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话题,我有话想说...但是怕被发现,我还是匿了吧。
目前国家这个情况,根据官方的消息总结出来,最好是减少人员的流动,做好安全措施(戴口罩、进出消毒、不要去人群密集的地方等),从个人做起,减少病毒的传播。
国务院在1月27日发出通知,延长假期,到2月2日,2月3日正常上班。
各地区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延迟。
我们公司在国务院下发的那一天,公司的HR就在公司的工作群里统计了各个人返回公司的时间,但是具体通知发出来,是到了1月28日才发出来。
这个是我们公司发的延长假期公告
对比一下我的朋友他们的公司,在国家一发出消息的时候,就第一时间通知内部所有人延迟开工。我们的在关乎安全的问题上,总是慢了那么几拍...
而在1月28号,我们公司发完延长假期的通知后,广东省发出了新的延长假期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
当天,我在看到这条消息的第一时间,我就将其转发到我们公司的群里,当下我们的总经理说的话是“那就继续宅吧“,按照这样的说法,那就是默认延长假期到2月9日,也就是2月10日公司才复工。
当日,我们公司的有员工家属在我们的闲聊群里发出了有关于广东省的那条通知,而我们部门的上司是这么回复的,如下图:
公司领导的“非正式”回复
领导说“但是要扣一个星期的工资“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时候,如果按照政府的通知进行假期延长,可以扣工资吗?
于是我找到了有关人士的回答:
延长的春节假期到底属于什么假?
从国务院通知内容来看,此次延长的缘由和功能是:“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那么肯定不是法定假期,并不执行法定节假日上班发300%的工资规定。
根据上海官方发布的说明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 好,我们可以从上面的文字了解到,此次延长的假期,是属于休息日,而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按照这样字面上的理解,我们公司是不可以扣我们的工资。
单纯的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公司在延长假期的期间,工厂没有运转,公司和客户约定的订单由于当前的特殊情况不能够正常出货,以及其他的损失等等,可以理解公司扣工资的行为。
还有,从公司和我们签署的劳动合同上的文字,我们公司是按照“工时计薪“,那简单的可以理解为“按照工作的时间进行工资计算“。那我们在这延长的假期中,没有实际的工作,所以扣工资是合理的?
那问题又来了,作为业务员,假期期间每天都要抽出时间进行客户跟进,那...这钱怎么算?
就我们这种中小型企业,处于成长阶段,公司没有成熟的管理体系,更别说法务了...总是存在着许多违法劳动法的事情,大部分人都是直接忽略了,公司更是“一言堂”...我们小的,哪敢提意见?
那么...延长的春节假期,是否强制执行?
在国家的相关《通知》中,是没有明确告知企业未遵守执行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但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企业要是不执行,出现任何问题,那是要背负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的。所以国家相关《通知》虽未强制规定执行,但企业应当遵守。 但是公司直到今天,1月29日都没有发出正式的公告。今天我询问了公司的企管人员,企管的工作人员说上级还没有给他发出公告的指示,所以暂时以2月3日复工为准。
我们公司就是不执行,规定提前复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起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2.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3.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4.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所以说,如果企业不执行该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司的相关责任人是要出来负责的,而且很可能会坐牢。
我在想,我把这些发给公司的某为领导,她肯定会说“不要大惊小怪,不会出问题的。“
-当初吃野味和武汉市的官员,也是这样想的。-
按照我们公司某位上级的尿性,当初香港暴乱的时候,她都持着怀疑的态度,甚至不相信新闻上所说的,执意要我们一起过港,虽然说没有发生什么问题,但是...可以说是她将我们的生命安全不当一回事。
各地的「不得提前复工」和「延长春节假期」到底有什么区别?
以上海为例,此次「不得提前复工」:
① 仅是针对各类型的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②「不得提前复工」并非春节假期延长,假期还是延长到2月2日,所以主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仍是2月3日正常上班的;
③ 延迟复工并非全民增加福利,所以2月3日以后可以安排在家办公,工资照发;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正常复工的,在此期间上班是没有补休的,也不算作加班,这是正常出勤;而在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至2月2日)上班的,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各类型的企业都是需要安排补休的,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需要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⑤「不得提前复工」是地方性的政策,「延长春节假期」是国家统一安排的政策。 那么,国家和地方的延长假期通知,到底听which one?
鉴于各地疫情的不同,国务院一定会准许各级地方具有一定的自行考量及地方性调整的权力,疫区则会采取特殊措施。
So,此次放假安排均按所在地规定标准执行,不存在「大吃小」。
写到这里,我的心真的好累。2020的开春,就发生了这么难受的事情,然后公司的做法还有上级领导所说的话,真的很多让人心拔凉拔凉的。
年会的时候,说的可好听了,什么“我们大家是一家人,大家共进退。”,屁咧,真正有事的时候,领导第一时间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还记得,那一天湖北开始“封闭”各个地方的时候,我们的领导说“哈哈哈哈,我第一时间退了从武汉飞回去的票,买了附近一个机场飞回去的票“,她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甚至还想着,怎么回来。
还有,因为这次疫情,口罩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各个地方都出现了很多奸杀,抬高口罩价格,恶意抬价,就是大家口中说的“赚国难钱”。我们上级在我们的工作群里,公然说他那边有很多良心买家,还说自己的表妹在卖n95口罩,20块一个...
我表示???20块1个叫良心卖家???
他说“但是有现货,现发呀~“
我在朋友圈看到的一张图
讲真的,我好想举报他表妹...20块一个,亏你想得出。
我们公司有一半的人来自湖北,而且春节回老家的时候,是在武汉下的车,从汉口转的车...希望公司能懂事一点,为了所有人的安全着想,按照通知来吧!!
Anyway,关于这个话题,就说到这了...希望明天,公司会发出正式的通知吧,毕竟有很多回去的票都卖完了...早点出通知,我也好安排返程。
刚发完文章,公司就出了通知
...一言难尽,真的是...不属于法定节假日,按照事假处理,也就是,我们公司给出的解释就是【管你丫的,就是要扣工资】
我的朋友他们的公司全都没有扣工资这一说,而且还给他们寄去了口罩...而我们,这真的凉了。
有人说“放假在家还得企业掏钱发工资 还办什么企业 等着倒闭“
那,照这样说,春节假期,公司集体休假,员工没有干活,那是不是春节假期的工资就可以扣掉不发?
还有,这并不是由于职工的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正常开业,也不是员工的原因产生的误工,那这种时候所产生的亏损就可以“怪罪”到员工的身上,扣员工工资?
企业关心的是企业的利益,那员工自然关心的是员工的利益。
是,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会有亏损...但企业在这种时候的做法,就足以体现出这个企业是怎么样的了...
为什么有些公司能够在延期的同时做到不扣工资?为什么有些企业能够做到为公司员工提供一定的防护措施?
企业的存活,靠的不仅仅是资金,还得靠人心...公司的做法都让人心拔凉拔凉的了,还指望能飞黄腾达?
还有,我们公司是连最基本的法务都没有,公司走擦边球的行为,然后无视劳动法的种种...完全是上级领导,公司头目头脑发热就说“年假按照工龄算,工龄满1年的,年假就只有1天,满2年的,年假有2天,以此类推。春节假期调休,没有年假的通过补班加班抵消。“
劳动法上边写的很清楚,年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在这种时刻扣员工工资,合理???小的才疏学浅,请更加专业的律师人士来解答这个问题。
还有,这种时候,公司的人因为这么一条网传的倡议说给予租户适度的减免租金,公司头目就把倡议直接当成了义务,硬性要求人家房东给减免租金,凭什么公司可以因为延长假期,就扣我们工资???
我们公司只有在关乎自己利益的时候,才会冲在第一位,而在关乎自己公司员工的利益的时候,就是各种抠门。
并不是在道德绑架,我也是说出我自己的看法,还有我自己查阅了相关资料后,才说出来的。
我又来更新了。
今天我们部门的主管在部门工作群上要求我们要在家办公。
我真的没法理智了,TMD延长假期按照事假处理,完后扣一个星期的工资,同时要求我们在家办公????
你行啊!!想让人没有工资还为公司卖力啊!!!脑子有病吧?在家里待到脑子出问题了吗???
默默地表示,公司的所作所为真让人失望。
我一开始写下这篇回答的时候,其实是因为公司对延长假期这件事情一直觉得“没必要“,直到后来大家假装无意的将一些延长假期的链接发给公司领导所在的群里以及分享到朋友圈之后,上级才发出通知说要延长假期。
我一开始就是不爽公司觉得“没必要”才写下了这篇回答。
一开始,我还觉得,公司扣我们延长假期期间的工资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公司有损失,也不能单纯让公司因为这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亏损买单。到后来,我亲戚(律师)跟我说了,我们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并跟我解释了一堆。我就继续修改我的回答,写下来有关于工资部分的内容。
我在一开始没有说明清楚,我们公司在春节假期期间,我们员工每天都在家里处理这公司的各种事情,也就是在家办公。那时候大家都是心甘情愿的,因为假期工资是照发的。
按正常的思路,后面公司延长假期了,那也只不过是春节的假期延长,大家在家有工作上的事情需要处理的话,就正常处理就好了,因为--没有扣工资,该干的还是心甘情愿的干。
可是,我们公司一延长假期就提出扣一周工资,那我就火了,如果按照法律上的解释,公司是不能扣这延长假期的工资的,更何况我们惯例就是在家办公。让我更加火大的是,上级宣布扣一周工资的同时,要求我们在家要准点在家办公。
你“白养”不愿意,你让人“白干”人家就乐意了?
那些我说一昧责备公司没良心的,自己看清楚我说的我们公司的情况再跟我说那些话。
我不会再更新了,我想说的都说完了。 |