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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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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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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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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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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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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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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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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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港元的按5港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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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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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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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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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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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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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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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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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宗交易收费:A股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债券大宗交易费率标准维持不变;债券回购大宗交易费率暂免。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参照相应品种大宗交易收费标准执行。3.债券ETF、货币ETF暂免收取证券交易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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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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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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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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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期间按普通股标准的8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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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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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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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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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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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公司债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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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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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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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质押式回购(含国债回购与其他债券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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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暂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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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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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笔初始交易质押标的证券面值1‰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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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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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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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监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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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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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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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中国证监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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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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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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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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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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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让方按成交金额的1‰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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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国家税务局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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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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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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