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骨是什么民俗,为什么?
未滿十六歲死亡者,不檢骨。
三十歲以內死亡者,死後五年檢骨。
四十歲以後死亡者,死後六年檢骨。
五十歲以上死亡者,死後依年齡六、八、十、十二再檢骨,然而,古云:「入土為安」,後代子孫檢骨,是否一定要執行民俗,值得大家深思 。
為何要檢骨
葬經云﹕凡要改墓有五不祥者大凶也則速改之、五不祥如下﹕
塚無故自陷、塚上草木枯死、墓無故龜裂、燒金爐無故破或裂。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家中有男女淫亂風聲(即犯桃花者)。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男女忤逆或小孩叛逆者、吸食毒品者、顛狂(犯精神病者)、劫害、刑場。即宜速改之
(大凶也)。
人口不安、事業失敗、家產耗散、官司不息、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墓葬在八曜煞、水口流在黃泉水(造成蔭屍)。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有此以上五種者,即宜速改之。
凡要改墓有以下三(祥瑞)大吉也,即不可改之。
開之見生龜、蛇之生氣物(大吉利)。
土中有水溫暖、色如乳氣或如霧氣狀(大吉利)。
紫籐交合棺木方於生氣而大貴(大吉利)。以上三項俱吉。若改之必受災殃吉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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