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出租车,这个搭配因为《羔羊医生》而被染上了血腥凶残的颜色,仿佛专为索命而来,其中男主角制作人体标本的场景更是在很多人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摇晃的钨丝灯「吱吱」作响,因老旧而间歇性发出微弱的电流声。灯光昏黄幽暗,打在男人脸上,透着些神秘,却也有些疏离。
「活该!」他难掩愤怒,抬起了手中的手术刀。
血泊中,他正全神贯注地处理着已经冰凉的尸体。血水在地板上逐渐扩散,可他的脸上看不出丝毫慌乱,只有一如既往的木然。不多时,他便将尸体的乳房和外阴完整地切割了下来,并小心翼翼地放进盛满医用液体的塑料瓶中。 但更加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这部电影改编自一桩真实案件。故事就发生在上世纪 80 年代的香港。
他是上世纪 80 年代,轰动一时的香港变态连环杀手林过云,因其犯案时多逢雨夜,故而自称「雨夜屠夫」。1992 年,根据他的「罪案实录」改编的电影《羔羊医生》在港公映,票房位列当年三级片第一名。甚至连香港殿堂级摇滚乐队 Beyond 主唱黄家驹都以他为原型,写下歌曲《Dead romance part2》。
在他优雅的歌喉里,彷佛又有可怜的人,在漆黑的雨夜,颤抖而绝望地呢喃:
In a rainy day, can you hear me?
In a rainy day, can you help me? 1、「她该死!」
1982 年 2 月 6 日,又是一个把自己灌到酩酊大醉的夜晚。陈凤兰陪完客人,又和朋友干了几杯,才蹒跚着出了夜总会的大门。她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看看孩子。出租车司机是个年轻的小伙,叫林过云,这是他开夜班出租的第二年。
这个城市的冬夜,没有彻骨的寒冷,已近凌晨的闹市区,从来不乏用酒精或是其他药物麻痹神经的男男女女。他们穿着前卫,游走于各大欢娱场;他们放声大笑,或是为了放纵,又或是出于无奈。陈凤兰便是这些男男女女中的一员。今天,她喝的有些多了,走路时摇摇晃晃的,大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这不是林过云第一次载醉鬼,但这却是他第一次刻意载醉鬼。更确切地说,这次的女人,是林过云精挑细选出来的,因为他想在今天,把脑海中构想了无数次的「美妙」场景幻化成现实。
出租车平稳地向前行驶,林过云开得不快不慢,因为这样他就能好好打量坐在副驾驶上的陈凤兰。如果此时陈凤兰能清醒片刻,她一定会被这在她身上反复游移的贪婪目光盯得脊背发凉,她一定会迫切地想要逃离,但她没有这个机会了。酒精控制着她的神经,让她喋喋不休地吵闹着,甚至无法抑制地在出租车上呕吐了起来。
一瞬间,呕吐物糜烂的气味夹杂着浓郁的酒气,在整个车厢弥漫开来。林过云冷冷地看着旁边这个摊成一团的女人,终于怒火中烧。
——你个婊子这么随意,你自找的!
林过云暗骂着这坨在他心里一文不值的「烂泥」,冷笑着把车开回了土瓜湾自己的住所楼下。之后,他从容地回家翻找出家里的电缆,再返回车内,用电缆一把扼住陈凤兰的咽喉。
林过云手腕上青筋暴起,他用了十二分的力气死死拉住电缆,与这暴虐的行为相对应的,是他平静的内心,他甚至还有些欣喜。就像无数次午夜梦回时,在脑海中排演的那样,他正欣赏着一条生命在他面前拼命挣扎,而后慢慢归于沉寂。
尸体被林过云简单处理后,藏在客厅的沙发下。他按捺住内心的兴奋,静静地等待清晨的到来,等待家人离开后属于自己的梦寐以求的盛宴——
林过云将尸体铺陈在地板上,细细观察了一番,却始终有一丝难言的不自在,直到他的目光接触到陈凤兰瞪大而无神的双眼时,他那仅存的一丝不安便随着遮盖在陈凤兰双眼上的布条彻底逝去了。
林过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不似勒死陈凤兰时的果决,反而有些犹疑。他咽了一口口水,长长地吐了口气,缓慢地将手覆上陈凤兰冰凉的身体。
终于,他有资格这样贪婪的抚摸一个女人;
终于,他有胆量一件一件脱去一个女人的衣物;
终于,他有机会亲自拍下一个女人的所有姿态;
终于,他成了掌控者;
尽管,只是具尸体。
闪光灯一刻不停地闪烁,每一次快门似乎都连接着林过云的脉搏和心跳,昂贵的摄影器材彷佛就是为了此刻而存在。林过云热爱摄影,可他此前从未觉得,自己能拍摄出此等杰出的「艺术品」。
幻想成为现实的满足感并未让林过云丧失理智,他知道,尸体只是一道「限时」大餐,享用过后决不能留下。于是一周后,陈凤兰的尸体,以 7 块散落的躯干的形式,在沙门区城门河边被发现。尸体上燕子和刀的纹身,昭示着死者的身份。
▲ 陈凤兰尸体残块
这是林过云第一次 「惩罚」浪荡的欢场女人。他没有丝毫愧疚,因为在他的「道德审判」下,这些女人都「该死」。
2、蛰伏
陈凤兰碎尸的发现给整个香港带来不小的震动,警方曾一度将嫌疑人目标缩小至九龙地区的夜班出租车司机。虽未被明确怀疑,这样的动荡却也还是让林过云心生警惕。
为避免顶风作案而令自己身陷囹圄,第一次行动后,林过云沉寂了四月有余。然而,在这近一百二十天的日子里,他没有闲着。不断反思、不断学习,才能促使进步,他明白这个道理。
毫无疑问,在第一次行动中,陈凤兰尸体的快速暴露是最大的败笔。
——是抛尸时间不对吗?
——还是抛尸地点过于草率?
夜深人静的时候,林过云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那天的情景,他在脑中模拟的次数越多,他的思路就越清晰——是时候寻找一个更加安全的抛尸点了。
于是,林过云藉由自己出租车司机的身份,穿梭于香港城的大街小巷,默默地寻找那些不为人知的灰色地带。最终,他将新的埋尸地选定为铜锣湾大坑道附近的一块草木葱郁的荒地。事实证明,这块精挑细选的荒地,成功为他掩埋了两具尸体。直到林过云案发被捕后,通过他的自述,此地才被警方发现。
当然,只是寻觅新抛尸点是远远不够的,更让林过云着迷的,是处理尸体这门深奥的学问。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行动中较为粗鲁的肢解让他感到不满;或许是因为对人体浅薄的认知让他未能尽兴;又或许仅仅是因为第一次行动中不算完整的器官剥离令他懊恼……对女性身体强烈的渴望驱使着林过云。他需要更加专业的知识,他需要更加科学的手法,自学医学解剖已是迫在眉睫。
林过云将自己不足 10 平的小房间改造成一间手术室——地板上平整地铺着蓝绿色的手术垫,手边的托盘里放着专业手术刀,而头顶是让一切无所遁形的无影手术灯。
这看起来像是要执行某种仪式,而这样的仪式,又怎能不被记录?
于是,摄影发烧友林过云又赋予了这间小房间第二种功用——他为自己打造了一间私人录影棚。
上世纪 80 年代的香港,家用摄像机还只是极少数摄影发烧友才会购入的奢侈品。作为一名普通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几乎耗费了他所有的积蓄为自己添置专业的录影设备,包括摄像机,灯组等等。
他要记录下所有疯狂的瞬间,他要成为自己导演的影片的主角,他要让这些「美妙」的死亡成为永恒的艺术,他觉得他的「审判」值得被铭记。
一切准备就绪,历经 114 天的蛰伏之后,林过云将他的死亡出租,停在了下一个被害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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