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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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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3 05: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学前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

1. 资助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 资助标准: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3. 资助比例: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的10%。

(二)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对就读于普惠性幼儿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孤儿)、重点困境家庭幼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

二、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发放流程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幼儿家长每年9月份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潍坊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注明“申请资助”,交班主任审核把关。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根据老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幼儿名单。

(三)评审认定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组织评议,确定初评资助名单。

(四)公示发放

初评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教育管理部门、县级教育部门审定。助学金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学前教育资助卡中(一般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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