是故说曰善者终以善斯由亲近善也。
智慧为最上禁戒永寂灭者,夫人习行先当求上人之法,是故说曰智慧为最上禁戒永寂灭者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28页B14-22行
第六节 近善者之利
应共谁止住?复应亲近谁?
从谁所受法,得利不生恶?
尔时,世尊以偈答曰:
应共善人住,亲近于善者,
从彼人受法,得利不生恶。
应共善人住,亲近于善者,
从彼人受法,智者得利乐。
应共善人住,亲近于善者,
从彼人受法,智者得名誉。
亲近于善者,从彼人受法,
智者得解慧,是故应共住。
亲近于善者,从彼人受法,
亲族中尊胜,能离于忧愁,
于一切苦中,而能得解脱。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十四,《大正藏》第二卷473页B3-16行
第七节 习善如采香
木榓葵霍叶,众生往采取,
叶薰香远布,习善亦如是。
木榓葵霍叶众生往采取者,如有善察之人往采其香,虽不得根而获香叶,香气苾芬,正使舍彼故处犹香,善知识从事者亦复如是,成人之德功德日积,是故说曰:木榓葵霍叶,众生往采取,叶薰香远布,习善亦如是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28页C3-10行
略 解
第一节“近恶人生恶”。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分前、后两部分,指出了不亲近善知识而亲近恶友的恶果。后部分说:“以其亲近恶友故,即常远离贤善人,懈怠下劣精进心,悭嫉谄诳生过失。”人与人是同类关系,相互之间的影响最大,与他人相交唯有择善而从才有助于道德的提高。
第二节“近恶为人笑”。此节首先说:“己自不习恶,亲近习恶者,为人所诬笑,恶名日增炽。”“诬”在此包含了“诬蔑”和“诬陷”等意思;“笑”有“嗤笑”的意思。在现实中因交友不善,虽个人未曾行恶,但受牵连或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往往发生。
第三节“去恶不为伴”。此节中说:“世多有人未在道捡,意不坚固与恶从事,不被教训见物而习,见恶习恶见善习善,以己所见示见于人,身自不正焉能正人,犹如毒箭污染余者,己身行恶教人习之。智者观察此已,终不行其恶。”此说之义在于启示人既要认识清楚行恶之人对他人的不良影响,同时又须端正自身。人唯有善于辨别善恶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才有希望获得道德的进步。
第四节“息除众生恶”。此节表明,佛教信仰者面对“世间一切众生离善知识近恶知识,以近恶故染著十种不善之法”的非道德状况时,为使之彻底改变而担负“宣说正法”的道德宣传教育责任。
第五节“善由亲近善”。此节首先说:“善者终以善,斯由亲近善。”此说之义表明,人最终能达到至善的境界是亲近善者的结果。
第六节“近善者之利”。此节指出亲近善者有七种利益,即不生恶、得利乐、得名誉、得解慧、亲族中尊胜、能离于忧愁、于一切苦中而能得解脱。此七种利益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最高的现实利益。由此可知,亲近善者在获得道德利益的同时,还能获得其它诸多人生的实际利益。若换一种说法则是,人的道德进步有助于人生其它利益的发展。
第七节“习善如采香”。此节以人采撷香叶而受香的薰染,来比喻向善知识学习的意义。因此其中说:“善知识从事者亦复如是,成人之德,功德日积。”
第二章 善恶别述
概 述
本章集经典中论述善恶的有关资料,内容丰富,思想精湛,对了解佛教伦理至为重要。本章由四部分组成。为便于研习,“提要”置于各部分。
之一 善
提 要
本部分共由十八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别又可分作五类。第一至四节为一类,从不同角度对善作了界定;第五至九节为一类,从不同角度概括了善的形成根源;第十至十二节为一类,指出了对善的珍重态度;第十三至十五节为一类,指出了为善的实践方法和准则;第十六至十八节为一类,阐明了为善的目的。
第一节 不害物名善
不害物名善。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七卷419页C8行
第二节 行道为善
佛言:何者为善?唯行道善。
《四十二章经》,《大正藏》第十七卷722页C17行
第三节 净心为善
善名谓净心能转成爱果。
《阿毗昙心论》卷第一,《大正藏》第二十八卷811页A13-14行
第四节 何谓大德善
能自制心正意,身不作恶者,是为大德善。
《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四,《大正藏》第十二卷295页B20-21行
第五节 善性之形成
修习善久则成善性。
《成实论》卷第十五,《大正藏》第三十二卷360页A20-21行
第六节 善以何为本
一切善本,以菩提心而为上首。
《大宝积经》卷第八十二,《大正藏》第十一卷477页A19-20行
第七节 生善之三法
众生善法有三种生:一从闻生;二从思生;三从修生。
《优婆塞戒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51页A1-3行
第八节 生善之四力
由四种力生善法欲:一由缘力;二由因力;三由智力;四由行力。
《瑜伽师地论》卷第七十,《大正藏》第三十卷685页C3-4行
第九节 行善而成德
作善少德小。
《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二卷289页C29行
第十节 爱善如父母
众善应可爱,如父复如母。
美善体安然,能离于喧争;
美善人天喜;美善增勤勇;
美善眷属多;美善三涂离;
美善息诸恶;美善离烦恼;
能弃语过非,应修诸众善。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七卷425页A28-B4行
第十一节 以善为己物
天下万物皆非我许,独善是家物。
《佛说处处经》,《大正藏》第十七卷527页B9-10行
第十二节 为善之急务
当作善者,云何第一急?当自端身,当自端心,当自端目,当自端耳,当自端鼻,当自端口,当自端手,当自端足。
能自捡敛莫妄动作,身心净洁俱善相应,中外约束勿随嗜欲,不犯诸恶言色常和,身行当专行步坐起不动。
作事所为,当先熟思虑计之,揆度才能,视瞻圆规,安定徐作为之。
作事仓卒,不豫熟计为之不谛,亡其功夫败悔在后,唐苦亡身。
《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四,《大正藏》第十二卷297页C10-18行
第十三节 于善不知足
于善法所不生知足,修行善时心无休息。
《优婆塞戒经》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74业A28-29行
第十四节 作善恒为他
身口意业所作诸善,终不自为,恒为他人。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1页B20行
第十五节 修善化人
修善无厌,摄人不倦。
《菩萨地持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三十卷892页A23行
第十六节 为善之十愿
所修诸善,发愿为救一切众生故;为一切众生作利益故;为一切众生得安乐故;愍念一切众生故;为令一切众生无苦恼故;为令一切众生得解脱故;为摄一切众生故;为一切众生心清净故;为调伏一切众生故;发愿为一切众生令入大涅槃故。
《十地经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165页A27-B4行
第十七节 愿众恒修善
常愿诸有情,离苦获安乐,
不造诸恶业,恒修于众善。
《佛说善夜经》,《大正藏》第二十一卷882页A9-10行
第十八节 修善怜愍人
以善加人,为怜愍故。
《优婆塞戒经》卷第六,《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66页B25-26行
略 解
第一节“不害物名善”。此标题既是本节的全部内涵。“物”在此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包含了人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害”是“损害”的意思。佛教从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上认识到,一切事物是一体平等的。从生态伦理上来领会本节之义尤为适合。
第二节“行道为善”。此节说:“何者为善?唯行道善。”依上一章中有关解释可知,善既取决于对他人的利益,那么利益他人必然是走向善的唯一道路。因此,“唯行道善”可解释为:唯奉行利他之道才是善。
第三节“净心为善”。此节说:“善名谓净心能转成爱果。”“净心”义指纯净的心理,属于善因;“爱果”义指净心产生出令人喜爱的结果,属于善果。“净心”作为善的起因必然是以利己利人为原则的,“爱果”也必然是利己利人的结果。如果“净心”尚未转变成“爱果”,于己于人尚未形成实际的利益则尚未具足善的意义。此节对善的界定是注重实效的。
第四节“何谓大德善”。此节说:“能自制心正意,身不作恶者,是为大德善。”“制心正意”是指端正内在的思想活动;“身不作恶”是指外在的行为不作恶。以此为准则才能产生“大德善”。“大德善”可从两方面理解其义:一、大德大善;二、大德之善。此节较以上三节而言,有注重指导实践的意义。
第五节“善性之形成”。此节说:“修习善久则成善性。”依此可知,佛教并不认为人有先天固定不变的善性,而所承认的是后天“积习成性”的善性。“性”在此不是不变之义,而是“性能”和“习性”之义。
第六节“善以何为本”。此节说:“一切善本,以菩提心而为上首。”“菩提”为古梵语的音译,义为“觉悟”,就其最高境界而言则包含有“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之三觉,既是佛的境界,也是佛教徒的信仰和追求。有关详细的道理于第一篇中已有介绍。“自觉、觉他”又名“自利、利他”,它是形成一切善、一切道德的根本。因此,佛教通常将“菩提心”解释成“为利有情愿成佛”。
第七节“生善之三法”。此节说:“众生善法有三种生:一从闻生;二从思生;三从修生。”“闻、思、修”是人增长智慧的三种根本途径和方法,因此往往又称为“三慧”。人离开了它,尚且要丧失行为能力,更何况产生善业。“闻”是对外在知识的接受,“思”是对所接受知识的思考领会,“修”则是对所学知识的具体实践。此三者是产生善业的必需方法,缺一不可。
第八节“生善之四力”。此节说:“由四种力生善法欲:一由缘力;二由因力;三由智力;四由行力。”“善法欲”既可理解为“善法”,也可理解为“善法的追求”。“力”在此义指力量。“缘力”义指外在环境条件力量的影响。“因力”在此包含了内在和外在两种有益因素的力量。“智力”义指所具有的智慧力量。智慧与善的相互关系可参阅第三篇第二章。“行力”与第七节“修”的含义相同。人只要勇于在善的事业上实践,就会有助于增加善业,而且也有益于增强信心。此四种力既是产生善的必须力量,也是使人追求善和产生信心的根本力量。
第九节“行善而成德”。此节说:“作善少德小。”指出行善决定德的道理。因善是通过利益他人而形成的,所以,善也就是人价值的外在体现,德则是人获得的内在价值。
第十节“爱善如父母”。此节首先说:“众善应可爱,如父复如母。”这种爱善如父母的思想是道德追求者应有的正确态度。除此以外,此节大部分内容阐述“美善”的各种意义,如说:“美善息诸恶;美善离烦恼。”“美”具有“好、善、喜爱、赞美、美好”等含义。“美善”之义在此可理解为“美好的善”或“以善为美”。“美善”在此实际上表明了“道德审美观”。人若以善为丑则不会形成任何道德。
第十一节“以善为己物”。此节说:“天下万物皆非我许,独善是家物。”此节指出以“至善”作为人生唯一最高的精神追求。人若不具备这一精神,却钟爱于天下其它之物,即不可能在道德上不断进步。这或许正是现在全球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第十二节“为善之急务”。此节首先说:“当作善者,云何第一急?当自端身,当自端心,当自端目,当自端耳,当自端鼻,当自端口,当自端手,当自端足。”此“第一急”的八个方面是人所有行为功能的全部。人如果不能首先以端正自我的各种行为作为增长善业的“第一急务”,则其它任何善业均无从谈起。此节内容以实践方法为主。
第十三节“于善不知足”。此节说:“于善法所不生知足,修行善时心无休息。”这种永不满足于修善的精神,是人提高道德所必需的。这种精神恰是现代人普遍缺乏的。人对物质无厌的追求严重阻碍了道德品质的提高。
第十四节“作善恒为他”。此节说:“身口意业所作诸善,终不自为,恒为他人。”此节表明,人的一切善行绝不为满足私欲,而是永远为了利益他人。
第十五节“修善化人”。此节说:“修善无厌,摄人不倦。”“修善无厌”义指个人在对善的修养追求上无有满足。“摄人不倦”义指在引导教化他人行善的事业上永不疲倦。“摄”有“引导、教化”之义。此节重在善的实践准则。
第十六节“为善之十愿”。此节提出了修善的十愿,也可说是十种目的。如前两种说:“所修诸善,发愿为救一切众生故;为一切众生作利益故。”总之,此十愿都是为了利益安乐众生。如果人行善完全为了个人某种欲望的满足,佛教认为这如同“市易”,根本无善可言。
第十七节“愿众恒修善”。此节说:“常愿诸有情,离苦获安乐,不造诸恶业,恒修于善业。”这种对众生诚挚的道德企盼,不但体现出纯洁的社会道德责任意识,而且本身也是一种至上的思想道德修养。
第十八节“修善怜愍人”。此节说:“以善加人,为怜愍故。”“怜愍”与“哀愍”的意思相同,属于“悲”的内涵之一。有关详细的道理可参阅第五篇第四章“哀愍”。本节所说与第十六节第四愿“愍念一切众生故”的意思是一致的。
之二 诸善
提 要
佛教经典中,“善”有数量不等的类别,将这部分资料集中起来,对佛教伦理的研究很有意义。
本部分由九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各属一类。
第一节 二种善法
佛略说善法二种:止相;行相。息一切恶,是名止相;修一切善,是名行相。
何等为恶?身邪行、口邪行、意邪行。身,杀、盗、淫;口,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贪、瞋恼、邪见。复有十不善道所不摄,鞭杖、系闭等,及十不善道前后种种罪,是名为恶。何等为止?息恶不作,若心生、若口语、若受戒,从今日终不复作,是名为止。
何等为善?身正行,口正行,意正行。身,迎送、合掌、礼敬等;口,实语、和合语、柔软语、利益语;意,慈悲、正见等。如是种种清净法,是名善法。何等为行?于是善法中,信受修习,是名为行。
《百论》卷上,《大正藏》第三十卷168页B17-28行
第二节 三种善法
佛言:舍利子,云何名为善法?当知善法厥有三种,谓身、语、意善所行故。
《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十九,《大正藏》第十一卷825页C9-10行
第三节 四种善法
菩萨有四种善法,云何为四?
谓乐修一切善法;
不轻未学;
于诸众生怨亲平等;
为不请友,饶益众生不思其报。
是为四。
《大乘四法经》,《大正藏》第十七卷709页C27行-710页A1行
第四节 四种善境界
真实善,故名妙。善自有四种:一真实善;二自性善;三相杂善;四发起善。
真实善者,即是涅槃,生死是恶法,涅槃无恶,不从因缘生,故名真实善。
自性善者,即是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此三善根,不藉余缘,性能对治贪、瞋、痴三恶。涅槃无三恶,其与涅槃相称,故名为善。譬如三药非藉余缘,性能治病:油能治风;酥能治热;蜜能治痰。
三相杂善者,是意业善,由与三善根相应故,生信智等善。信智等生时,心及助心法与三善根相应,悉皆成善。未杂之时,三善根各能治一恶;心及助心法不与三善根相杂,则无治恶用;相杂之时,则能备破诸恶。如众药未相和杂之时各能治病,和杂以后则无所不治。
四发起善者,是身、口善。身、口本无善,由意业善发起身、口,故身、口生善。譬如水本非药,以药内水中而煮之,由药发起水,使水亦成药。
三善根皆由随顺真实善,故得成善。恶是粗法,无为、无恶是真实善,故名妙好。
《随相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卷163页A10-28行
第五节 十种善法
云何善法?我今说之,所谓十善之业,是为一切根本安住,是生天上、人间根本安住;世间、出世间殊胜善法根本安住,声闻、辟支佛、菩萨根本安住;无上正等正觉根本安住。
云何为彼根本安住?所谓十善业道,若能远离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绮语、恶口、两舌、乃至贪、瞋、邪见等,若能如是远离,是为十善业道,乃是世间、出世间根本安住。
《佛为娑伽罗龙王所说大乘经》,《大正藏》第十五卷159页C29行-160页A7行
第六节 十种善大地法
复有十种善大地法。何等为十?所谓不贪、不痴、有惭、有愧、有信、调伏、不放逸、精进、舍离、不生侵恼,是名十种善大地法。如是十法,各各异相:
谓不贪者,一切善法之根本也,犹如梁柱;
不痴善根,亦复如是;
惭者,自守正直;
愧者,愧于他人;
信者,于一切法其心清净;
调伏者,身心调善,离于恶法,依清凉法;
不放逸者,勤修善法;
舍者,于作、不作因缘之中,其心舍离;
不侵恼者,不恼众生。
是名十种善法大地。
《正法念处经》卷第三十三,《大正藏》第十七卷193页B18-27行
第七节 十一种善
论云:善有十一者: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瞋、七无痴、八轻安、九不放逸、十舍、十一不害。……
言善者,不造众恶,名之为善;
信有三宝、四谛,心不生谤,名之为信;
心勇不退,精勤策励求诸善法,名为精进;
造诸过恶,自羞名惭;
造诸过恶,羞他名愧;……
于世荣利财色等法心不耽著,名曰无贪;
于诸有情心无损害,慈愍在怀,名曰无瞋;
于诸善法心无迷惑,如实了知,名曰无痴;
身心调畅,远离粗重,适悦安乐,名为轻安;
耽著五欲,名为放逸;远离彼尘,名不放逸;
离沉离掉,处于中庸,其心平等,名之为舍;
损恼有情,称之为害,哀愍生故,名为不害。
《大乘百法明门论疏》卷上,《大正藏》第四十四卷56页A2-15行
第八节 十一善问答
云何名正直威仪?谓调均身故。
云何名远离怒色?谓断诸瞋过故。
云何名面常怡悦?谓善戒共住安隐故。
云何名美妙言?谓与他人说利益事故。
云何名先言慰喻?谓先言善来,速起迎接故。
云何名不懈怠?谓不舍策勤故。
云何名恭敬尊长?谓敬惧尊长,如善知识想故。
云何名供养尊长?谓随所侍养从教故。
云何名生便知足?谓于一切资生而不乐著故。
云何名求白法无厌?谓集诸善法故。
云何名命清净?谓随宜所得,便生知足。若不知足,便生谄曲,夸谈诳诱,激发他人,以利求利,是事悉舍故。
《月灯三昧经》卷第十,《大正藏》第十五卷616页B11-22行
第九节 百十九种善法
智人知法说,善法有自体,
世人知有体,余法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法师说善法,善法一百一十有九,谓心一相。一者受,二者想,三者觉,四者触,五者观察,六者欲,七者信解脱,八者精进,九者忆念,十者三摩提,十一者慧,十二者舍,十三者修,十四者合修,十五者习,十六者得,十七者成,十八者辩才,十九者适,二十者勤,二十一者思,二十二者求,二十三者势力,二十四者不嫉,二十五者自在,二十六者善辩才,二十七者不悔,二十八者悔,二十九者少欲,三十者不少欲,三十一者舍,三十二者不思,三十三者不求,三十四者不愿,三十五者乐说,三十六者不著境界,三十七者不行,三十八者生,三十九者住,四十者灭,四十一者集,四十二者老,四十三者热恼,四十四者闷,四十五者疑,四十六者思量,四十七者爱,四十八者信,四十九者乐,五十者不顺,五十一者顺取,五十二者不畏大众,五十三者恭敬,五十四者作胜法,五十五者敬,五十六者不敬,五十七者供给,五十八者不供给,五十九者定顺,六十者宿,六十一者发动,六十二者不乐,六十三者覆,六十四者不定,六十五者愁恼,六十六者求不得,六十七者荒乱,六十八者懈怠,六十九者忧愦,七十者希净,七十一者内信,七十二者畏,七十三者信,七十四者惭,七十五者质直,七十六者不诳,七十七者寂静,七十八者不惊,七十九者不错,八十者柔软,八十一者开解,八十二者嫌,八十三者烧,八十四者惺,八十五者不贪,八十六者不瞋,八十七者不痴,八十八者不一切知,八十九者放舍,九十者不有,九十一者愧,九十二者不自隐恶,九十三者悲,九十四者喜,九十五者舍,九十六者神通,九十七者不执,九十八者不妒,九十九者心净,一百者忍辱,一百一者利益,一百二者能用,一百三者福德,一百四者无想定,一百五者不一切智,一百六者无常三昧。※
如是如是善法一百一十九。
※《大正藏》注:少十三法,无处访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