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是我的同学,他长得人高马大,却是一个呆癌。
那时候我们读高中,高二分文理,木头跟我成了同桌。他习惯穿一身休闲装,戴一副略显文雅的黑色边框眼镜。每天上课铃声响,他不紧不慢摇晃着胳膊进教室,说话总是慢慢吞吞,体育课上激烈的运动从来不参加,长跑从来不达标,永远落后女生的平均水平,活像一只刚睡醒的树懒。
木头出身于中医世家,上数三代都是中医,太爷爷是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中医,爷爷是中医院的院长,父亲是中医院的主治医生。三代中医却没有治好家族遗传的呆癌。据说慢生活有益于养生,所以他们一家人看起来总是跟这个世界不近不远,对事情不温不火,唯一能为木头提神的是前桌的一个姑娘。
坐木头前座的姑娘,皮肤白皙,说话清晰利落,留着马尾巴,人长得精灵可爱。
秋季运动会,「马尾巴」跑四百米接力赛,踩着崭新的运动鞋,一溜烟儿从站台前跑过。一缕轻风带着新鲜的汗水味,拂过了木头呆滞的面庞。阳光恰好照耀着马尾巴的侧脸和起伏的胸脯,楚楚动人。木头说自己一瞬间忽然心跳快了好几下,从那时候起就深深喜欢上她了。
爱上一个人总是会充满激情,好像打了鸡血。从那以后,体育课上,木头早早在体育场占好位置,为马尾巴准备好补充能量的巧克力。人潮人海中,木头总是第一个发现马尾巴的身影,就像发现了新大陆。走路的时候,木头总要快走几步,出现在马尾巴身边,只为搭讪上几句。马尾巴口渴,他立马呈上了矿泉水。马尾巴一感动,他当即准备好擦眼泪用的纸巾。
那时候高中生分成寄宿和走读两拨,每天夜里下了晚自习后,走读的学生一窝蜂拥向校外,留宿学生则奔向寝室。
马尾巴家在学校附近,木头家住在城南,他们并不顺路,可是每天夜里木头推着自行车送马尾巴回家。
有一天夜里,木头送马尾巴到了小区楼下,正准备骑着自行车回家,忽然路边的冬青后蹿出一个人拦住了他。
木头吓了一跳,以为遇到了抢劫,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人却说话了。「你是木头吧?我是马尾巴的妈妈。」
马尾巴的妈妈长得挺标致,虽然年近五十却风韵犹存,叉着腰凝视着木头。
她说:「你喜欢我家马尾巴是吧?我已经观察好几天了,每天晚上你都送她回家。」「嗯。」夜色中,木头愣愣地点了点头。
马尾巴的妈妈很开明,没有预料中的歇斯底里,反而端详了一下说:「木头,一个很好的小伙子嘛。」
一句话给木头鼓了气,木头一下子胆子肥了起来。他说:「阿姨,你觉得马尾巴喜欢我吗?」
「当然啊。我家女儿我最知道了,她在我肚子里住了十个月呢,她的心思我还能不懂?为什么我这么说呢,因为阿姨不是个老古董,女儿嫁个好丈夫是一生大事。既然是一生的大事,就不存在早恋晚恋。可是你们现在还小,毕竟还要以学习为主。」
「嗯。」木头说,「我知道了,阿姨,我现在还小,我会在大学等马尾巴的。」
阿姨点点头:「事情都有轻重缓急,你明白这个道理,那我就放心了。」
阿姨说着闪开身,对着木头挥挥手:「那你赶紧回家吧,路上慢点。」
「嗯。」木头重新骑上了自行车,夜色里橘黄色的灯光好像为他披上了披风,令他成了英雄。
木头心里欣喜。他说:「你知道吗,从那天起,我就觉得马尾巴这辈子是我的人了。」
完全不顾人家马尾巴的感受。
马尾巴是一名转校生,高中之前一直在南京读书。在我们一个三流偏远的县城,马尾巴这种在大城市里生活过的人,拥有与众不同的优越感,就好像随便一个河里的大闸蟹到阳澄湖游了几圈就身价倍增。所以我们从来没觉得木头跟她般配。
木头却不相信,他觉得事在人为。那年高考,木头第一次受到了打击,马尾巴差了三分落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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