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感觉上是私人的、自发的过程,如果说有其他事物(可以称之为“社会”或“文化”,可能会在爱情最私密的时刻发挥隐蔽、关键的统御作用,或许会听起来有些奇怪——甚至相当侮辱。
然而人类历史向我们展现了各式各样爱的途径,关于有情人如何终成眷属的五花八门的假设,诠释感情的形形色色的方式。我们或许应该略为大度地接受,我们处理爱情的方法实际上必定大大仰赖于卧室之外的大环境。我们的爱在文化背景下展开,这背景创造出在爱里何为“正常”的强烈意识。它微妙地指引着我们将情感重心置于何处,教导我们重视何物、如何应对冲突、为何事兴奋、何时忍耐以及为何事表达合理的愤怒。爱有其历史,而我们有时会不由自主地顺应它的潮流。
约自 1750 年以来,我们对待爱情的看法进入了一段极为特别的时期,即浪漫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最初是 18 世纪中叶欧洲诗人、艺术家和哲学家脑中兴起的意识形态,如今它已征服世界,强有力却始终默默地影响着横滨某个店老板的儿子如何安排初次约会,好莱坞某个编剧如何塑造一部电影的结局,布宜诺斯艾利斯某个中年妇女何时决定与其结婚 20 年的公务员丈夫一刀两断。
没有哪一段爱情会完全遵循浪漫主义模板,不过其大致轮廓往往已被描绘出来。我们可以概括如下:
——浪漫主义对婚姻抱持深切的期望。它告诉我们,长久的婚姻能够保有恋爱的全部激情。在爱情之初我们所熟知的各种情感有望持续一生。浪漫主义将婚姻(迄今仍被视为一种实际且温柔的结合)与热烈的爱情故事融为一体,创造出一种独特的观念:终生热烈相爱的婚姻。
——浪漫主义将爱与性渐渐结合。以前,人们认为可以与不爱的人发生性行为,爱一个人也无须与之有美妙的性关系。浪漫主义则把性升华为爱的至高表现。频繁的彼此满足的性生活变成了所有爱情的健康风向标。无意之间,浪漫主义使通奸以及不频繁的性生活沦为灾难。
——浪漫主义提出,真爱一定意味着所有寂寞的终结。它保证,适合的伴侣无须对我们言语,就能知心知意。他们能感应我们的灵魂。(浪漫主义者强调伴侣可以默默无言地理解我们……)
——浪漫主义相信,选择伴侣时应当让感情引领自我,而非顺从现实考量。在有历史记载的大部分时期,人们出于种种合乎逻辑的现实理由陷入爱情,走进婚姻:她的土地与你的相邻,他的家族拥有兴盛的粮食生意,她的父亲是城里的治安法官,对方保存着一座城堡,或者双方父母支持同一种经文注释。这样的“理性”婚姻充斥着寂寞、不忠和铁石心肠。對浪漫主义而言,理性的婚姻根本不合理,这就是为什么取而代之的感情婚姻基本无须解释其理由。重要的是两个人迫切希望结婚,一种无从抵御的直觉使他们彼此吸引,心中知晓这就是对的。现代的“理由”已够多了,催生出许多悲苦。直觉的地位是一种集体创伤反应,以对抗千百年来不合理的“理性”。
——浪漫主义对现实因素及金钱表现出强烈的轻蔑。如今,在浪漫主义的影响下,我们不喜欢这些元素占据对爱情的核心思考,尤其是在交往前期。如果说知道自己跟对的人在一起,是因为你们财务状况匹配,或是厕所礼仪和对守时的态度合拍,这感觉很冷淡——很不浪漫。我们觉得只有当其他一切都失败时(“我找不到爱,我只好将就”)或因为本性邪恶(见钱眼开、趋炎附势),人们才转向现实考量。
——浪漫主义相信,真爱应该包括喜欢爱人的方方面面。真爱等同于接受一个人的一切。伴侣(或自身)可能需要改变的想法被视为爱情触礁的征兆,“你必须得改变”是最后通牒。
这种爱的模板是历史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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