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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辆电力抢修车私人送葬 万一有紧急任务咋办?》引起全国各地媒体广泛关注。昨天,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了这起辖区供电所领导公车私用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台州市路桥区金清供电所所长和3名副所长被免职。
当地纪检部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10月13日下午,记者就这起公车私用严重违纪事件走访了当地纪检部门。据路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称,路桥区纪委对路桥区供电局纪委进行日常业务指导,由于供电局是垂直管理的部门,当事人的人事及组织关系不在路桥区政府。路桥区纪委表示密切关注事件处理进程,并责成路桥供电局纪委积极开展调查,对这起公车私用违纪事件,一定按照有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路桥公车管理近年来已经有很大改善,没想到这次会出现这起严重违纪事件,真是防不胜防。”路桥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王慧飞说,“此次公车私用事件,供电部门监管体系出现了漏洞,集中暴露了供电部门干部职工自律意识不强,极大地损害了政府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我们非常欢迎网络及媒体的监督,以促进我们工作的改善。”
路桥区供电局:4名所长全部免职
在路桥区供电局,记者了解到,为金清供电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王金生母亲出殡的12辆电力抢修车,其中一辆是通过路桥区供电局工会副主席出面经过副局长同意安排的。由于当时工会副主席打电话给车队副队长说是领导同意安排车辆,具体没有说明车辆类型及车辆数量,车队副队长又从下属8个生产单位(卷桥营业所、横街营业所、新桥供电所、峰江营业所、电建公司蓬街项目部、路南营业所、路桥供电所、桐屿供电所),调用了8辆电力抢修车。事件发生后经调查核实,其他3辆车是王金生本人直接打电话给先锋营业所所长、新良营业所所长、杨府营业所营销班长,要求各派车一辆,说局里已同意。
据路桥区供电局局长季敏剑介绍,事件发生后,路桥区供电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查明事实真相,并作出了一些相关的处理意见:一、金清供电所领导班子4名所长全部免职,金清供电所的日常工作已由路桥供电所抽调的副所长进行接管;二、工会副主席、车队副队长、路桥供电局局长、党委书记、分管车队的副局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处以免职、记大过、行政警告和扣奖金等处分;三、3个借出车辆的营业所,其中一个营业所长免职,其余两个营业所责任人通报批评。
省电力公司:严重的公车私用事件
另据本报杭州消息,10月13日下午,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了这起金清供电所领导公车私用严重违规违纪事件。据浙江省电力公司纪检组长江华东介绍,10月12日上午,台州市路桥区金清供电所副所长王金生动用路桥供电局的12辆电力工程车为去世的母亲出殡,此事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浙江省电力公司经过调查,认定这是一件严重的公车私用违规违纪事件。
江华东说,除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外,浙江省电力公司还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台州电业局局长、党组书记等主要领导和有关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台州电业局对下属的路桥供电局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他表示,浙江省电力公司对此类违纪违规事件将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同时也将以此事件为鉴,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公司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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