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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4月26日晚公告,银监会今日批复该行,正式同意其吸收合并平安银行,平安银行法人资格终止。公告并确定2012年4月27日为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向吸收合并异议股东提出股权收购,中国金融史上最大并购案收官在即。 公告称,于2012年4月26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批复》(银监复〔2012〕192号)。银监会同意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平安银行法人资格终止,并将平安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变更为深发展分支机构。同时,银监会要求深发展和平安银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吸收合并的各项工作。
公告透露,后续将严格按照银监会的批复、前期公布的吸收合并方案以及深发展与平安银行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实施吸收合并。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深发展将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向符合条件的深发展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该行确定2012年4月27日为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关于收购请求权实施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发布公告。
据媒体报道,深发展26日晚间同时宣布,现阶段在两行合并正式完成前,两行依然保持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深发展介绍,本次批复后,深发展和平安银行还需要履行一系列法律手续,以完成两行合并。深发展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合并后银行的名称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相关工作将在两行正式合并后逐步推进。目前两行间的部分交易已经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其他的整合工作也在顺利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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