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轩网教学培训视频直播平台

使用论坛账号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157|回复: 0

加药时重复使用注射器,究竟是对还是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8-22 11: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1.jpg

各位老师好,我是新进临床的一名实习护士,有天我加完药正准备把注射器扔掉的时候,在我旁边的一位老师制止了我,并说:“你药不是没加完吗?台上还摆着那么多相同的药,你干嘛把注射器扔了?”

w2.jpg
(图片来源网络)

我诧异的回了老师:“书上不是说一人一针一管的吗?为什么不能扔。”那个老师有点生气的说:“临床上都这样的,又没接触病人,有啥不能用的,你加个药就换个注射器,我们这么多的针水,一天得用多少注射器啊。”所以我想问问各位老师,是不是临床上加同种药物都是重复使用注射器?这样真的安全吗?

w3.jpg
点评
其实加药的注射器复用,在临床上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很多科室为了节省耗材,基本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抛弃”,甚至在很多护士的眼里会认为“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注射器没有接触过任何病人,又不会造成交叉感染,对病人也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为什么不可以用?但是加药时注射器复用真的对病人没有危害吗?我们细细看来:
1、增加药液污染的可能性  我们都知道加药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抽药时不能握住注射器活塞体部,重复使用注射器无疑增加了药液被污染的可能。尤其是在配置头孢他定粉针(进口)、头孢呋辛钠粉针等药液的时候,由于药瓶内的高压,药液极易喷涌出来,这样更容易造成污染。
2、输液微粒的危害  注射器多次的穿刺药瓶的橡胶瓶塞,更加容易导致输液微粒的产生,输液微粒是指输注液体中非代谢性微粒杂质,我国药典规定,每毫升工作单位输液剂中直径>10微米的不溶性微粒不能超过20个,每毫升> 25微米的不溶性微粒不能超过2个。输注大量不溶性微粒的液体,可造成血管栓塞、梗死、血栓、肉芽肿及热源反应等。
3、引起静脉炎的发生   微粒污染也是导致输液性静脉炎发生的重要原因,微粒进入人体后随着血液循环损伤血管内皮,引起血小板聚集,可造成静脉炎。
4、增加病人药物过敏风险   在人卫出版的第6版基础护理学中规定:凡初次用药、停药三天后再用、以及在应用中更换药物批号时,均需按照常规做过敏实验。
许多护士看到要配置的药液是相同的消炎药,理所当然的用了同一个注射器,万一药物是相同的,批次却不一样了?万一病人发生了严重的过敏反应,后果又由谁来承担了?


针对这种情况该如何改进?
1、护士长做好带头、示范作用  护士长是一个科室的“管家婆”,科室耗材的各项花费都要得到护士长的支持,但有些护士长为了节省科室的经费,对于注射器的复用“睁只眼闭只眼”,把科室的小利凌驾于病人的安全之上是非常不可取的。
2、做好科室的培训  不管是新入科的实习生、轮科生还是工作多年的护士,都应做好科室培训,告知其注射器复用的风险,加药时重新打开一个注射器花不了太多时间,靠节省注射器也省不了太多钱。

3、院感科严格做好监督工作   很多医院的院感科下临床检查时最关注的问题便是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对于注射器复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则比较小。院感科的工作可以有所侧重,但对于有可能造成院感风险的行为都不应该放过。
4、严格遵守法规操作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严格的规定:《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
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医疗机构不得重复使用无菌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我们手握着病人的安全,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加药、打针是我们的日常工作,也是病人常见的治疗手段,特别是在外科,很多手术的病人,前一天的针水可能到第二天还没输完。病人的输液多、治疗多导致护士的工作量大,加之护士的人手也不够,但这也绝不是我们拒绝规范操作的理由,古语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果明知道注射器复用有这么多的风险,为了省点时间、省点开支,而漠视法规,一旦出事,我们后悔也来不及了。

来源:护士笔记

w5.jpg

   

w6.jpg

w7.jpg

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详细了解招聘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回手机版|论坛帮助|易德轩网 ( 鲁ICP备20005112号-2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2 00: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