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祿者,月建逢祿堂也。祿即是劫,或以祿堂透出即可依以為用者,非也。故建祿與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另分,皆以透干會支,別取財官煞食為用。
祿格用官,干頭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有用官而印護者,如庚戍、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財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已、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有官而兼帶財印者,所謂身強值三奇,尤為貴氣,三奇者、財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財印兩不相傷,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已,王少師命是也。
祿劫用財,須帶食傷,蓋月令為劫,而以財作用,二者相剋,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劫生財,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張都統命是也。
至於化劫為財,與化劫為生,尤為秀氣,如已未、已已、丁未、辛丑,丑與已會,即以劫財之火為金局之財,安得不為大貴,所謂化劫為財也。如高尚書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財之金,化生財之水,所謂化劫為生也。
祿劫用煞,必須制伏,如婁參政命,丁已、壬子、癸卯、已未,壬合丁財以去其黨煞,卯未會局以制伏是也。
至於煞又帶財,本為不美,然能去煞存財,又成貴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財,袁內閣命是也。
其祿劫之格,無財官而用傷食洩其太過,亦為秀氣,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蓋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如張狀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更有祿劫而官煞競出,必取清,方為貴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官也,如辛亥、庚寅、甲申、丙
寅,制煞留官也。
倘或兩官競出,亦須制伏,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
若夫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便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為破格,然亦有官傷並透而貴者,何也?如已酉、乙亥、壬戍、庚子,庚合乙而去傷存官,王總兵命也。
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端,然干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貴耳。
用官煞重而無制伏,運行制伏,亦可發財,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